台灣電價調漲「體諒照顧庶民」 王美花讚嘆:全世界僅見
電價自4月1日起調漲,立法院今(30日)進行凍漲電價提案表決,結果以59比50通過凍漲案。針對結果,經濟部表示尊重,但必須依法守法執行業務,遵守目前電價審議機制的結果,而經濟部長王美花也坦言,台灣電價調漲有呼應照顧庶民、中小企業,情境和調漲方法不同,是全世界僅見。經濟部3月22日召開電價費率率審議會,決議平均電價調漲11%,其中住宅每月用電700度以下電價調漲3到5%,共約1250萬戶、占比93%。產業用電方面,逾44萬家產業用戶調幅在14%或之下,並增設年用電量5億度以上「特大戶」與網路資料中心(IDC)級距,調幅最多25%。針對電價調漲,國民黨團、民眾黨團3月提出電價凍漲案,經過1個月協商期,今天投票以59票對50票通過決議。經濟部和台電表示尊重國會決議,但仍須依法遵守電價審議結果,現行電價審議機制依2015年立院決議訂定電價公式,已寫入法律依《電業法》第49條辦理,也就是說4月電價仍會照漲。立法院通過電價凍漲案。(圖/報系資料照)經濟部長王美花指出,俄烏戰爭之後的電價成本高漲,因為國際原料高漲,與俄烏戰爭前相較,台電原料採購成本翻倍,這也造成台電鉅額虧損。她提到,按照電業法,成立電價審議委員會,在相關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台灣電價調漲的情形都有呼應體諒照顧庶民、中小企業等等,有做不同的情境和調漲方法,「我看是全世界僅見」。王美花表示,4月電價調漲對一般的民生用電調得非常少,用電越大調得越多;,這次電價調漲方案,最大的用戶最高是調至25%,大概也是接近台電成本,棋她都還是遠低於台電的相關發電成本。
上海1372家餐飲「無證拍黃瓜」遭鉅額索賠 專家揭真相
奧客無極限!中國上海去年職業索賠投訴量高達24.6萬件,將近8000人年投訴量超過10件,甚至有民眾在1年內以「無證拍黃瓜」為由,向1372家餐飲店提出高額索賠,相當離譜。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與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基金會,本月28日聯合舉辦了第2期「提振消費維護權益」大講堂,探討「職業索賠現象對消費信心與營商環境的影響」。近年來,職業索賠案件的數量呈現持續上升的趨勢,相關統計數據顯示,2023年上海市職業類索賠類投訴數量高達24.6萬件,其中年投訴量超過10件的投訴者有近8000人,且這一現象呈現出團夥化、鏈條化的趨勢,主要集中在表面和規性問題上,並從日常消費領域蔓延。職業索賠案件的數量不斷上升。(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綜合陸媒報導,有民眾1年內以「無證拍黃瓜」為由提出高額索賠,共有1372家餐飲店遭殃。過去有一些地方的市場監管部門重罰「無證拍黃瓜」,如廣州市黃埔區一家火鍋店因販賣「拍黃瓜」涼菜,被行政處罰1萬元(人民幣,下同),合肥有餐館因無資質在外送平台上販售涼拌黃瓜,被處以5000元罰款。之所以如此囂張,專家指出,正是監管部門對「無證拍黃瓜」的重罰,餐飲店遇到索賠要求後,害怕被投訴舉報也被重罰,才會主動賠錢了事。假如市場監管部門對「無證拍黃瓜」只是責令補辦手續或小額處罰,瘋狂的職業索賠或許就不會這麼瘋狂。報導指出,要消除這一現象,最重要的是提升營商環境,在對待「無證拍黃瓜」這類問題時,堅持過罰相當原則,堅決避免「小過重罰」傷害經營者,誤導社會公眾,助長職業索賠者的滋生。
八八會館負責人郭哲敏5000萬交保 是否會再逃亡、串證受矚目
八八會館負責人郭哲敏涉嫌地下匯兌217億餘元,還涉及洗錢、營利賭博、詐欺等犯行,郭將非法營利賭博所得、詐騙集團詐欺所得透過多家人頭公司、虛擬貨幣帳戶、第三方支付平台等方式,層轉為具形式合法之金流,並以鉅額營利賭博獲利作為非法經營國內外匯兌業務之資金,新北地檢署以涉犯《銀行法》、《洗錢防制法》等罪,追加起訴郭,並聲請沒收16億餘元犯罪所得,新北地院合議庭週二裁定郭哲敏50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及接受電子腳鐐科技監控8個月。新北地院合議庭經考量郭哲敏身分、地位、資力,並參酌串證可能性、本案法益侵害程度、目前審理進度(已就部分證人訊問完畢)等情後,認為郭能提出一定數額的擔保金,應有相當程度的心理約束力,而無續行羈押必要,但考量所涉銀行法法定刑亦重,郭不法獲利甚高且滯留外國時間甚久,在國外又有鉅額資產,因此裁定郭5000萬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及接受電子腳鐐科技監控8個月。郭哲敏集團涉嫌非法經營國內外匯兌、洗錢、營利賭博、詐欺等犯行,將非法營利賭博所得、詐騙集團詐欺所得透過多家人頭公司、虛擬貨幣帳戶、第三方支付平台等方式,層轉為具形式合法之金流,並以鉅額營利賭博獲利作為非法經營國內外匯兌業務之資金,數年來經手匯兌金額約217億154萬5434元,匯兌的匯差獲利逾1億3000萬元,嚴重危害金融秩序。新北地檢署2022年間接獲本案,指揮警調搜索、拘提相關被告到案,總計查獲郭哲敏等被告21人,聲請羈押禁見郭哲敏等被告10人,搜索27處所,查扣現金4412萬3000元及虛擬貨幣 641萬2959顆泰達幣,折合臺幣約2.06億元,並聲請法院扣押郭台臺北及桃園不動產20筆。
追隨子女腳步!印度富豪散盡20億家產 偕妻共赴青燈古佛苦行人生
印度古吉拉特邦希馬特納加爾(Himmatnagar)的建築商人班達裡 (Bhavesh Bhandari) ,日前對外捐贈出自己總價接近20億盧比的家產(折合新台幣約7.82億元),與妻子放棄現有的奢華人生,決心追隨兒子與女兒的腳步,餘生與妻子一同成為耆那教的僧侶,進行修行。據了解,耆那教為印度的古老宗教之一,對於後起的佛教可以說是影響甚鉅,印度聖雄甘地也有不少理念是借鑒耆那教。目前耆那教在全球有4至5百萬名信徒,大部分是居住在印度西部與南部。在2010年代的相關調查中,耆那教在印度最為富裕、並擁有印度最高的識字率(87%)及大學學歷比率。根據《NDTV》報導指出,這位來自希馬特納加爾的建築商人班達裡是個耆那教的虔誠信徒,其實早在他宣布出家之前,他的19歲女兒與16歲兒子,就因為信仰的關係選擇出家,加入耆那教的苦行行列。報導中也提到,班達裡其實早在2月時,就將自己名下將近20億盧比的資產全數捐贈出去,在22日當天也進行耆那教的相關儀式,儀式完成之後,代表著班達裡與其妻子正式成為耆那教的僧侶。日後兩人將必須與家庭斷絕關係,且不得保留任何物質物品,僅被允許留下兩件白色衣服,一個缽碗與一把名「rajoharan」的掃帚,之後他們要用雙腳穿越印度,靠托缽化緣來維持日常所需。報導中雖未提及班達裡願意捨棄鉅額財富的原因,但報導中也指出,古吉拉特邦在2023年也發生類似的事情,一名身價千萬的寶石商人與其妻子,也在12歲的兒子出家五年後,宣布捐贈名下全部財產,夫妻倆也共同成為耆那教的苦行僧侶。
欠稅僑委2/澳台商首富賣公司賺190億 孫儷代言保健品牌淪接管重組
旅澳台商吳進昌被僑委會聘為雪梨僑務諮詢委員,他同時也是知名保健品牌Nature's Care的創辦人,但這個他當初為了因孝心而發展的品牌,如今卻進入破產管理程序,吳家也被指控惡意爭奪經營權,登上澳洲各大新聞版面,被稱是「最富有的移民家庭與北京展開競爭」。澳洲知名保健食品品牌Nature's Care創建於1990年代,創辦人為吳進昌及其身為營養師的妻子陳素珍,兩人一開始是以販賣綿羊油及相關護膚品起家,但為了改善陳素珍父親的咳嗽問題,夫妻倆開始研究大蒜精及各種保健食品,進而自己找原料、自己製作,成為澳洲第三大的保健食品品牌,年營業額上看80億元,年銷逾百億顆保健食品。吳進昌獲獎後,駐雪梨台北經濟文化辦事特別做圖宣傳。(圖/駐雪梨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官網)根據《澳洲金融評論報》(The Australian Financial Review,簡稱AFR)撰文者Aaron Patrick在3月份的報導,吳進昌原本有意讓Nature's Care在澳洲證券交易所上市,最後出於不明原因,於2018年4月,將Nature's Care所屬的ANCB公司75%股份,以190.87億元(5.85億美金)賣給兩家中資的股權基金。這筆交易讓吳家一躍成為澳洲最有錢的華人,交易內容卻始終沒有被揭露,更有澳洲媒體後續追蹤發現,縱使吳家賣出了股份,但他們從公司獲得的分紅竟然與沒交易股份前一樣多。雖然Nature's Care在中國市場大受歡迎,還請來女星孫儷代言,頗有營利,但仍在2023年10月跳票一筆高達45億元(1.38億美元)的債務,中資基金有意將Nature's Care拆分售出以償還債務,卻赫然發現當初交易合約上附有但書:如果企業被出售,吳家有權進行最後競價,除非其他人出價超過6億美元。不過,這種可能性極小。澳洲政府指控吳進昌家族逃漏鉅額稅款,將其資產暫時凍結,引起當地不少媒體報導。(圖/駐雪梨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官網)根據法院文件,中資基金指控,45億元的債務之所以會跳票,是因為吳家在股東會上拒絕提供擔保,才導致公司無法順利融資,且吳家私下還不斷買進Nature's Care的債權,截至2024年1月17日,吳家擁有Nature's Care 93%的「優先」債務,這使得中資基金不得不進行第三次自救:請求澳洲法官阻止吳家行使債務人的權利。中資基金抨擊,吳家透過欺詐和不誠實的行為來控制Nature's Care。訴訟稱,當吳家知道Nature's Care違約時,他們密謀購買債務,從而濫用了機密資訊,嚴重違反當初交易的信託義務,再加上吳家人在集團內仍有任職,顯然「個人利益與其法定和信託義務之間存在不可調和的衝突」,並指控吳進昌有意當「影子董事」。2017年8月,蜜納集團搶下了澳洲品牌Nature’s Care,進軍健美保健市場,左起Nature’s Care營運長Michael Wu、Nature’s Care創辦人Jina、蜜納集團品牌總經理周瑋葶、Nature’s Care創辦人吳進昌、行銷長Jack Wu。(圖/報系資料照)最終,澳州法院認為吳家購買債權的行為並無不法,因為吳家也是Nature's Care的股東,自然知道公司會跳票的訊息。雖然法院取消了凍結Nature's Care債務的緊急命令,但由於跳票的債務未能如期償還,如今Nature's Care已進入破產管理程序,預計將花費6.5億元(2000萬美元)進行重組。至於吳進昌一家雖然在經營權官司中獲勝,但遭澳洲稅務局認定在2018年的股份交易案逃漏稅,總欠稅金額高達67.54億元(2.07億美元),於2023年12月20日因涉嫌逃漏稅,遭澳洲聯邦法院批准稅務局的申請,凍結吳進昌家族4名成員相當於積欠稅款2億美元的資產。CTWANT記者上班時間四度致電至吳進昌2021年收購並擔任董事長的上櫃公司「Gomaji夠麻吉」,詢問有關吳在澳洲涉嫌逃稅之事,均未獲得正式回應。直到傍晚才由吳家在台的友人私下來電表示,「可能是因為生意上的眼紅,所以有人找媒體做出這些惡意攻擊,加上澳洲媒體報導的內容太過誇張,原本吳家打算不理會,也有做法律訴訟的準備,沒想到這消息已經傳到台灣來,讓他們感到很驚訝。」澳洲吳氏集團則於台北時間4月23日晚間7點15分來函,針對CTWANT(時報周刊/周刊王)致電詢問澳洲吳氏集團有稅務疑問,回應如下:1. 澳洲稅務局在收入認定上有不同意見,吳氏集團已經委任澳洲律師在進行稅務裁處,而且我們都已經提供稅務擔保,「沒有任何欠稅的問題」。 2. 法院早在2024年元月8日就已經解除資產凍結的命令,目前沒有資金運用或者經營上的問題,都是正常運作,我們都確實遵守澳洲當地的相關法律或規範。3.澳洲媒體的不實報導,都造成家族聲譽影響,已交由當地律師團處理。
死刑存廢僅需7票!「今辯論」重點一次看
殺人案件之判決所適用之刑法第271條第1項死刑規定,是否牴觸《中華民國憲法》?這個問題將在今(23日)由掌理法規範憲法審查及裁判憲法審查案等件、台灣大法官組成的「憲法法庭」展開辯論,最快將在今年7月底做出宣示,另由於15名大法官中有3人選擇迴避,因此若要宣告死刑違憲,僅需7票。誰提出釋憲?本案的聲請人為72歲的台灣最高齡死刑犯王信福,根據數名證人的證詞顯示,他在1990年8月10日,與警察在卡拉OK發生細故,於是將手槍交給陳榮傑,並指著警察說「結掉這兩個」,陳榮傑持槍照辦,導致黃鯤受、吳炳耀2名員警不治死亡。事後陳榮傑已執行死刑,王信福則逃亡至2006年才在返台入境時被捕。對此,2018年的「台灣死刑判決研討會」上有多名律師學者跳出來指稱王信福案存在諸多疑點,且數名證人疑似遭到警方刑訊逼供或誘導訊問,王信福本人也始終堅稱,自己是冤罪。廢死主張廢死團體經常引用聯合國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6條:「締約國不得援引本條,而延緩或阻止死刑之廢除」來加強其主張,日本一橋大學博士、台大刑法教授李茂生2018年在廢死聯盟的演講中認為,比起美國的情況和日本的文化,「我國並沒有嚴重的種族問題,台灣也算安全,我們憑什麼還要維持死刑?」他也直言,冤罪是司法制度的宿命,台灣4年來沒有執行死刑,社會狀況有變差嗎?李茂生也曾強調,死刑是一種非常墮落的制度,為什麼人們會接受殺人者必須死?因為在刀起刀落中,心中產生自虐性的愉悅,這就被稱之為正義,而死刑就是群眾憤怒的結晶,社會若可以超越憤怒,把憤怒情緒昇華,就會產生新的情緒,那就是真愛。反廢死主張法務部曾在2012年委託精湛民調公司調查,發現76.7%受訪者不贊成廢死,即使有終身監禁不得假釋之無期徒刑,仍有56.5%民眾反對廢死,另有高達81.6%的受訪者認為,只要逐漸減少死刑使用即可,不須廢死,顯示反對廢死仍然是台灣主流民意。對此,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警大教授林東茂也認為,3項「刑罰理論」都無法得出廢死的結論:首先是「應報理論」主張人有自由意志,有機會選擇善行,卻選擇惡行,就應當承擔倫理責任;「一般預防理論」,也就是殺雞儆猴,必然強調明確嚴格的刑罰,最能讓社會大眾計算犯罪成本;「特別預防理論」雖然強調行為人受到社會影響,只要加以調整,行為人就不會再犯罪,但也指出對於不能矯正的行為人,只能永久隔絕,這就是死刑。他也質疑,廢死團體每次都以人道主義出發,但難道無期徒刑、長期的監禁或是鉅額罰金,就不是違反人道主義?憲法法庭提出2爭議點死刑是否違憲?死刑除剝奪生命權外,是否另干預其他憲法上權利,如免於酷刑之權利、人性尊嚴等?死刑制度所追求之目的有哪些?是否皆合憲?以死刑作為達成上述目的之手段,造成剝奪人民憲法上權利之效果,是否為我國憲法所許?如果認為死刑違憲,有何足以取代死刑的其他刑事制裁手段?或應有哪些配套措施?若認為死刑制度合憲得適用死刑之犯罪類型:(1)根據我國憲法,其適用之犯罪類型是否有應限縮之處?或僅得適用於哪些犯罪類型?(2)本件各聲請案原因案件確定終局判決所適用之各該刑法罪名,包括刑法第226條之1、第271條第1項、第332條第1項、第348條第1項(中華民國88年4月21日施行:唯一死刑;95年7月1日修正後:死刑或無期徒刑),是否違憲?理由為何?得適用死刑的刑事被告範圍:根據我國憲法,得對之宣告死刑之刑事被告範圍是否應有所限制?刑法第19條就「精神障礙」及「心智缺陷」之行為人,依其「行為時」「辨識能力之程度」,而有「不罰」(第1項)或「得減輕其刑」(第2項)之區別,就死刑之宣告而言,是否違憲?死刑的配套程序:就我國法而言,在審判過程及判決宣告後,應各有哪些配套程序,始符合憲法正當程序之要求?(例如第三審強制辯護、應行言詞辯論、評議一致決、判決確定後之非常救濟及其他程序保障等)就此而言,刑事訴訟法第388條及相關程序規定是否違憲?或現行規定即已合憲而毋須變更或修正?理由各為何?
陸孕婦遭夫推下「34米懸崖」奇蹟生還! 5年後重返泰國淚謝恩人
2019年,一對中國籍的夫婦,前往泰國烏汶府的帕登(Pha Taem)國家公園旅遊。當時欠下巨額債務的余姓丈夫,為了詐領保險金,竟狠心將懷有3個月身孕的王姓妻子推下34公尺深的懸崖。王姓女子雖然被當地國家公園的工作人員救起,卻因為身受重傷、全身多處骨折,不得不將孩子引產,自己也在床上幾乎癱瘓了3年。近日,她憑藉著莫大毅力認真復健,終於能夠正常行動,於是回到帕登國家公園拜訪當年救助她的工作人員,並含淚向他們表示謝意。而王女的故事,後來也被改編成中國懸疑電影《消失的她》,在全球斬獲4.92億(約160億)票房。2019年,懷有3個月身孕的王姓中國籍女子,在與丈夫同遊泰國烏汶府帕登國家公園時,被丈夫親手推下34公尺高的懸崖。萬幸的是,王女墜崖後雖身受重傷,卻因為帕登國家公園工作人員發現及時,緊急施救並將她迅速轉移下山,才能撿回一命。王姓女子被推下懸崖後,多處嚴重骨折,全身扭曲變形,若非國家公園工作人員搶救及時,生死難料。(圖/翻攝微博)王女獲救後,俞姓丈夫一度威脅她,若敢說出真相就殺人滅口,王女為了保護自己與腹中胎兒,只好絕口不提。但當地警方調查後發現,王姓女子在泰國經商數年,身家頗豐,而俞姓丈夫早在案發前,還為妻子買好鉅額保險,且受益人就是他自己,因此朝謀財害命方向偵辦,事件也因此曝光。這起事件2020年2月20日在泰國法院開庭,2020年3月24日一審結果出爐,余姓男子殺人罪名成立,一審判處終身監禁,余姓男子當庭提出上訴,2021年5月二審改判有期徒刑10年,王女不服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泰國皇家法院2023年三審認定俞姓丈夫蓄意殺人未遂,最終判處33年又4個月徒刑。而王女也在判決後指出,會透過公證訴請離婚。案發當時,王女全身有17處嚴重、甚至粉碎性骨折,經多次手術打了100多根鋼釘,渾身上下也布滿可怖的疤痕,並被醫生告知有可能終生癱瘓。雖然當時保住了胎兒,但因為日後治療中多項用藥令胎兒發育異常,最終在懷孕5個半月時引產。後來,王女始終沒有放棄,經過持續的治療與手術,以及漫長又痛苦的復健,她總算在2023年3月恢復了行動能力。如今的她回到中國,成為一位影片創作者,不時發布影片用自己復健重生的經歷激勵他人。而她也在2024年重新回到帕登國家公園,與當初救下她的工作人員一一致謝。王女見到救命恩人後止不住淚水,抱著對方痛哭表達謝意,而工作人員看見她如今平安無事也備感欣慰。這一幕被帕登國家公園的工作人員拍下,放上官方粉絲團,引起泰國網友巨大迴響,而帕登國家公園也強調,國家公園管理人員一向將遊客的安全視為首要任務,並提供最新的救生設備與定期人員培訓,以確保在緊急情況下,能隨時保障每一位遊客的安全。值得一提的是,後來王姓女子的遭遇,被中國製片商改編成懸疑電影《消失的她》,2023年在中國上映,並獲得超過35億人民幣(約台幣157億)的驚人票房,也曾在台灣Netflix平台穩坐多期榜單冠軍寶座。
「台版柬埔寨」案團滅 奪3命「藍道4惡」下場曝光
台中檢警2023年破獲「台版柬埔寨」詐騙集團凌虐釀3死案,詐騙集團首腦「藍道」杜承哲與同夥洪俊杰、王昱傑、林晏齊,找時任北市大同警分局寧夏派出所所長葉育忻替其調查個資,甚至偽造法院假交保單給境外機房「黑吃黑」,被依法起訴。案經士林地院審理半年多,17日宣判,4人依偽造公文書、詐欺、私行拘禁等罪,各處有期徒刑4個月至1年2個月。判決指出,「藍道」杜承哲在同夥(傅榆藺等人)落網後,他卻另起爐灶,由洪俊杰負責在台北文山區經營水房,洪再召募林晏齊加入詐團,並透過收購人頭帳戶與境外詐欺機房合作,持續以「投資詐騙」技倆行騙32人,詐得不法金額2233萬9316元。王昱傑、林晏齊則是驗車手,負責第一層帳戶轉至第二層帳戶,再由後端詐團成員將第二層帳戶贓款換成虛擬貨幣,最後洪俊杰從後端詐團對帳、取回虛擬貨幣,依照協議報酬比例打至境外機房指定的虛擬貨幣錢包,製作金流斷點,隱匿犯罪所得去向。期間,時任寧夏所長葉育忻收取藍道賄絡,包括現金200萬元、價值220萬元賓士車1輛及價值約109萬4044元之泰達幣33504顆,做為洩漏個資、打詐專案情資的對價,更製作不實「台灣士林地方法院交保單」,供「藍道」等同夥向境外詐欺機房黑吃黑。然而,律師陳士綱利用身為主持律師地位,將偵查內容洩漏給藍道,讓其得以事先勾串本案共犯、證人及逃避檢警追緝,且在「台版柬埔寨案」2022年11月被檢警查獲後,火速成立建設公司籌備處,將詐團匯入其虛擬貨幣錢包內的鉅額詐騙款項,泰達幣247123.81顆,轉匯至該建設公司籌備處帳戶內而為洗錢犯罪牟取暴利。士林地院17日宣判,杜承哲依共犯私刑拘禁罪,處有期徒刑7月、又共犯行使偽造公文書罪,有期徒刑1年2月;洪俊杰犯招募他人加入犯罪組織罪,處有期徒刑4月、共犯私行拘禁罪,處有期徒刑6月(此2罪名可易科罰金)、又犯行使偽造公文書罪,處有期徒刑1年2月。王昱傑共犯私行拘禁罪,處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林晏齊共犯私行拘禁罪,處有期徒刑4月,可易科罰金;共犯行使偽造公文書罪,處有期徒刑1年2月,所犯不得易科罰金之罪,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士林地院另表示,杜承哲、葉育忻、陳士綱等人涉違反貪汙、洗錢等罪,將另行審結。
財經新內閣/金融業界賀「黑馬」彭金隆 盼金管會新主委:加大打詐+領保險業接軌IFRS17
金管會主委確定換人,由曾擔任公職的政治大學商學院副院長、風險管理與保險系教授彭金隆擔任,16日消息傳出炸鍋金融圈,是大家多未想到的一匹黑馬,業界多認為其進入內閣重要任務,包括坐鎮領航保險業2026年順利接軌IFRS17,加大「打擊金融詐騙」力道,深化金融創新科技、資訊安全與監理等。55年次、現年58歲的彭金隆,今天一早人事消息曝光後,即接到來自學術界、金融界等產官學界湧入的LINE祝賀與關心,他一貫謙虛低調地回應CTWANT記者說,「以後還希望多多支持。」過去他單純為教授身分時,對於各界詢問關於保險法等相關政策與法規時,在教書課餘時間不吝地提出他的看法與見解,如今他即將於520隨新任總統就職而擔任金管會主委,處於雙重身分的交接期,任何談話攸關未來新政策,因此他含蓄地說待上任後會跟大家公布。彭金隆在政治大學主修會計系,並於同校取得保險系碩士學位與Business Administration企管所博士學位,現為政大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教授兼任商學院教學副院長,並為商學院參與式教學與研究發展辦公室主任,2017年至2020年為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主任。他在1992年高考及格曾在台灣省台灣人壽營業部就職,1996年至1998年為財政部部長室秘書(時任部長為邱正雄),之後轉到學術界,2003年開始先在實踐大學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任教,2011年至政治大學教書迄今。此外,彭金隆20多年來也積極促進產官學界交流,他本身也擔任過中國人壽外部董事、台銀人壽獨立董事,現為中信金控旗下子公司台灣人壽、孫公司中信產險的獨立董事;並出任過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董事、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監察人等,並於2005年~2008年期間,擔任台灣金融服務業聯合總會副秘書長。彭金隆行事風格幽默、仔細,對學生、接受媒體採訪或是業界諮詢時,透過深入淺出語言文字,就相關保險法規提出討論與說明,且會就不同面向的角度來作研討,思路清晰且能創新,像是開放保險業務員透過平板等科技投保,彭金隆認為即相當支持,也對於金融商品標榜「CP值高」等話術,表達過易引起民眾誤解而衍生金融消費爭議。當時的台灣金融服務業聯合總會秘書長、新光人壽董事長魏寶生提到,彭金隆曾待過財政部保險司,半工半讀完成政大企管所博士學位,不僅為草擬金控法的代表之一,轉到學術界前在財政部應該準備升任科長,對於公職行政事務熟稔。他在課餘的家庭生活中,在政大後山開闢一塊「開心農場」,自栽蔬菜,就流傳出一段小故事,起因他在栽種大白菜收成了解到除蟲需要許多農藥,日後在外用餐時會特別挑出此菜緣由。從防疫保單鉅額理賠讓產險界大虧損,美國FED暴力升息、股債雙殺到壽險界淨值之亂,再加上癌症險、住院醫療險實支實付之亂,防堵金融詐騙、先買後付(BNPL)的貸款興利風波、催生虛擬貨幣法或相關管理法規等,以及面對銀行、保險界等呼籲開放部分海外商品接軌國際金融市場等,將是彭金隆上任後面對種種挑戰。
長榮經營權最後一役? 長榮國際再賣長榮航中再保股票「看誰接盤」
長榮集團持續進行「海空分治」,長榮國際昨(12日)公告出售長榮航空(2618)與中再保(2851)各3萬張與1萬張持股,採一般交易,將在集中市場賣出,預計1個月內轉讓完畢。長榮股東會將至,張家四兄弟經營權大戰將再度展開。長榮集團張家四兄弟協議和平分家,由集團創辦人張榮發創立的家族控股公司長榮國際、巴拿馬長榮國際陸續出售資產。長榮國際是長榮集團金庫,為主要的控股公司,且是長榮航、立榮、中再保等公司的大股東。老大與老三近幾年因啟動海空分家,張國華陸續買進海運事業體之相關股權,張國政則買下航空相關持股。由於家大業大,長榮國際2023年已分批賣出長榮航空持股,至今尚未處理結束,12日再度決議出售長榮航持股引發關注,預計4月14日至5月14日轉讓完畢。長榮國際目前持有長榮航53.22萬張,持股比重約9.86%,此次轉讓3萬張後,持股降至50.22萬張;長榮國際則持有中再保26.64萬張,比重約33.29%,出售1萬張後,持股則剩下25.64萬張。值得注意的是,長榮國際本月3日舉行董事會,會中改選董事長,由老大張國華人馬葉佳全出任董事長、總經理,取代老三張國政人馬、董事長張明煜職位;同時決議出售長榮航、中再保股權。長榮國際、長榮海運去年來共有四次鉅額交易,轉讓長榮航空股票,合計達55.54萬張,外傳已由張國政接手,但不久前長榮國際的董事會中,原本張國政的董總人馬遭張國華人馬取代。長榮國際此次申報轉讓採一般交易,未說明受讓人是誰,但外界高度觀察張國政是否持續接手航空股權。
砌牆藏千萬贓款!陸國企高層「效仿電視劇貪官」白忙一場遭逮
大陸四川省發生一起國營企業貪汙案!新城建設投資有限公司一名田姓總經理遭檢舉收受不法報酬,警方介入調查發現,田男共收取高達839.1萬元人民幣(約台幣3737萬元)的贓款,他甚至效仿陸劇《人民的名義》的劇中情節,煞費苦心在家中「砌牆藏錢」,企圖掩人耳目,不過最終仍被抓包白忙一場。綜合陸媒報導,擔任大陸國營事業「新城建設投資有限公司」原董事、總經理的田姓高管,自2011年起開始向廠商收賄大肆撈金,截至2023年1月總計非法獲利高達839.1萬元人民幣(約台幣3737萬元),十多年來共有22人「塞紅包」參與此案。警方調查發現,2022年某公司老闆為了答謝田男幫他大賺一筆,於是將現金289.5萬元人民幣(約台幣1288萬元)裝進行李箱,送往田男家中,獲得鉅額現鈔的田男,一時之間不知如何處理,突然他靈機一動,想起電視劇《人民的名義》中,有貪官在家中牆壁私藏大量現金,於是田男便依樣畫葫蘆,將上百萬的人民幣埋在自家牆壁內。警方獲報線報後,隨即前往田男的住處展開搜查,起初員警並未發現異樣,直到看見屋內有片新砌的磚牆才覺得可疑,果然一敲開牆壁當場人贓俱獲,最終田男被依違反《受賄罪》判處8年徒刑,並開罰100萬元人民幣(約台幣445萬元)。
避免櫃員關切!ACE交易所員工ATM存款「存到爆」 5度示警反引銀行關注
國內知名的加密貨幣交易所「ACE王牌交易所」,日前被台中檢警踢爆旗下多家加盟實體門市有涉嫌詐騙的嫌疑。而整起事件曝光的關鍵,是因為員工在收到被害人的大筆現金來店購買加密貨幣後,因為擔憂臨櫃存款鉅額資產遭到關切,因此選擇使用ATM進行存款,反而因此5度將ATM「存爆」,觸發警示通知,結果反而引起銀行的注意。後續才讓整起事件因此曝光。根據媒體報導指出,台中刑大專案小組自2023年初就開始分析投資群組的詐騙,當中注意到詐騙集團為了取信被害人,透過年節送禮或是小額禮品,告知被害民眾股市漲幅波動劇烈,建議購買加密貨幣來保障資產,後續便推薦被害民眾前往ACE王牌交易所的實體門市購買加密貨幣。後續被害民眾實際前往交易所的實體門市購買後,發現現場僅能購買事前預約額度的「A+Card」加密貨幣儲值卡,且僅能儲值進俗稱「阿福錢包」的「Alfred Wallet」。為了取信於被害人,交易過程中甚至還會開立發票,還讓被害民眾簽署免責聲明,塑造出一種合法合規的形象。報導中也提到,「A+Card」與「Alfred Wallet」均是王牌交易所旗下集團所開發、維護的產品,專案小組甚至發現,在問世的短短2年內,其金流就高達11億USDT(折合新台幣約330億元)。專案小組也發現,這些實體店面大多是與詐騙集團勾結,在當中扮演洗錢的水房角色。實體店面收下受害民眾的現金後,後續再透過加密貨幣層層轉移,將加密貨幣以多重斷點的方式轉回詐騙集團手中,方便詐騙集團取得犯罪所得。整起事件後續因為被害人無法將加密貨幣從交易所中領出,驚覺上當後才報警。報導中也提到,全案目前共計有162名被害人,其中一對退休的張姓夫婦,在短短3個月內就被騙走1億多,整體受害金額高達3億4236萬2377元。而後續警方也掌握到,台中逢甲商圈的「馬團斯」實體門市中,一名廖姓員工在每次收到被害民眾的現金後,為了避免臨櫃存入大量金錢遭到關切,因此選擇前往距離公司不遠的銀行ATM,直接透過ATM進行存款。未料ATM的現金存款也是有上限,廖姓員工的大筆存款反而5度觸發警戒,銀行行員每次都將其請入銀行內臨櫃辦理存款業務。但廖姓員工的詭異行為也因此讓銀行注意到,此事也因此成為破案的關鍵之一。
6旬婦欲砸500萬投資「國外公司機器」 幸遇機警行員守住鉅額積蓄
台中市一名67歲婦人因誤信詐團投資話術,竟毅然決定聽從網友遊說,欲砸下500萬元投資「國外公司機器」,所幸婦人前往臨櫃匯款時,遇上機警行員察覺案情不單純,並連忙通報警方到場協助求證,這才驚險守下婦人的鉅額積蓄。台中市警局第一分局指出,受害人為67歲的鄭姓婦人,其係在21日下午時,前往某銀行臨櫃欲匯款500萬元至指定帳戶中,然在面對行員例行程序的提問時,卻聲稱資金用途為「要跟朋友投資國外公司的機器」、「朋友說要匯款新台幣500萬元」等語,進而使行員驚覺有疑慮而隨即通報轄區警方到場調查。經查,該銀行林姓行員在過程中也進一步追問婦人「朋友與公司叫什麼名字?」、「是否有購買機器的證明」等細節,未料婦人不僅回答不清,就連神情也開始略顯緊張,隨後才如實以告指出所謂的「朋友」是在網路交友時所認識,且雙方並未碰過面,至於打算要砸重金投資的公司名稱等細節全都不清楚。警方表示,經轄區員警張淳鈞、劉源昇到場了解並進一步調查後,便確認鄭婦所遇上的,正是近年來常見的「假投資真詐騙」案,遂也連忙向婦人解釋詐團利用網路交友利誘投資的詐騙案例,並在一番苦勸下才終於打消婦人匯款念頭,最終也讓婦人直呼「500多萬可不是一筆小數目!感謝員警跟行員的熱心協助。」第一分局鍾承志分局長也呼籲,詐騙集團橫行於各個角落,若遇到疑似遭詐騙的情事,可撥打110或165請求協助,切勿任意聽信陌生人的指示匯款、轉帳或面交等等,多一分謹慎,多一分保障。
縱容廠商1/警局監視系統案吵到口乾 柯文哲主政放任弊情悶燒
台北市議員陳重文涉入圖利台灣智慧光網公司的北市警察局監視系統傳輸案,陳員遭到法院羈押禁見。前台北市長柯文哲當年曾大批藍綠在議會聯手污錢,且日前又聲稱「早知合約怪怪的」,但有議員跳出來指控,過去柯文哲口頭都答允「要處理」,實際無所作為,現在急著甩鍋卸責,其實就是縱容弊案的始作俑者。本刊進一步取得台北市議會數次質詢紀錄,內容直指柯八年任內有多次能與廠商協議「啟動接管機制」的機會,一旦啟動接管機制,就無解約所需面臨的監視器斷訊及違約金等問題,但柯市府卻應作為而無作為,導致今天難以收拾的局面。民進黨台北市議員林世宗指出,他長期關注北市警局監系統傳輸費預算案,當年前市長郝龍斌簽下「光纖到府」25年合約就是不合理,但也因為事已成定局,因此決定給廠商營運機會及建置傳輸設備的時間,四年後他發現承攬廠商實無作為。當年為此還召開記者會揭發此事,隨後他即接到廠商寄送存證信函「要他不要亂講話」,甚至遭放話威脅「寧可花1000萬去做公關,都不願意讓議會砍100萬」,廠商行徑如此囂張,他堅持十年監督此事,就是圖那一口氣,不能縱容無理廠商。前台北市長郝龍斌(右)與台智光簽下長達25年「光纖到府」服務案,至今北市府仍拿不到半毛權利金,遭認為當時有圖利財團之嫌。(圖/報系資料照)該案主約其實是「光纖到府」服務市民,附約則為市府監視器傳輸費,而合約明訂廠商年營業額15億以上才開始收取0.5%約750萬元的權利金;廠商還聲稱主約搭配附約很容易就到達營業額15億元上繳權利金門檻,然而至今這項標準仍然達不到,原先預估市府25年可以拿到3.94億權利金可能是一場空。「哪有這麼好康的事?」林世宗當時即主張柯市府應以合約中第18條「重大情事」為由,啟動接管機制,無償取回傳輸設備所有權,只要啟動接管機制,就無解約所需面臨的監視器斷訊及違約金等問題。但柯市府卻回應,廠商「僅是財務高估,與承諾無關」,認為廠商並無不法情事,無法以此為由協議接管,但依權已請政風處理,據了解也無後續。此外,當年北市府宣稱要在四年內成為全國第一個光纖智慧城市,目標為80%的家戶覆蓋率,市府不用出半毛錢,以釋出市有公共設施提供廠商佈建光纖網路,及採購未來通訊服務作為對價的方式來招商,但簽約四年後,覆蓋率僅完成60%,柯市府資訊局也檢驗合格;廠商還訂出108年達成光纖16%出租目標,並預估台北市潛在光纖用戶約16萬戶迴路,但用戶卻未達1%,當時林世宗再次主張既然廠商做不到,且距離目標差距極大,市府就應依約啟動接管機制,但是柯市府回函僅表示「會督促廠商盡快完成」。民進黨台北市議員林世宗(右一)表示,當年與台北市長柯文哲(左一)的便當會,特別告訴柯「光纖到府」是第六大弊案,要求柯上廉政委員會調查。(圖/報系資料照)林世宗回顧說,他在柯文哲上任第一年的便當會上,就告訴柯該案是第六大弊案,要求柯啟動市府廉政委員會調查,得到口頭應允,後續卻無實際作為,僅得到柯認為「該廠商不合情、不合理但合法」的回應。而簽約七年後,廠商在合約承諾北市用戶要達市佔率四成(約36萬戶),但光纖到府服務推出多年,用戶數卻未達千人,與原先預估有極大落差,林世宗又主張市府應啟動接管;但市府推稱,當年廠商內簽時表示「不以賺錢為目的,以服務市民為優先」,合約上最後也沒有明訂任何處罰機制,以至於市府無法依約啟動接管。林世宗說,他還曾跟資訊局索資想了解台智光的客戶數,但資訊局回,這是「營業秘密」恕無法提供。林世宗認為,很多事都是凡走過必留下痕跡,針對該案,柯文哲擔任八年市長理應責無旁貸,他多年來都是向市府主張應「啟動接管」,是最簡單的一條路,接管就不會發生解約會造成的監視器空窗期,甚至須給付鉅額違約金,畢竟市民安全與市民血汗錢都是民代所需把關,因此,林也質疑,「既然柯文哲也覺得廠商不合理,為什麼可以作為卻選擇不作為?」現在卻經常模糊焦點,又說議會聯合貪污,但其實柯市府最無卸責之由。CTWANT記者致電台灣智慧光網公司,該公司均不願受訪,聲稱一切以公司負責人聲明或公司公告為主。
張國煒向大哥喊話「贊同分家,需公開透明」 七年來最氣憤的是這一件事
星宇航(2646)董事長張國煒針對長榮海運小股東提出告訴一案,他以身為巴拿馬長榮國際(EIS)股東身分直言說,「我對大哥(張國華)分家沒意見,但不能你說了算,不能如此鴨霸。分家要秉持公平、公開、透明原則,就怕有些分了藏口袋,我也不知道。」根據長榮海運公告的交易內容,從去年6月花費7.8億美金買新加坡公司股權,到今年1月買south asia 1980萬美金、倫敦不動產5300萬英鎊和台北港貨櫃公司4億台幣,半年多來總共近300億元的鉅額交易,對象都是EIS,讓長榮海運小股東委託律師林文鵬,25日按鈴控告長榮海運以張國華為首的董事會所有成員,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非常規交易罪及特別背信罪。身為EIS股東的張國煒則對這些鉅額交易提出多項質疑,第一 半年來三、四百億元的交易金額,應該提到股東會追認,但從未召開股東會,七年來EIS到底賣了多少,我都不知道,我們股東權利已被嚴重侵害。第二 關係人交易這麼複雜,長榮海運怎麼會去買EIS的資產,真是匪夷所思。尤其EIS董事長是指定的,到底是誰具有效性,要等遺囑官司確定,如果遺囑有效,董事長就是我;無效就是張國明(2022年5月臨時股東會選出),再怎麼樣也不是張國華,所以張國華以董事長身分賣資產,是可以被質疑的。第三,EIS董事長鬧雙包,還在訴訟中,張國華應主動跟海運董事說明EIS有這些問題,尤其張國華跟柯麗卿分別身兼EIS 董事長跟總經理,均未揭露相關風險,這都是在損害小股東權利。除了以上質疑,依照張榮發遺囑,EIS董事長是張國煒,張榮發在EIS的20%持股也由張國煒繼承。張國煒最氣憤難平的就是七年來遺囑執行人表示很難執行張榮發遺囑內容,所有東西要等遺囑訴訟確定才能做,但四位遺囑執行人不執行張榮發的遺囑內容,卻以遺囑執行人身分指定張國華為EIS的Permanent President(常任董事長),邏輯令人不解。張國煒想問「難道長榮海運的董事、獨董都不知EIS的PP鬧雙包嗎?還去買EIS資產,這公司治理有瑕疵,通常經營權有爭議的公司都不會去碰,因為買了不小心可能會惹禍上身。」張國煒說:「我贊成大哥說的把資產分一分,我不可能回長榮,分家的錢可以來發展我的星宇,但不要虧待我。不是你自己想怎樣就怎樣,賣了好幾百億元資產,鑑價報告也不給EIS股東看,鑑價報告可大可小,但好幾百億元差一點就差很多了。我(EIS股東)是怕低賣,海運小股東是怕高買,所以,最好方式是公開透明、合理合法」。除了要求公開透明,讓張國煒擔心的是遺囑官司一、二審都勝訴,張國華是否趕在遺囑官司確認結果出來前,處理掉EIS資產,且移轉到大哥可控制的長榮海運。張國煒強調,「這不是爭經營權,我也不是阻止你賣,但要公開透明,大家持股都是20%(長榮四兄弟及張榮發持有EIS各20%),我尊重你,但你不能不尊重我,很多次要(EIS)公司財報都不給,寄存證信函也不收。」根據日前林文鵬律師的告訴狀指出,張榮發先生遺囑指定張國煒接任長榮集團總裁,巴拿馬長榮董事長應為張國煒,巴拿馬長榮也曾在111年5月選出張國明為常任董事長;長榮海運是否和合法的巴拿馬長榮國際代表人進行交易?張國華為長榮海運實質控制人,自詡實質控制巴拿馬長榮國際,相關交易左手換右手,是否經過合法估價和審計委員會審查簽約?董事會為何未利益迴避?長榮海運及其子公司流出高達新台幣數百億元鉅款,日後恐有交易無效致造成長榮海運蒙受數百億元鉅額損失之重大損害。長榮海運則發表聲明,長榮海運基於營運需求之任何投資皆經獨立專家出具報告、經審計委員及董事會依程序通過,股東針對長榮海運投資的指控與事實完全不符。針對25日長榮海運某位股東控告本公司董事一事,長榮海運一向注重公司治理與股東權益,本公司暨子公司舉凡重大資產取得與處分,均依據本公司暨子公司資產取得或處分處理程序辦理,除取得業界具公信力之專家出具資產價值評估報告外,另委請獨立公正會計師針對各案交易價格出具合理性意見書,所有資產取得與處分案均經本公司審計委員會與董事會核議通過,並依主管機關規定發佈公告、重訊與辦理重大訊息記者會等事宜,相關程序皆遵循法規,各該資產之取得亦均為公司長遠發展所需,絕無任何違法情事,該股東之指控完全與事實不符。依巴拿馬當地政府機關登記資訊,巴拿馬長榮國際公司之董事長為張國華先生並無疑義。自2016年長榮集團總裁張榮發先生逝世後,四位遺囑執行人依巴拿馬長榮國際公司章程第7條第9項及第10項規定,一致同意指定由張國華先生擔任Permanent President (常任董事長)之職位至今。巴拿馬當地政府機關所登記巴拿馬長榮國際公司之常任董事長為張國華先生,並無疑義。該名股東主張巴拿馬長榮國際公司的Permanent President(常任董事長)應為張國煒先生或張國明先生,此為毫無法律根據之錯誤事實。長榮海運一向尊重所有股東的意見,董事會及經營團隊也會站在公司永續經營的角度繼續努力為股東爭取最好的權益,董事會與經營團隊基於營運所需之任何決策皆經得起檢驗。若為有心人士操作或唆使他人做出影響公司營運的行為,對長榮海運的聲譽造成傷害,公司也將採取必要的措施,以捍衛公司的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