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億高中生案!夏男嗆法官還稱「正義後到」遭追罵 狠瞪路人喊告被拉走
台中市5億身價的18歲賴姓男高三生,日前與26歲夏姓男地政士助理登記結婚後2小時,竟離奇墜樓身亡,而明(4日)就是他的對年。夏男涉犯偽造文書罪今(3日)開庭辯論終結,法庭上夏男被問到有關結婚真意,竟嗆法官「不想自己定義感情基礎」、「很好笑」、「正義後到」等。之後他在法庭外遭民眾嗆聲,數次停下來狠瞪對方,還要律師告他們,結果被2名律師拉離現場。回顧案情,案件發生於5月4日上午,夏男以「教你處理房地產」的理由,約賴男出門,隨後2人便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接著相約住家喝酒,11時左右,賴男墜樓身亡。由於在這之前,賴男母親曾要求夏男父親將權狀交還給兒子,但對方不願意,怎料到接著又發生墜樓事件。因此賴男母親高度懷疑,夏男父親與其助理夏男知道兒子擁有大筆的房地產,加上近期有要求希望夏父返還權狀等事,夏姓父子才動了殺機。今(3日)為夏男涉犯偽造文書罪開庭辯論終結,夏男在法庭上被問到有無結婚真意,居然反問何謂結婚真意,不想自己去定義要有多深的感情,結婚是他們的自由意識。之後被問到為何去找賴小弟,夏男竟回法官「你講這個就很好笑了」。開庭結束後,旁聽的民眾不滿夏男態度,追出去痛罵「垃圾」、「不配呼吸」。對此,夏男數次停下來狠瞪對方,還要律師告他們,不過很快地被2名律師拉離現場。
5億高中生案最後一次開庭 夏男「我若有罪賴生也一樣」再嗆法官「很好笑」
台中5億高中生案中夏男涉犯假結婚偽造文書案,今(3)日辯論終結,2個小時的庭訊中,夏男仍堅持不認罪「如果賴生沒死,也會是被告,我若被判有罪,等於賴生也有罪」,面對法官反覆詰問案情細節,夏男不耐煩嗆「妳講這個很好笑!」。台中地院預計6月28日11點宣判。回顧案情,台中去年發生5億高中生命案,賴生擁有市價5億房產,他和地政士夏男登記同婚2小時後突然在對方住處墜樓身亡,賴母懷疑兒子生前遭下藥再推下樓致死,控夏男謀財害命。針對夏男涉嫌假結婚,法院多次開庭且傳喚相關證人,今日是最後一次開庭,在長達2小時庭訊中,夏男仍拒絕認罪,審判長林依蓉問他與父親為賴生父子處理土地過戶的過程、為何要幫他保管戶口名簿、為什麼想和賴生結婚等細節,夏男說明時語氣不耐,多次重覆說「以前都說過了,被問到為何還要幫賴生管理財務,夏男竟嗆法官「妳講這個很好笑」。另外關於為何結婚,夏男指出他與賴男都同意辦理結婚登記,結婚是兩人自由意識,「為何說我不是(同性戀)我就不行同婚?」、「如果賴生沒有死,那麼他也會是被告」;被問到甚麼原因結婚時,夏男秒回「基於共同經營生活」。夏男更在庭上大吐苦水,表示外界及媒體都對他有偏見云云。審判長林依蓉表示,該案科刑辯論終結,全案將於6月28日上午11時一審宣判。
5億高中生案最後開庭 夏男7度穿同件上衣…訴苦「若我有罪賴小弟也是」
台中5億高中生墜樓案,明(4日)將滿1周年,案件仍持續調查審理,今天上午台中地院第7次開庭,夏男仍穿同一件藍色上衣到場,在庭上大吐苦水,辯稱「如果賴沒死,也會是被告,我若被判有罪,等於賴也有罪」,依舊不認罪。該案科刑辯論終結,全案將於6月28日上午11時一審宣判。夏男表示,結婚是他們的自由意識,到底侵害到什麼國家法律?認為只是侵害到少數人的利益,被審判長林依蓉問什麼原因結婚?他立刻回答:「基於共同經營生活」,這讓林依蓉受不了表示:「可不可以不要再講法律用語?」夏男不解,什麼叫感情基礎?雙方就是有共識要一起生活的打算,還是以後都要開同性戀審議委員會、醫院鑑定?或是來給法官看,才可以定義他是什麼性向,才能結婚?夏男在庭上訴苦。(圖/三立新聞提供)夏男訴苦,外界的批評都是莫須有、文字獄,如果一個人的正義,是要建立在另一個人的不正義,為何說我不是(同性戀)就不能同婚?不知道這些主觀感受是哪來的,更直言「如果知道他(賴小弟)會墜樓,我還可能會跟他結婚嗎?並且是在我的新家中」。夏男指出,今天如果賴小弟沒有死,他也會是被告,「判有罪就等於是判我跟賴小弟都有罪」,砲轟要用別人的眼光來看同婚,很不厚道,這是他們的決定,更提到戶政人員沒有阻擋他們或歧視,而他們也沒有規避法規,都是正常進入婚姻,如果這樣被判罪,那只是一個迫於輿論的判決,不是尊重人的意識。值得注意的是,夏男自去年開始,無論天氣寒冷或炎熱,始終穿同一件水藍熱色條紋POLO衫,搭配深色長褲,今天第7度穿同一件上衣,也讓外界好奇為什麼,不過夏男並未解釋原因。
士林角頭「陳老師」討債砍死人…開庭突要求「撤換律師」 親友團到場竟偷拍
綽號「陳老師」的66歲男子陳來發,是北市社子區的資深黑道角頭,他於1999年12月前往社子島的某家卡拉OK討債,竟殘忍殺害陳姓債務人,犯案後隨即逃逸無蹤,遭通緝長達24年後終於落網,士檢偵結將陳來發依《殺人罪》起訴。士林地院今(2日)開庭,陳來發卻臨時「要求更換律師」,一旁到場關切案件的親友團甚至拿出手機拍攝,現場狀況連連。在通緝時效屆滿前1年多遭逮,涉犯殺人案的陳來發因負擔不起律師費用,法院指定2名律師擔任其義務辯護人,沒想到士林地院今(2日)開庭時,陳來發卻找來法扶律師為自己辯護,直呼「我不相信法院的辯護律師!」法官最終也同意讓法扶律師協助打官司。不僅如此,陳來發還找來一票親友團到場旁聽,不過開庭期間竟有親友擅自拿出手機拍攝,當場遭制止並要求刪除相關照片,事實上依《法院組織法》規定,若非經審判長許可,法庭內禁止攝影、錄影及錄音。回顧該案,死者陳男因積欠35萬元的債務,遭到陳來發等3人約至社子島的一間卡拉OK談判,沒想到一言不合下,陳來發竟拿出開山刀一陣猛砍,甚至掏槍射擊對方腹部,導致陳男送醫後仍因傷重不治身亡。
英19歲青年吸毒酒駕撞死13歲男孩 還醉醺醺返回現場干擾施救
近日,英國一名19歲的青年酒駕撞倒了一名13歲男孩後肇事逃逸,但他離開現場後不僅沒有躲起來,反而醉醺醺地回到現場,阻止現場人員對男孩施救。男孩送醫3天後宣告不治,而這名青年最終遭判刑6年9個月,並且吊銷駕照8年4個月。據《BBC》報導,2月29日傍晚,13歲男孩凱蘭希普斯利(Kaylan Hippsley)在英國南威爾斯的朗達卡嫩塔夫(Rhondda Cynon Taf)市,被19歲的哈雷懷特曼(Harley Whiteman)駕駛的汽車撞倒,懷特曼在事故發生前曾吸食古柯鹼並喝得爛醉,他在車禍發生後駕車逃離,並在事後返回現場,干擾在場醫護人員對希普斯利施救,而該名男孩在3天後死亡。本起事件在4月30日開庭,根據事發當時的監視器畫面,懷特曼開著他的福特嘉年華,在一條限速20英里的市鎮道路上,以時速40至60英里歪歪扭扭的超速蛇行,當他試圖閃避一輛反向行駛的雪鐵龍時,將站在路邊一家便利商店前的希普斯利撞飛到12公尺外的馬路上。事故發生後,懷特曼並未停車,繼續高速行駛過事發現場。當時懷特曼的長相已被一名目擊者認出,並在他試圖拿出手機對懷特曼拍照時揚長而去。事後,懷特曼駕車返回家中,在放下兩名車上乘客後又重新返回車禍現場。當時一名實習護士正在為希普斯利進行心肺復甦,懷特曼竟然試圖打斷她,「為什麼你們不離開他並且停止這樣做!」還焦躁不安的對一名認出他的男子大吼大叫:「我不知道你在說什麼,我沒有車!我甚至不會開車!」當警察到場,要求懷特曼接受酒測並提供呼吸與血液樣本時,遭到懷特曼強硬拒絕。但他事後告訴一名緩刑調查人員,他在車禍發生前吸食了古柯鹼且喝了四品脫(約2.3公升)的啤酒。據了解,希普斯利的父親在2018年過世,之後他便與祖母兩人一同居住,祖孫倆相依為命。希普斯利的姐姐奧莉維亞(Olivia)告訴法庭,弟弟的死給他們的家人帶來了莫大的恐懼。「今天無法伸張真正的正義,」她說,「我們生活在恐懼之中,擔心有一天我們必須在街上與殺害凱蘭的兇手擦肩而過。」奧莉維亞還在法庭上陳述:「我今年19歲,大部分週末都是和我的祖母一起度過的,因為我不敢放她自己獨處。我們的父親於2018年不幸去世,現在我必須獨自面對悲傷並承擔一切……我希望能開始工作,但這幾乎是不可能的,因為我一直感到焦慮和沮喪……我無法經過他被喪命的地方,我不能去醫院,我害怕告訴行駛中的汽車,我甚至都不敢坐車。」希普斯利的祖母凱(Kay)補充說,由於過度悲傷,她始終無法返回家中,目前與一位親戚住在一起。「你不僅從我身邊奪走了我的孫子凱蘭,還毀了很多人的生活。」她告訴懷特曼:「我永遠無法從這件事中恢復過來,我內心無法原諒你。」懷特曼的辯護律師詹姆斯哈特森(James Hartson)承認懷特曼在事故發生後的表現「令人震驚」,但他表示這「完全不符合他的性格」,因為他的當事人事後無法解釋自己在碰撞現場的行為,並且「感到震驚、迷失和恐慌」。哈特森表示,隨後的報告發現懷特曼再犯的風險很低,而且「他的悔恨似乎是真誠的」。法官傑里米詹金斯(Jeremy Jenkins)則當庭表示,懷特曼「公然無視交通規則」,導致希普斯利死亡,而他隨後的行為「令人憎惡且無情」,因此無法採取任何其他的處罰方式。事後,懷特曼被判處在少年犯管教所接受6年9個月監禁,還被取消駕駛資格8年4個月,並且需要通過格外嚴苛的測試才能重新獲得駕照。◎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遭控性騷女法官、女書記 士林地院前庭長出庭嗆:誣賴別人會受懲罰
士林地院前審判長「蔡董」蔡明宏,近期遭爆猥褻女法官,又被控對女書記官吸乳,還把頭埋在她雙腿稱「再5分鐘就好」,遭士林地檢署依強制猥褻罪嫌起訴。台北地院今(1日)下午首度開庭,蔡明宏開庭前接受媒體訪問時,堅持否認有性騷擾行為,並強調「誣賴陷害別人的人,上天是會懲罰他的!」蔡明宏今日在辯護律師陪同下出庭,開庭前受訪表示「我還是堅持我沒有對告訴人有性騷擾行為」。針對被控侵犯女書記官部分,蔡明宏指出,士林地院早在2008年、2010年間就做過行政調查,結果很清楚,「說明我沒對她有騷擾行為」。至於涉嫌性騷女法官等情節,蔡明宏回應,女方自稱「死都不會忘記她的行車路線與停車地點,但是經過我反駁之後,她又改口說她記錯了」,且對方指稱他當時在陽明山前山公園買了1杯咖啡,然後檢警事後調查相關購買紀錄,「證明我根本沒有買這1杯咖啡」。蔡明宏強調,女法官聲稱他喝了咖啡後,在車上對她進行騷擾行為,「但是我說我沒有之後,她又改變她的說法,說我先對她騷擾,才喝咖啡」,說法明顯前後不一,「誣賴陷害別人的人,上天是會懲罰他的。」監察院上月14日表示,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法官蔡明宏,涉性騷擾及強制猥褻多名女性下屬案,經調查完竣確認無訛,監察院彈劾審查會於113年3月12日上午以13票全數通過彈劾蔡明宏。監察院說,5名被害人長期精神痛苦,蔡的行為也重挫法官形象和尊嚴,嚴重減損民眾對司法之信賴。《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NET告大日侵權!法官裁定停審「先與基市府好好打官司」:有結果再審
基隆東岸商場爭議未歇,主富服裝公司(NET)主張出資興建商場2到4樓建物,擁有產權,被基市府收回後,17日訴請法院裁判所有權,NET同時也控告大日「口頭承諾」把建物移轉基市府構成侵權並求償。基隆地院30日開庭時審判長表示,對於NET因建物所有權喪失而向大日問責「百思不得其解」,並建議NET與基市府的「官司好好打」,等該案訴訟有了結果再審,經與兩造律師討論後,裁定先停止訴訟。基隆市前市長林右昌任內與大日公司簽約,委由大日負責營運東岸地下停車場和1樓空間。後基市府針對東岸商場去年底重新招商,由微風集團出線。但NET主張地上2至4樓為其獨自出資增建,擁有產權,市府於2月1日移交後,NET不滿向基市府提起產權之民事訴訟,尋求法院裁判所有權歸屬,4月17日第1次開庭,下次庭期是6月5日,將再開言詞辯論庭。而NET除控告基市府外,也同時控告大日侵權,基隆地院30日開庭審理。 NET律師指出,大日在與市府開會討論增建2至4樓時,曾「口頭承諾」未來會把建物移轉給市府,因此讓基市府誤認有產權,才使得大日與市府契約終止後,NET喪失向進駐2至4樓商家收租權利。大日律師則反駁,大日公司當時有以減租方式協助NET興建2至4樓商場,現有建物並非NET獨自出資興建,因此也無獨立產權。大日與NET簽定的合作契約,內容有大日與市府契約終止後,雙方契約隨之終止,以及把納入契約範圍的2至4樓空間移轉基市府等條款。審判長表示,大日對於東岸商場2至4樓建物並無權利,NET僅以大日對市府的口頭承諾而提告侵權,讓他「百思不得其解」,不明白NET為什麼那麼急。審判長說,若訴訟繼續進行,「今天我就可以結案」,並建議NET與市府的案子先好好打,打完後本案再審。最後審判長當庭與雙方律師討論後,裁定停止訴訟。
SBL假球案 吳季穎友人認罪!爆「吳什麼都賭」看心情給佣金
SBL假球案今(30日)再度開庭,前SBL球員吳季穎友人游舜翔,在士林地院坦承加重詐欺、賭博罪等罪,並稱把帳號借給吳季穎,吳季穎下注後再依心情決定給他的佣金金額,更指吳季穎的下注方式五花八門。游舜翔表示,願繳回不法所得,請求從輕量刑。現年33歲游舜翔上月因人在中國大陸,透過辯護人請假;今應法院傳喚到庭,並稱自己單純協助下注,未從中賺取賭資,願繳回檢方起訴之2022年12月至2023年5月2日期間,共28萬2千元的不法所得。游舜翔也指,吳季穎下注有輸有贏,但他不會過問對方如何下注,對於外界傳言集體打假球,抱持懷疑態度。另吳季穎給他的「吃紅」則單純看心情,吳季穎輸錢時沒給分紅、贏錢也隨便給,有的時候還只給零頭,且吳季穎不只籃球,就連棒球也有涉入。庭末法官諭知候核辦。另名涉案的前SBL球員柯旻豪,則在本月16日於士林地院承認簽賭但否認打假球,同時爆料吳季穎、翁嘉鴻2人「聯手台啤一起操控比賽」。柯旻豪更指吳季穎之前的供述是在汙衊他,不滿自己要被羈押,吳季穎卻不用。當時法官聽取檢察官、辯護人及柯旻豪意見後,表示合議庭作出裁定會通知。
嫌強制猥褻新事證出爐!宥勝再度出庭「30分鐘結束」 5月24日宣判
藝人宥勝(本名王宥勝)於2016年期間,涉嫌以借廁所為由,進入女員工住處伸狼爪,解開女員工內衣揉胸、舔耳。整起事件在2023年的Metoo運動中遭踢爆,後續被檢方依強制猥褻罪起訴。雖然先前宥勝已坦承認罪,但由於告訴人又遞狀陳報新案情,台北地院於30日上午加開辯論庭傳喚宥勝。宥勝則出庭30分鐘後雙手合十低調離去,全案暫訂5月24日宣判。據了解,在2023年的Metoo運動中,宥勝遭爆至少對3名女同事性騷擾,當中有跨坐在對方身上強吻、趁著酒醉襲胸、解內衣揉胸等行為。後續宥勝曾發文致歉,但最後還是在同年11月時遭檢方依強制猥褻罪起訴。在3月26日開庭時,由於宥勝已就本案坦承犯行,在參諸起訴書所載的各項證據,足以認犯罪嫌疑重大。雖就事實而言,宥勝有勾串證人之虞,但由於已坦承犯行,本案件已審結,權衡比例原則後,認定並無羈押之必要,准予新台幣8萬元具保。後續由於告訴人遞狀陳報新案情,台北地院合議庭認為有再調查之必要,因此於30日上午加開辯論庭,並傳喚宥勝出庭。宥勝在出庭30分鐘後隨即離去,在面對媒體時,仍是雙手合十一語不發,後續就搭車離去。而宥勝的委任律師並沒有透露案情內容,也沒有對今日庭訊內容做出說明。據了解,目前全案暫訂5月24日宣判。
Toyz官司還沒完!罵雪碧「破X」週一將開庭 她嗆:不可能和解
電競圈雙神殞落!「不死鳥」統神日前因爭議言論,YouTube頻道遭官方全數下架,統神死對頭之一的「椅子」Toyz,則因販賣大麻二審遭判4年2個月,預計5月入獄服刑;另案提告Toyz誹謗、精神傷害的網紅雪碧則直言,絕不會與Toyz和解,此案將在下週一(29日)開庭。雪碧因支持超哥毆打Toyz,遭Toyz嗆:「破X,回去好好伺候妳的乾爹就好!」憤而提告誹謗、精神傷害。據《TVBS》報導,雪碧除預告不可能和解,也說開庭當天「要畫美美的妝登場」,更指Toyz的言論讓她形象大傷、丟工作,損失粗估幾十萬,還因為提告花了6位數律師費。網紅雪碧今年1月到北檢發聲與對Toyz和網友提告。(圖/項程鎮攝)Toyz日前聽聞宿敵統神頻道被Ban,在直播開心噴笑,還到夜店包場開趴,未料今(27日)傳出他將在5月入監服刑。對此,直播平台「浪直播」發言人表示,與Toyz的合約不會因該案受影響,且Toyz明天會開直播說明被判刑和服刑細節,表示Toyz對這結果有點驚訝,正在消化事情中。另據判決書,Toyz(劉偉健)因出資擔任金主,並負責尋找含第二級毒品四氫大麻酚之大麻煙彈貨源;友人則向其回報出售、獲利情形,與負責尋找販售對象。Toyz花費60萬買500顆大麻煙彈,之後再以每顆4500到7000元價格販售。Toyz雖辯稱因失慮而販毒,事後相當懊悔及拿出30多張公益感謝狀,希望獲得緩刑。但一、二審法官皆裁定4年2月有期徒刑,Toyz不服上訴,最高法院日前駁回其上訴,全案定讞。《CTWANT》提醒您:拒絕毒品,珍惜生命
命理師揭宥勝運勢「連0分都沒有」:復出無望啦 「最重要貴人」曝光
以愛家好男人的優質形象在演藝圈走跳的41歲男星宥勝,在去年6月捲入#MeToo醜聞,遭多名女子指控強吻、揉胸、舔耳,宥勝後續已在3月底開庭時坦承犯行,法院認為無羈押之必要,因此裁定新台幣8萬元交保。對此,命理師沈嶸昨(26日)也發文直言:「目前演藝事業是沒機會了啦!」她也建議宥勝,若想要從谷底翻身,第一步做的並不是公益,而是認真地向被害者道歉和解。命理師沈嶸昨發文分析宥勝的運勢,點出他目前在負20分到0分之間徘徊,連0分都沒有,也表示宥勝確實如他自己所言「對復出不抱打算也不敢想」,她還透露宥勝內心確實感到懺悔,對自己性騷擾的種種犯行與過往陽光形象不符而感到非常羞愧,也正陷入「自我刑剋」中,不但思緒打結,對許多事情也想不明白,一直陷在其中無法自拔。沈嶸也進一步分析,發現他有「性騷擾」、「侵犯他人」、「加害者」、「貪婪」、「性混亂」、「愛情上癮」、「欺騙」、「背叛」等不良業力,應證了被害女子的指控。她也坦言,宥勝「目前的演藝事業是沒機會了啦!」至於宥勝老婆慈惠對此做何感想、是否有想跟男方離婚?沈嶸也分析,夫妻2人是前世結下的好緣份,最適合結婚,也就是所謂的「先天正緣」,2人是三世夫妻,此生已是第三世,妻子慈惠從前世到此生一直都扮演著賢內助的角色,一心只想幫助宥勝,也很為他著想,直言「她就是宥勝生命中最重要的貴人」,而宥勝也非常感激妻子的付出。沈嶸透露,即使性醜聞風波鬧得沸沸揚揚,慈惠也完全沒有想過要拋棄宥勝,雖然她心裡確實對宥勝的所作所為感到不滿,但還是願意陪男方一起度過危機,2人的情感相當堅定。針對心靈成長課程與公益活動能否幫助宥勝擺脫性騷爭議的問題,沈嶸也認為,即使宥勝做公益也無法消弭惡的果報,因為他做這些事並非出於真心,而是流於表面功夫。因此,沈嶸也建議,宥勝若想翻身,第一步要做的不是公益,而是應該認真地向被害者道歉和解,絕對不能說謊、輕描淡寫或轉移焦點,否則形象會再度重創,復出之路也將遙遙無期。
宥勝沉寂10個月…被爆找《犀利人妻》製作人求復出 本人發聲了
藝人宥勝去年6月捲入「#MeToo」風波,遭檢方依強制猥褻罪起訴,法官首度開庭時,他駁斥「事實不是大家傳的那樣,我一直沉默是想保護女生」,但之後坦承犯行,裁定8萬元交保。如今,宥勝被爆料聯繫《犀利人妻》製作人王珮華,希望能復出,本人也對此做出回應了。宥勝在性騷風波後沉寂10個月,這段時間去禪修,上心靈成長課程,今年更陸續參加公益活動,先是在花蓮以「全球友善耕地永續環境推廣協會」理事長名義出席稻米活動,隨後又出席慈善團體舉辦的公益園遊會。由於宥勝過去因演出《犀利人妻》打開知名度,他被媒體爆料向該劇製作人王珮華求救,希望能夠復出,而對方建議能多做公益,並用過往做行腳節目的經驗,經營親子旅遊頻道。宥勝PO出對話澄清。(圖/翻攝自宥勝臉書)針對傳聞,宥勝在臉書發聲,坦言事件發生以來,他只希望能為自己做過的事情負責,從來沒有心思去尋求復出,同時PO出與王珮華的對話,可以看到王珮華表示:「有一則新聞,指私下要我支援你復出,沒有採訪我,也未曾如此說過,跟你說一聲」,因為被問到給宥勝復出的建議,「我提或許直播親子,會溫暖」。宥勝得知後,徵求王珮華的同意公開對話,他更強調:「自我反省,修正品格,扛下責任,是目前我唯一該做的事,沒有其他」。《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拚生機!最老死囚寫信給大法官:可以一句話這麼草率地判死刑?
死囚王信福寫信表示,「死刑的案件是不是要很慎重?是否為求其生不可得?為什麼我的案件,法院可以一句話這麼草率地判死刑?」(圖/翻拍司法院官網)法憲法法庭昨進行死刑辯論,攸關37死囚是否可「逃死」,引發全國關注;涉殺警案的「最老死囚」王信福透過律師寫信給大法官「希望爭得死刑違憲的判決、求一線生機」,但法務部檢察司副司長簡美慧在法庭上直言「死刑是讓被告為自己犯下的罪刑負責」。72歲王信福因涉槍殺2員警在2011年判死定讞,至今未執行槍決,是目前台灣最老死囚;他在憲法法庭開庭前,寫信給律師向大法官轉達他的心聲「要剝奪一個人的生命,難道不再需要聽其辯解了嗎?」王信福信中指出「明明不是事實的事卻得不到理解,申冤而心有不甘,但願大律師們能在法庭上爭得死刑違憲之訴求」,希望 「求得一線生機,再力爭之餘地,換得洗刷汙名的機會」王信福的律師李念祖表示,法律不許被害人報復,憲法也不該允許政府「以應報之名,行報復之實」,不要將死刑冒充「被害人的賠償」;法官認為該死就判死,量刑時一再使用「人神共憤」、「令人髮指」等字詞,這種缺乏客觀的情緒語言,提供死刑是不理性的證明。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代表、監委高涌誠指出,人權保障在於生命存在,現存的死刑制度以剝奪人民生命為刑罰制裁,侵害基本權的核心及本質,與法治國家保障人權目的及國際人權公約相悖。但代表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發言的律師陳淑貞表示,高達96.7%被害人家屬反對廢除死刑,請憲法法庭不能夠忽視,而且目前死刑制度仍存在,就應該執行死刑,否則犯罪被害人的人權要如何獲得保障,死刑制度是合憲的,不應廢除。陳淑貞律師在法庭外接受採訪時說,台南殺警案的家屬認為,廢死根本是「沽名釣譽、政治操作」。歐盟自從2003年廢死後,就有人開始在台灣大力主張廢死,但主張廢死比例歷經這麼多年依然沒增高,反對廢死聲浪依然存在,甚至比例還居高不下。王信福不但寫信給大法官、想藉釋憲程序「逃死」外,另監委王美玉、高涌誠今年3月也籲請法務部對王信福案研議提起非常上訴及再審。最高檢察署昨表示,最高檢已於今年3月22日分案,正由檢察官依法研議中。
8歲弟遭武術教練打死「拉上椅擺拍」 事隔10月未下葬…爸吐心碎原因
大陸山東省青島市1名8歲男孩去年在武術俱樂部被毆打致死,引發關注。男童母親指控,自己趕到醫院時,兒子已經死亡,身上遍體鱗傷,且教練為撇清責任,還把已經全身癱軟的兒子硬拉上椅子拍影片。據悉,該案將於本月24日開庭審理,死者父親透露,至今尚未將孩子下葬,「凶手得到應有的懲罰後,孩子才能入土」。回顧案發經過,男童母親去年6月22日透過網路社群指控,自己的孩子於6月18日在青島市城陽區某武術俱樂部遭到教練毒打後離世,「看著孩子身上的傷,孩子當時是多無助多無奈,一個8歲大的孩子還沒來得及好好看這個世界,爸爸媽媽沒有保護好你」,希望相關部門給出一個說法,還孩子一個公道。死者母親指出,當她趕到醫院時,兒子已明顯死亡,全身上下遍體鱗傷,懷疑是武術俱樂部的教練動的手。更誇張的是,教練當時還拍攝照片,試圖證明男童一切正常,然而他的姿勢明顯不對勁,全身都已癱軟,最後更從椅子上滑了下來,臉色慘白,疑似是被人硬拉到椅子上擺拍。針對本案,青島市公安局城陽分局事後發布情況通報稱,2023年6月18日14時許,城陽區某武術運動俱樂部發生一起故意傷害案件,致1人死亡。案發後,公安機關迅速將該武術運動俱樂部負責人等3名犯罪嫌疑人查獲,並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經過檢方偵查,認定3人犯罪嫌疑重大,依故意傷害罪嫌起訴。驗屍報告顯示,男童是遭人用鈍性物體多次重擊,導致創傷性休克,並引發肺臟脂肪栓塞死亡。事隔10個月,青島中等法院將於4月24日開庭審理,男童父親22日透露,目前孩子仍未下葬,「凶手得到他們應有的懲罰後,孩子才能入土」。
死刑釋憲辯論3/民調以「無條件廢死」混淆真實民意 早有數據稱「配套懲戒」是關鍵
死刑存廢一直是台灣社會矚目的議題,每當台灣社會發生重大刑事案件,是否廢除死刑就會成為社會討論焦點。憲法法庭23日召開言詞辯論庭,邀集死囚訴訟代理人、法務部及專家學者陳述意見,討論死刑是否違憲。據《中央社》報導,王信福等37名死囚認為死刑違反憲法平等權、生存權、比例原則,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並停止執行,憲法法庭23日召開言詞辯論庭,邀集死囚訴訟代理人、法務部及專家學者陳述意見,討論死刑是否違憲。聲請人方訴訟代理人、律師李念祖、李劍非、李宣毅進行開庭陳述。死囚訴訟代理人李劍非律師則表示,多年來民調所謂的「多數反對廢死」是過於簡單的說法,因為這種民調都是在問不存在的假問題:「人民接受無條件的廢死嗎?」但在憲法上要問的是「是否存在替代死刑的措施」。多年來有許多數據顯示,民眾會因為配套措施的不同,改變對於死刑制度的支持度,但政府一直以「無條件廢死」的命題與理由,持續怠惰不作為。在憲法法庭上,訴訟代理人李劍非律師指出,死刑的正當理由中,最常聽到的是以「多數民意支持」作為基礎,但正如釋字748號解釋揭示,基本權的保障為憲法的基本職責,人性尊嚴、生命權的剝奪與界線是重要的基本權問題,釋字第603號解釋也提到,雖然民意調查能作為解釋參考的「事實資料」,但不能作為論斷憲法意旨的「依據」。李劍非說,多年來所謂的「多數反對廢死」是過於簡單的說法,因為這種民調都是在問不存在的假問題,「人民接受無條件的廢死嗎?」但在憲法上要問的是「是否存在替代死刑的措施」。國家發展委員會的民調中,如果改採終身監禁不得假釋,有51%贊成;法務部也曾表示若有配套措施,人民的反對廢死意見降低。李劍非指出,法務部2018年的民調顯示,56%民眾同意「有條件廢死」;中正大學犯罪研究中心多次在報告中承認「人民會因配套措施改變態度」。而德國在廢死時,民意是支持死刑的,一直到20年後才改變,可見民意會隨著政府推行的替代方案而改變。李劍非說,法務部已多次確認,有包括較長的有期徒刑、特殊無期徒刑、保安監禁及終身監禁等替代方案。前法務部長陳定南及法務部長蔡清祥在立法院的報告中,均以說明「無期徒刑」或「較長的有期徒刑」是廢除死刑的有效措施。他認為,早在20年前台灣就已經有了替代方案的研究和準備,但政府一直以「無條件廢死」的命題與理由,持續怠惰不作為。同性婚與通姦罪除罪作出解釋前,民意都是多數反對,但終究會理解大法官對憲法的基本價值的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