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利班掌權阿富汗「想最大化觀光旅遊產業」 這國是最大外國遊客來源處
阿富汗被極端保守的塔利班(Taliban)2021年再次奪取政權後,不斷從各方面打壓當地女性權益,甚至頒布婦女不得參訪該國相當受歡迎的班達米爾國家公園(Band-e-Amir National Park)的禁令,原因是「觀光對女人來說不是必須的事情」,雖然如此,但塔利班卻想大力發展該國觀光旅遊產業,透過數據顯示,阿富汗的外國遊客數逐年攀升,光是在2023年就有超過7000名外國遊客造訪,其中,中國是阿富汗最大的外國遊客來源國。塔利班新禁令,「觀光非女人必須之事」。(圖/達志/美聯社)根據《美聯社》引述阿富汗旅遊局局長穆罕默德薩伊德(Mohammad Saeed)說法,由於阿富汗的地理位置相近中國且人口眾多,中國目前是阿富汗最大的外國遊客來源國,相較於同樣鄰近中國的鄰居巴基斯坦,來阿富汗旅遊「更安全」,根據薩伊德表示,「有不少遊客告訴我,他們不想去巴基斯坦,因為那裡很危險,經常遭到襲擊。這對我們來說是個好消息」。為了迎接更多的外國遊客,阿富汗境內唯一的五星級喜來登(Serena)旅館近日重啟、包括專為外國女性服務的水療中心和美容沙龍,尷尬的是,掌權的塔利班限縮女性出入公共場合。塔利班於2021年8月重新掌權後,不斷祭出多項打壓女權的措施,先是頒布關閉大多數女子中學、禁止女性報考大學或前往海外留學,接著阻止女性外出工作等禁令,甚至還陸續禁止女性進入各種公共場所,包括澡堂、健身房和公園等。先前「勸善懲惡部」代理部長哈納菲(Muhammad Khalid Hanafi)還表示,「對女性而言,觀光遊覽不是必要活動」,因此外國遊客若想使用該項設施,就必須出示護照「驗證」後才能享受相關服務,而身份證件上註明「出生地為阿富汗」的女性,則依規定禁止進入。事實上,雖然塔利班積極想發展觀光旅遊,但他們對阿富汗女性和女孩的種種限制,卻令不少海外旅行社非常遲疑,此外,塔利班是目前阿富汗的合法統治政權,但許多國家在塔利班重新掌權後,就與阿富汗斷絕外交關係,各國的阿富汗使領館全數暫停運作,塔利班想靠旅遊賺取外匯和發展這項產業,前方道路仍有非常多挑戰。塔利班重新奪取阿富汗政權,如今想最大化發展該國觀光旅遊產業。(圖/翻攝自X)
微罪不罰開放5情況例外「仍可檢舉」 最快6月就上路
先前行政院宣布有10項「罰鍰在1200元以下」的交通微罪,不開放民眾檢舉,這也引起外界議論,有路權團體表達抗議,認為微罪不代表不造成危害,恐害交通更加混亂,而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也於29日審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經各方討論後,維持5種情況開放民眾檢舉,最快6月上路。立院交委會於29日審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有5種情況仍維持開放檢舉,分別是機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包含騎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臨時停車;橋樑、隧道、圓環、礙物對、人行道(包含騎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違規停車;不依順行方向或併排臨時停車;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等。至於違規記點方式,限縮了當場由警察攔檢可確認駕駛人身份才納入記點,排除了逕行舉發、科技執法與民眾檢舉等情形,同時修正了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扣抵違規點數次數,將每年1次可抵扣2點的規定放寬為每年2次可抵扣4點。交通部長王國材也表示,本次修法的目的是在道路安全與民意之間取得平衡,尤其是關乎行人安全的問題,如行人穿越道違規臨停和佔用身心障礙停車位等,仍保留了民眾檢舉的權利,並指出去年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傷亡情況嚴重,交通部與立法委員們對此進行了嚴格處理,經過一年的時間後,進行了調整,但他也強調這並不代表對於交通規則的退縮。據了解,先前行政院通過了相關修法草案和配套措施,將最高罰款限制在1200元以下的輕微違規列入不予民眾舉報並且不計分的範疇中,包括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包含騎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臨時停車;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及消防出入口5公內臨時停車;不依順行方向或併排臨時停車;橋樑、隧道、圓環、礙物對、人行道(包含騎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違規停車;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前違規停車;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機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騎機車手持行動電話;汽機車駕駛人手持香菸、吸食、點燃香菸致有影響他人行車安全;倒車未顯示燈光或不注意行人、大型車倒車無人在後指引等十種情況。不過這也引起了一些民眾和路權團體的不滿,台北市交通安全促進會和台北市交通文教基金會舉行了「違規記點制度何去何從」座談會,強調不應該取消記點檢舉制度,當時淡江大學運輸管理學系的教授張勝雄表示,他認為廢除逕行舉發並不適當,目前警方受到各方壓力,對於違規行為的處理標準並不統一,因此直接禁止可能並不適當,他認為在一定條件下可以討論微罪不檢舉的情況;另一位淡江大學運輸管理學系的教授陳菀蕙指出,微罪的定義不應該僅以罰鍰1200元為基準,有些行為雖然罰款較低,但卻可能導致嚴重的傷亡。
公然侮辱罪侵害言論自由? 憲法法庭判決出爐:合憲但限縮範圍
「三字經」罵人是否得受《刑法》公然侮辱罪判決?憲法法庭26日判決「公然侮辱罪」合憲,但須限縮經由具體個案表意脈絡來檢視,是否逾越一般人可忍受範圍,並權衡名譽權是否應優先言論自由的「二階段審查」;髒話罵人不一定會有罪,未來法官定罪嚴謹,本案民眾聲請釋憲13人,8人在憲法訴訟實施前,判決有罪確定可透過非常上訴、5人獲廢棄有罪確定判決,發回重新審理,都有翻案機會。作家張大春等13人分別因公然侮辱他人而被判決有罪,另有十多位法官審理案件中,各自認為《刑法》公然侮辱罪的規定牴觸《憲法》,因而聲請解釋憲法、裁判及法規範憲法審查,憲法法庭併案後共33案審理。憲法法庭昨日作成判決,強調言論自由有實現自我、提供資訊、追求真理、溝通思辯及健全民主等重要功能,國家應給予最大限度的保障,但這並不代表任何言論都受到絕對保障,公然侮辱罪的立法目的應屬合憲。憲法法庭指出,不能僅因髒話或具有冒犯性,一律認為是無價值或低價值言論。因此,法院在個案中適用公然侮辱罪的規定時,仍應權衡侮辱性言論對於名譽權的影響,及其可能兼具的言論價值。憲法法庭認為,所謂的髒話,除非國家以公權力明定髒話辭典,或有法定的侮辱用語認定標準表,否則侮辱性言論將因欠缺穩定的認定標準,可能過度擴張、外溢以致限制過廣,因此對「侮辱」定出「二階段審查」,作為個案中判斷公然侮辱罪的規範。憲法法庭指出,不能僅因言詞文字的用語負面、粗鄙,就一律處以公然侮辱罪,否則將使該規定成為髒話罪;社會上常見用三字經罵人,縱使粗俗不得體,也非必然蓄意貶抑他人的社會名譽或名譽人格。《刑法》公然侮辱罪規定「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9000元以下罰金。」判處拘役部分,憲法法庭舉例,如果有人透過網路發表或以電子通訊方式散布公然侮辱言論,從而有造成持續性、累積性或擴散性嚴重損害的可能者,法官才能在個案衡酌後處以拘役刑。本判決主筆大法官為黃昭元,公然侮辱罪的合憲性限縮判決,15位大法官全體一致同意,但詹森林大法官提出部分協同、部分不同意見書,認為蔡姓聲請人以穢語罵人,其侮辱性言論並沒有任何受憲法言論自由保障的價值,應無必要就蔡的確定判決廢棄發回。
死刑存廢僅需7票!「今辯論」重點一次看
殺人案件之判決所適用之刑法第271條第1項死刑規定,是否牴觸《中華民國憲法》?這個問題將在今(23日)由掌理法規範憲法審查及裁判憲法審查案等件、台灣大法官組成的「憲法法庭」展開辯論,最快將在今年7月底做出宣示,另由於15名大法官中有3人選擇迴避,因此若要宣告死刑違憲,僅需7票。誰提出釋憲?本案的聲請人為72歲的台灣最高齡死刑犯王信福,根據數名證人的證詞顯示,他在1990年8月10日,與警察在卡拉OK發生細故,於是將手槍交給陳榮傑,並指著警察說「結掉這兩個」,陳榮傑持槍照辦,導致黃鯤受、吳炳耀2名員警不治死亡。事後陳榮傑已執行死刑,王信福則逃亡至2006年才在返台入境時被捕。對此,2018年的「台灣死刑判決研討會」上有多名律師學者跳出來指稱王信福案存在諸多疑點,且數名證人疑似遭到警方刑訊逼供或誘導訊問,王信福本人也始終堅稱,自己是冤罪。廢死主張廢死團體經常引用聯合國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6條:「締約國不得援引本條,而延緩或阻止死刑之廢除」來加強其主張,日本一橋大學博士、台大刑法教授李茂生2018年在廢死聯盟的演講中認為,比起美國的情況和日本的文化,「我國並沒有嚴重的種族問題,台灣也算安全,我們憑什麼還要維持死刑?」他也直言,冤罪是司法制度的宿命,台灣4年來沒有執行死刑,社會狀況有變差嗎?李茂生也曾強調,死刑是一種非常墮落的制度,為什麼人們會接受殺人者必須死?因為在刀起刀落中,心中產生自虐性的愉悅,這就被稱之為正義,而死刑就是群眾憤怒的結晶,社會若可以超越憤怒,把憤怒情緒昇華,就會產生新的情緒,那就是真愛。反廢死主張法務部曾在2012年委託精湛民調公司調查,發現76.7%受訪者不贊成廢死,即使有終身監禁不得假釋之無期徒刑,仍有56.5%民眾反對廢死,另有高達81.6%的受訪者認為,只要逐漸減少死刑使用即可,不須廢死,顯示反對廢死仍然是台灣主流民意。對此,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警大教授林東茂也認為,3項「刑罰理論」都無法得出廢死的結論:首先是「應報理論」主張人有自由意志,有機會選擇善行,卻選擇惡行,就應當承擔倫理責任;「一般預防理論」,也就是殺雞儆猴,必然強調明確嚴格的刑罰,最能讓社會大眾計算犯罪成本;「特別預防理論」雖然強調行為人受到社會影響,只要加以調整,行為人就不會再犯罪,但也指出對於不能矯正的行為人,只能永久隔絕,這就是死刑。他也質疑,廢死團體每次都以人道主義出發,但難道無期徒刑、長期的監禁或是鉅額罰金,就不是違反人道主義?憲法法庭提出2爭議點死刑是否違憲?死刑除剝奪生命權外,是否另干預其他憲法上權利,如免於酷刑之權利、人性尊嚴等?死刑制度所追求之目的有哪些?是否皆合憲?以死刑作為達成上述目的之手段,造成剝奪人民憲法上權利之效果,是否為我國憲法所許?如果認為死刑違憲,有何足以取代死刑的其他刑事制裁手段?或應有哪些配套措施?若認為死刑制度合憲得適用死刑之犯罪類型:(1)根據我國憲法,其適用之犯罪類型是否有應限縮之處?或僅得適用於哪些犯罪類型?(2)本件各聲請案原因案件確定終局判決所適用之各該刑法罪名,包括刑法第226條之1、第271條第1項、第332條第1項、第348條第1項(中華民國88年4月21日施行:唯一死刑;95年7月1日修正後:死刑或無期徒刑),是否違憲?理由為何?得適用死刑的刑事被告範圍:根據我國憲法,得對之宣告死刑之刑事被告範圍是否應有所限制?刑法第19條就「精神障礙」及「心智缺陷」之行為人,依其「行為時」「辨識能力之程度」,而有「不罰」(第1項)或「得減輕其刑」(第2項)之區別,就死刑之宣告而言,是否違憲?死刑的配套程序:就我國法而言,在審判過程及判決宣告後,應各有哪些配套程序,始符合憲法正當程序之要求?(例如第三審強制辯護、應行言詞辯論、評議一致決、判決確定後之非常救濟及其他程序保障等)就此而言,刑事訴訟法第388條及相關程序規定是否違憲?或現行規定即已合憲而毋須變更或修正?理由各為何?
花蓮停班課!上千起餘震又釀禍 最大規模6.3
花蓮今(23)日清晨不平靜,頻繁的連續地震又造成2飯店大樓傾斜,所幸暫無人員傷亡,甚至天祥至太魯閣沿線路面也發生落石不斷的狀況慘遭公路局封路禁行,而花蓮縣政府今日一早也緊急宣布停班停課。花蓮縣政府表示,從0403主震開始至至今天清晨5時35分為止,已經發生超過上千起地震,其中最大規模為6.3、深度5.5,該地震也造成中山路富凱大飯店傾倒,警消也已緊急到場封路疏散,為因應頻繁地震,從現在起也將先停班停課一天。氣象署地震測報中心吳健富表示,今天發生的餘震研判都屬於0403花蓮地震的餘震,屬於正常能量釋放,由於深度淺,因此能量散發相當快,震動的範圍會限縮在震央附近,不過台北盆地、高樓層仍然較有感。吳健富提醒民眾,本周鋒面來襲易有致災性降雨,山區容易土石鬆脫,盡量不要前往山區活動。
震破32起!花蓮地震「最淺1.1公里」 台北好暈氣象署揭原因
花蓮今(22日)傍晚17點08分起至19點22分共發生32件地震,其中18點50分規模最大達5.7、19點16分深度最淺僅1.1公里,另18點46分的2起地震只相距12秒。氣象署地震測報中心主任吳健富表示,今天地震應為403強震餘震,且「沒有異常狀況」,並解釋雙北明顯有感原因。吳健富指出,403強震後餘震多發生在花蓮北邊近海,目前則轉至陸地,故有較大規模、短時間能量釋放情形,但仍屬正常能量釋放,沒有異常情況發生。他解釋,規模7.2的403強震需長時間應力調整,又地球是平衡系統,當一個地方失去平衡,就會在另個地方以應力進行調整,岩層無法克服就會以地震方式釋放能量,例如先前嘉義中埔及白河一帶小型地震,就像「翹翹板」在進行調整。不過也因為長時間應力調整,這段期間地震較空白區域會發生餘震,但餘震數量正朝衰減方向發展,絕大多數為3到4規模地震,且因深度淺、能量散發相當快,震動範圍限縮在震央附近,惟台北因盆地、高樓層緣故仍然較有感。吳健富表示,強調403強震後2個月內都會有餘震。另地震後土石鬆脫,近日又有鋒面來襲,恐發生土石流,建議民眾非必不要前往山區。
美墮胎禁令悲歌 懷胎9月血崩遭拒收…婦科醫:急診視孕婦如輻射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2022年推翻保障女性墮胎權〈羅訴韋德案〉(Roe v. Wade),導致美國急診室拒收孕婦案例激增並發生多起悲劇,光是官方紀錄在案,2022年就有10幾間醫院因未妥善治療孕婦遭處罰,奧勒岡州婦產科醫師亨茨伯格(Amelia Huntsberger)直言,患者到急診室卻未能獲得治療「令人震驚與無法想像」。《美聯社》2023年2月依據《資訊自由法》(FOIA)向聯邦申請有關2022年「緊急醫療和分娩法」(EMTALA)中孕婦相關投訴,卻發現政府僅公布19州的部分投訴及調查文件,且患者、醫護人員個資都遭刪除。但該份文件已顯示羅訴韋德案遭推翻對女性的傷害,醫護人員為避免遭起訴,冷血迴避任何墮胎手術。羅訴韋德案遭推翻造成美國人權倒退。(圖/達志/美聯社)德州在〈羅訴韋德案〉遭推翻隔周,發生懷胎9月孕婦被社區醫院值班醫生以「沒有產科服務」為由拒收事件;該州大城休士頓也發生孕婦疑似因流產失血,911中心獲報通知醫院,但醫院表明拒絕救治。北卡羅來納州一間市醫院拒絕替腹痛孕婦檢查,導致孕婦轉院途中於車上產子,胎兒不幸夭折悲劇。喬治華盛頓大學衛生法與政策學教授羅森芭姆(Sara Rosenbaum)表示,在墮胎限制較嚴格的州,其急診人員「視孕婦如輻射」,非常害怕甚至只希望孕婦離開診間。這情況不只發生在民風保守的中西部,就連佛州也出現孕婦遭警衛禁入醫院,等隔天終於獲得檢查,卻被告知胎兒已無心跳憾事。曾在西北部愛達荷州工作的婦產科醫師亨茨伯格表示,EMTALA是她在愛州保護患者的少數方式之一,但最後還是因為墮胎禁令搬到奧勒岡州執業,她也透露,「很多中西部的案例沒被報導或調查,就算有也沒任何結果」。公民團體認為聯邦政府需要做得更多來保護懷孕女性。(圖/達志/美聯社)墮胎權遭限縮引發的衝突不只出現在醫院,也發生在法庭內,聯邦法律規定急診室有義務治療「處於分娩活躍狀態」患者,否則將受處罰,但許多醫院藉由法案「沒有人力或資源治療」的但書,把患者轉院以規避責任。儘管聯邦政府以墮胎禁令牴觸聯邦法律為由,正與愛荷達州大打訴訟戰,也對違法拒絕治療孕婦醫院祭出程度不一處罰,但多個公民團體認為,聯邦政府需要做更多,例如實施數10年的EMTALA已無法完全保障患者權益,需要進一步修法。
逃獄天堂2/惡犯逃亡5個月才全國通緝 外役監10年「掉」49個犯人
花蓮自強外役監受刑人康育豪(27歲)自2022年3月脫逃,逃亡期間又犯下殺人未遂案,有眼尖網友發現康男的查緝專刊竟遲至8月才公布,引發撻伐。據統計,10年來外役監脫逃的犯人多達49名,監察院2020年就已要求法務部及矯正署檢討改進,直至外役監逃犯砍死台南2名員警後,才終於在2023年修法限縮外役監遴選資格,至於效益如何仍有待檢驗。本刊調查,康男2022年間3月「返家探視」逾假未歸,花蓮地檢署於同年8月1日發布康男之脫逃通緝,而刑事局於8月25日發布的查緝專刊中,指出自強外役監2人脫逃,其中許男28日落網,而康男至今仍掛在專刊上,照片中的他五官深邃,特徵為「濃眉、招風耳」,還特別附註提醒員警查緝時要注意自身安全。獨立外役監環境清幽加上務農工作輕鬆,被稱為開心農場,但康育豪疑似預謀脫逃,2年來如同人間蒸發。(圖/本刊資料照/本刊繪圖組)該查緝專刊一公布就讓PTT網友炸鍋。「3/21現在才通緝」、「之前都沒公佈直接吃案」,網友們更質疑矯正署吃案,大酸「逃亡5個月,早就整形整完了,是要抓啥」、「台灣真的犯罪天堂」、「台灣真安全,路上隨時會遇到逃犯」。外役監脫逃引發抨擊,因為同個月22日才剛發生台南殺警案,明德外役監逃犯林信吾砍死2名員警。回顧案情,林男於2020年入監服刑,刑期為8年4月,2021年12月因表現良好調至明德外役監,結果他趁著返家探親,未在規定時間回監,失聯7天,在22日狠砍台南安平2名員警55刀致死,事後,林男逃亡期間繼續行搶超商,得手7千元,隔天警方在新竹抓到他;去年11月一審遭判死刑。殺警案發生後,明德外役監典獄長遭拔官調職,法務部亦針對外役監相關法規之修正「提高遴選門檻、強化在監考核、明確化遴選條件、排除重大暴力犯罪」等方向,所謂遴選門檻,包括暴力、強盜、人口販運、家暴等重大犯罪者不能申請,且服刑逾三分之一、累犯須服刑逾二分之一才准申請;另目前在外役監服刑違規者,將移回一般監獄服刑,也明確要求「人犯脫逃2小時內通報」。去年11月間《外役監條例》在立院三讀通過,包括貪污犯、重大經濟犯不得遴選。明德外役監山明水秀,陳水扁女婿趙建銘和父親兩人申請轉到此處服刑,去年4月假釋獲准。(圖/本刊資料照)本刊調查,目前法務部矯正署之下有三座獨立的「外役監獄」,包括桃園八德外役監、台南明德及花蓮自強外役監獄,其中明德外役監依山傍水、環境清幽有小橋流水造景,外加高爾夫球場、籃球場,環境堪比渡假村,「免戴手銬腳鐐、見紅就放」,平常服刑就是下田種菜、修剪花木、掃落葉,外役監也被受刑人戲稱為「開心農場」。因為外役監生活輕鬆像度假,許多受刑人紛紛運用關係搶破頭,據統計10年來外役監脫逃的犯人多達49名。外役監受矚案例包括2014年涉犯信義區夜店殺警案的「星二代」、資深女星之子易寶宏,當時被判刑9年,去年改調外役監執行,矯正署查證後發現他違規在外飲酒聚會、以社群帳號標記為特種行業宣傳等,2023年7月依規定被移回花蓮監獄服刑。另外,前總統陳水扁女婿趙建銘因台開內線交易、不法利益達1億3千多萬,判刑3年10月定讞,2021年先發監台中監獄,隔年3月他和父親一起轉往台南明德外役監服刑, 2023年4月19日趙建銘假釋獲准,21日出監返家。巧的是他返家當天,明德外役監又發生人犯脫逃,38歲的強盜犯張天昊利用外役工作噴農藥時脫逃,事後警方成功將他逮回。根據矯正署統計,2019到去年為止全台9處外役監「返家探視未歸」案件,2020年有9件,2021則有1件,2022年有9件,去年則有3件;其中2022年花蓮自強外役監發生2件、台南明德3件、武陵跟屏東各1件以及台中外役分監2件,目前僅康育豪1人未逮回,仍持續通緝中。
大執法沒用!行人死亡數「只降1例」 洗刷行人地獄還需靠交通3E
為洗刷「行人地獄」惡名,警政署自去年5月加強執法,截至今年3月底共開出12.3萬餘件路口不停讓行人罰單,但政府面對交通問題只著重處罰的結果,是2023年「行人路口死傷及死亡」件數,與2022年對比只相差1人。載入法規多年,卻直到2023年修法提高罰鍰至新台幣6000元,並記3點違規、應受道安講習3小時才受到重視的「停讓行人」,依據警政署資料,去年加強執法後取締件數達到13萬9086件,遠超2022年的5萬832件,但行人死亡件數只下降1人,為188人。如同超速、未依規定減速僅占交通事故肇因2.13%,相關權責單位卻針對「最容易看見」的車速下手,狂插測速照相、猛設區間測速一樣,停讓行人只見執法,沒去探究駕駛沒停讓的背後原因。(圖/警政署)要改善交通並使民眾遵守規則,交通3E「教育」(Education)、「工程」(Engineering)及「執法」(Enforcement)缺一不可,台灣卻只著重執法甚至頭痛醫腳。以停讓行人為例,不適當的道路設計、部分駕駛野蠻的板金思維、車窗貼上過黑隔熱紙,或行人違規,都可能是行人事故原因,這些都可以分別用工程、教育及執法改善,立法明定隔熱紙透光率、修改道路設計、處罰違規駕駛及行人並搭配道安教育,還有建立駕照回訓制度,都能比單純的執法有效改善問題。台灣的交通制度仍停留在因地制「夷」的混亂狀態,不只沒有全國統一標準,導致1個圓環N個走法,部分執法或相關機關甚至用「禮讓」而非「停讓」來宣傳停讓行人,行政院最近又通過限縮檢舉交通違規草案,顯見台灣交通改革仍有很長一段路要走。
溼地殺手「互花米草」入侵金門 活化石「鱟」岌岌可危
活化石「鱟」4億多年前古生代泥盆紀就已出現在地球上,2019年被國際自然保育聯盟(IUCN)列為瀕危物種,早年族群曾遍布台灣本島北海岸及西海岸,目前僅剩金門及澎湖有成鱟穩定上岸產卵紀錄,但數量非常稀少。金門在地人士疾呼,除因人為影響外,有「溼地殺手」之稱的外來種植物「互花米草」也限縮鱟群的生存空間,盼政府重視。金門縣水產試驗所內設有全台唯一的「鱟生態文化館」,每1隻鱟平均約有25年壽命,要活到第4年才會成年,雄鱟會一輩子附著在雌鱟身上,緊緊相依不分離,又被稱為「夫妻魚」,早年族群曾遍布台灣本島北海岸及西海岸,近幾十年來隨著人類過度捕撈與環境破壞,棲地急遽減少,野生族群數量持續下降。長期關注生態保育的退休老師洪清漳表示,金門早期因處於軍管之下,海岸不得任意進出,有效減少人為干擾,西、北海岸潮間帶均有穩定的鱟族群分布;但自解嚴後隨著,人為開發破壞加劇,金門鱟群的棲地正逐年縮減,縣府雖於2000年初劃設800公頃「金門古寧頭西北海域潮間帶鱟保育區」,但嚴重的人為干擾,如今只剩金城雄獅堡至建功嶼一帶的潮間泥灘環境較適合鱟生存,棲地環境岌岌可危。洪清漳也指出,鱟的棲地除人為破壞外,還遭受有「溼地殺手」之稱的外來種植物「互花米草」大舉入侵有絕大的關聯。互花米草耐鹽、耐淹、又抗風浪,根系可深入地下達60公分,單1植株每年可繁殖逾100株,密集生長的群體不僅會減低水流,也嚴重限縮鱟群等潮間帶生物的生存空間。金門縣府表示,互花米草分布區域為鬆軟泥灘地,加上金門潮汐潮差大,人力移除不易,加上受限於經費編列與多數鄉親擔心破壞潮間帶,反對以重型機具移除,2022年曾委外人力移除,但後續多處區塊無人投標,目前僅先針對重要地區清理,日後將再考量修正標案。對此,洪清漳表示,縣府執行移除的時間、工法不對,結果愈清愈糟糕,互花米草應趁其根淺時立即清除,而非累積一段範圍後再發包移除;另在挖除工法上未將斷根清除乾淨,使得「春風吹又生」,建議未來必須堅持「全面監控、立即根除」,才能將外來強勢植物完全根絕,還給鱟群開闊的棲地。
新北國中割頸案新發展! 乾哥乾妹皆遭羈押並限縮禁見
新北市某國中少年在「乾妹」教唆下,與隔壁男同學爭執持彈簧刀攻擊對方,造成男同學大量失血日離世,少年與「乾妹」2024年4月12日上午被移送新北地檢署,新北地院支持新北地檢見解,兩人皆遭裁定羈押並限縮禁見,涉案均為殺人罪。警方調查,少年的「乾妹妹」因到隔壁班找朋友被男同學嗆,找來少年替她出氣,未料少年竟持彈簧刀向男同學胸、喉攻擊,造成男同學失血過多,當場失去呼吸心跳,緊急送醫後一度恢復,仍因傷重不幸離世。兩少年犯因涉犯罪行為5年以上重罪,移送新北地檢署偵查,皆被聲請收押禁見,少年和少女,先後皆遭新北地院裁定羈押並限縮禁見。國教行動聯盟2024年3月19日發表聲明,指責司法院從頭到尾未針對割頸案專責少年保護官提出檢討,少年割喉案犯案學生離開少年觀護所後,一定會有少年保護官負責本案少年之保護管束,新北割頸案犯案學生難道沒有專責少保官?若有少保官,本案少保官執行之檢討為何?司法院為何至今都未說明清楚?
正副院長都拔刀相助 藍委成功反擊批老柯大錯大錯
民進黨立院黨團日前發動突襲變更議程,否決國民黨立委所提預算「復議案」,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還指控提案的三藍委壓迫官員「駭人聽聞」,不過,國民黨團今天也發動反擊,反對民進黨團的否決案,立院正副院長韓國瑜、江啟臣更首度下場投票,力挺藍黨團立場,當是藍委除了表達感謝,也再度反擊綠營大黨鞭柯建銘「大錯特錯」。被綠營復議的提案立委、國民黨立委張智倫指出,立法委員監督行政怠惰理所當然,反倒是民進黨大黨鞭柯建銘,明知立委並沒有壓迫國土署官員,卻提出復議,讓三位立委的提案連進入委員會討論、當面請行政官員說明立場的權力都不給,難道是要讓立委知難而退、畏懼行使職權,「柯建銘的做法大錯特錯」。張智倫說,政府單位行政出若現缺失、怠於推動地方建設,區域立委面對最直接的民意,有責任以法案、預算、質詢等方式為人民發聲,新國會更是新民意的展現,政府必須重視。針對柯建銘日前指控施壓國土署,張智倫回應,上任2個月以來,與行政部門溝通都非常順利,還成功爭取到行政院核定「國道三號中和交流道改善工程」可行性評估報告,有機會緩解中和交流道尖峰時段每小時4000輛次車潮的嚴重塞車。至於被民進黨團否決復議的第71項提案案,張智倫表示,該案是新北污水下水道工程,新北污水下水道在民國93年已經完成第一階段主幹管工程,但之後20年來進度幾乎停擺,現在中和南勢角還有10多萬位里民未接管,若沒有民代監督,可能要再延宕10年。他進一步說明,他請請國土署與新北市水利局,共同討論中和地區污水下水道建設遲緩的問題,民進黨團認為這有什麼不對或違法之處嗎?他也向柯建銘喊話,指柯建銘身為民進黨萬年總召,也是立法院最資深立委,明知他並沒有壓迫國土署官員,也未濫用職權,而是在為地方爭取建設,卻堅持針對他的提案提出復議,想進而限縮國民黨立委職權,「這樣的做法根本大錯特錯」。
黃子佼片源「創意私房」曾被關掉…換網域復活3年 薛瑞元放話即時封網
主持人黃子佼遭查獲是「創意私房」偷拍論壇的高級會員,還持有7部少女部雅片,引發軒然大波。由於該網站被稱為「台版N號房」,過去曾被封網,但後來重出江湖,一直到現在仍正常運作,對此衛福部部長薛瑞元表示,今天下午就會發文給數位部,要將創意私房給封掉。「創意私房」曾在2021年12月遭台法地院扣押,透過停止解析讓民眾無法連上網頁,但網站後來換了其他網域復活繼續運作,如今又惹議。數發部9日表示,如果相關網域因違反兒童及青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由法院執行扣押,或該法的主管機關衛福部發出行政命令,數發部就會配合執行,在最短的時間內停止解析相關網域,避免民眾連到不法網站。衛福部部長薛瑞元表示會發文給數位部。(圖/報系資料照)藍委王育敏今(10日)提出,要阻斷不當對於兒少性剝削影像散佈,關鍵在於網上應該盡快下架、封網,讓不當資訊無管道繼續散播,繼續對未成年造成傷害,4月初事件發生至今已經多日,但衛福部、法務部橫向聯繫好像有困難。衛福部部長薛瑞元回應,實務上封網有2個方法,一個是行政處分,接獲民眾申訴後移除性影像,等性影像處理中心確認網頁資料涉有違法性影像,由地方政府要求平台業者下架,沒有下架時啟動封網。另一個是檢察官調查,如果案件涉及刑事,可以扣押作為證據而封網。薛瑞元說明,第1種方式要2階段處理,先行政處分,沒有下架再封網,會比較慢,但如果屬檢察官那邊,以創意私房案件來說,北檢那邊還沒結案,不過現在可以做,只是要和法務部討論。綠委洪申翰痛批,《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以足夠發出封網行政命令,衛福部卻自行限縮解釋,這讓薛瑞元當場改口「今天下午就會發文數位部」,放話會先把創意私房給封掉。《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預算法修正草案恐影響救災經費支出? 國民黨提3點回應
國民黨早前於立法院提出的預算法第83條等條文修正草案,遭綠營人士質疑,倘若台灣再次發生猶如花蓮強震,恐因無法預先支應,影響救災。對此,國民黨6日表示,有關修正草案,實爲監督政府在特別預算上的使用,有利於國家財政健全,加上該提案已規定「重大災害可編列特別預算」,因此修法妨礙響救災,籲民進黨切勿罔顧事實,大吃人血饅頭截至中央災害應變中心上午資訊,目前地震共造成全台10人罹難、1135人受傷、637人受困,另有12人仍失聯。國會也因應花蓮此次强震,針對藍營所提「預算法修正草案」隔空交鋒。國民黨表示,外界謠言稱國民黨提出的預算法第83條等條文修正草案,將造成「若發生經濟大蕭條或大地震,將無法預先支應」,與事實不符。國民黨進一步指出,今年度中央政府編列74億第二預備金、20億災害準備金,都足以應對目前重大災害,行政院近期撥款三億元經費,即是2023年通過的法定預算,也並不是特別預算,可見修法並不會影響救災經費支出。國民黨指出,預算法第83條等條文修正草案,已載明應對重大災變時「行政院得於年度總預算外,可提出特別預算」,未來行政院如果認為救助、善後工作有需要,仍然可以依照預算法的規定提出特別預算,因此修法不影響救災。國民黨强調,監督特別預算的使用,有利於國家財政健全,保障國家應對重大災變。台灣的特殊地理狀況,導致經常發生的重大、無法預測災難,政府在總預算中一定要「料敵從寬」預編足夠的預備金和災害準備金,以應急迫需要。關於特別預算案提出的要件,不僅不是限縮,更沒有不許提特別預算,相反是監督政府讓特別預算使用在對的地方。如本次花蓮強震使國人意識到本國需要投入更多防災建設,重視災變的風險控管,特別預算更不該淪為大撒幣的後門,排擠防災建設。
iWIN管制爭議 蔡易餘:應回歸法務部統一解釋
立法委員蔡易餘1日在立法院衛環委員會質詢衛福部長薛瑞元時,就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管要求下架虛擬人物圖片有性相關行為表示,這項管制事件,該回歸到法務部作統一解釋,衛福部不要在這戰場打混戰。蔡易餘指出,Iwin的爭議應回歸《兒童兒童及少年權益保護法》的定義:「本法所稱兒童及少年,指未滿十八歲之人;所稱兒童,指未滿十二歲之人;所稱少年,指十二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人。」裡面非常清楚定義管理的是「人」,因此,由《兒少法》延伸出去的《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要保護的,自然也會是「兒少」本身這個「人」,衛福部不該在此時此刻,去管理限制到虛擬創作的領域。蔡易餘說,衛福部保護司之前站在保護兒少的立場,期望多點作為,好好的保護兒少權益,文字上有些許擴大解釋,不過也該傾聽創作者的意見,否則這種作法會使創作者們需要自我審查,進而限縮創作自由的空間。他說,過去大法官解釋617號「硬蕊」和「軟蕊」的二分法,應該回歸管理層面,讓兒少不要接觸到非屬他們年齡該觸碰的內容,只要做好分級管理的工作,問題自然迎面而解。「我認同一切該回歸法務部,讓整體有統一解釋」,蔡易餘說,應視每一個案是否符合《刑法》第235條散布猥褻物罪之要件、是否涉及《兒少性剝削條例》,此範疇該讓法務部處理,他認為,涉及虛擬兒少和真人的起訴案件比例會相當懸殊。至於目前的Iwin爭議以及部長認為的告發責任,都應該在法務部有統一解釋甚至修法後,衛福部再有行政作為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