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男「右腳大拇趾」性侵 女友被逼「喊爽」幫逞慾崩潰…判決出爐
宜蘭一名林姓男子與女友同居期間,竟違反女方意願用「右腳大拇趾」性侵得逞,過程中不但要求她幫自己口交、DIY,還逼迫被害人一定要「喊爽」,期間多次以言語羞辱,直到射精在女友嘴裡才罷休。法院審理後,一審依妨害性自主判處林男有期徒刑3年2個月;案經上訴,高等法院維持原判;仍可上訴。判決書指出,林男與A女前為同居男女朋友關係,2人自民國110年6月間起,共同居住在宜蘭縣蘇澳鎮之住處。林男於111年1月19日凌晨某時許,在住處房間內,在A女明確表示不願意性交之情形下,竟利用其力量優勢,強行將A女雙腿拉開,以其右腳大拇趾進入A女陰道內,強制性交得逞。A女證稱,「案發當日凌晨零時,我們剛躺在床上要睡覺,被告就叫我舔他的生殖器,我剛走過去,他就生氣叫我去旁邊面牆罰半蹲,叫我去跟他睡,大約過了1小時,他醒來看到我沒有蹲下去,就從我背後踹了一腳,再過了10幾分鐘,他就叫我上床雙腳張開,他嘗試用兩腳的大拇指插入我的下體,最後選擇右腳插入我下體」。被害人崩潰表示,「他(林男)腳趾頭指甲把我的外陰部頂的很痛,他都不管,他要我一定要回答爽,之後他想躺下來打手槍,就要我躺在他的左邊,讓他的左手可以摸我的胸部,一直言語羞辱我,我一直流淚,他一下打手槍一下叫我口交,直到他射精要我用嘴巴接吃下去」。林男則辯稱,人體腳趾之長度有限,不可能插入女性陰道。高院認為,人類雙腳的大拇趾構造較其餘各趾獨立,是足部的靈魂部位,只要能配合第二趾,就能做出和手近似的動作,失去雙手的人甚至可以透過後天訓練方式,將腳趾的功能發揚為雙手的功能,加上A女體內驗出林男DNA,因此不採信被告說詞,判處有期徒刑3年2個月;仍可上訴。《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AZ公司坦承疫苗「真有血栓風險」 疾管署:有新事證5年內可重提疫苗救濟
英國製藥巨頭阿斯特捷利康(AstraZeneca)疫情期間和英國牛津大學合作研發AZ新冠疫苗,卻爆出多起嚴重副作用,目前累計遭到51位患者集體求償約1億英鎊(約新台幣40.8億元);阿斯特捷利康公司近日首次公開坦承,AZ疫苗的確有可能「在極罕見狀況下」引發血栓合併血小板低下(Thrombosis with Thrombocytopenia Syndrome,TTS),嚴重恐導致死亡。對此,疾管署發言人曾淑慧2日表示,疾管署會與食藥署持續密切關注,一旦有新事證,民眾也可以重新提出疫苗救濟申請。據外媒《每日電訊報》報導,英國男子傑米史考特(Jamie Scott)在2021年4月接種AZ新冠疫苗不久,大腦就發生血栓及腦出血,不僅在住院期間3次被判病危,出院後也無法再工作,被判定已造成永久性腦損傷。史考特2023年對阿斯特捷利康提出告訴,指控疫苗害他平白無故蒙受人身健康和間接財物損失;目前英國高等法院已受理包括史考特在內的51起類似案件,總求償金額達到1億英鎊。過去,面對多起疫苗相關訴訟,阿斯特捷利康始終否認指控。然而在2024年2月一份提交給英國高等法院的法律文件中,阿斯特捷利康首度坦承:「在極端少數的案例下,會造成罕見血栓併血小板低下症候群。」台灣疾管署發言人曾淑慧表示,台灣已密切注意這類國際訴訟案件。疾管署與食藥署正在共同監控疫苗的安全性和效力,同時提醒民眾,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可以重新提出預防接種受害救濟申請(疫苗救濟申請)。此外,政府亦強調,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審議過程將會保持獨立及專業,確保公平公正。此事件也引起了立法者的關注,立委廖偉翔與陳昭姿質疑疾管署的受害救濟案件審議過程草率,指出審議過程需更加透明和有條理。對此,曾淑慧強調審議過程是依法進行,合法合理,且確保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審議小組獨立行使職權;審議小組則秉持醫學專業並以審慎客觀之態度,全力取得事證方作成結論。
士官長海上救人殉職原因是「派錯直升機」 家屬告贏空勤總隊判國賠1138萬
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2018年2月執行一項登船救援任務時,其中,柯姓隊員當時以吊掛方式要回到出勤的海豚直昇機,卻因鋼繩因風大而來回擺盪,過程中,駕駛常是降低高度排除狀況,不慎導致柯男猛撞海面,腦部損傷、頸椎骨折死亡,家屬怒告空勤總隊要求國家賠償,高等法院認定機上人員操作並無疏失,但空勤總隊未派遣適合此次任務的直昇機確有疏失,判賠4名家屬共1138萬元。高院認為,海豚直昇機受限於裝備限制,不適合在無法目視目標的狀況下實施吊掛救援,事發當天,花蓮及台中基地有UH-60M直昇機可供派遣,該機型具夜間海上吊掛能力,但空勤總隊卻從松山機場派遣海豚直昇機,這款直昇機無法自動定點滯空,導致駕駛等人試圖操作讓柯男入海時,造成他快速撞擊海面而死亡,空勤總隊因此要負責,判空勤總隊須賠償柯男母親、妻子及一對雙胞胎子女共1138萬元。可上訴。回顧這起判決,本案發生於2018年12月5日,蒙古籍貨輪「W-STAR」行經彭佳嶼西方海域,透過無線電發出求救訊號。原來印尼籍船長因身體不舒服、失去生命跡象。空勤總隊獲報後,下午4點32分派遣一架AS-365N海豚直昇機,搭載海巡署一等柯姓士官長(36歲)及另一位海巡隊員前往救援。柯男等人奮勇將休克昏迷的船長吊掛上機。當吊掛船長完成後已經5點39分,現場已經沒有環境光源。因此之後吊掛柯男時,僅能以手電筒與輪船的照明系統辨識柯男位置,最後終於吊掛柯男成功,不料吊掛柯男的鋼繩擺盪並卡滯,依當時狀況,將柯男放置海面以消除鋼繩張力,是風險最低的解除方式,因此直昇機機組人員決定以此方式操作,解除卡滯,卻導致柯男猛力撞擊海面,5點52分吊掛回艙時,柯男已失去意識、身受重傷、昏迷休克,送醫治療仍不治死亡。此外,機上駕駛等3人試圖讓柯男入水時,已盡力將空速降至最低,但因直昇機當時順風飛行,風力較強,因此在空速近乎為0的狀態下,造成柯男快速觸海,當時已無光源,駕駛等人受限於設備,無法目視確認柯男與海面的距離及相對速度,不能怪他們操作不當。柯男過世後,留下老母與結婚僅4年的遺孀,以及一對雙胞胎女兒,家屬認為空勤總隊救援過程有疏失,提出國賠訴訟,請求國賠2264萬餘元,一審法院審理後,認定空勤總隊確實有疏失,判准國賠1319萬餘元。
洩漏陳沂電話遭判刑3月 雞排妹現身北檢繳9萬
藝人「雞排妹」鄭家純(現名鄭采勻)與網紅陳沂過去素有恩怨,雞排妹在2021年直播時,用暗示的方法透露陳沂的私人電話,雙方也因此鬧上法院,台北地檢署依違反《個資法》起訴雞排妹,而陳沂也附帶民事求償,要求雞排妹賠償100萬元,最高法院近期判雞排妹違反《個資法》處3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9萬元;民事方面台北地院則是判雞排妹要賠償陳沂8萬元,雞排妹1日也被檢方傳喚到案執行,與律師現身北檢,許多媒體也紛紛到現場採訪,但雞排妹律師一律回應「不方便受訪」、「涉及隱私無法回應」。台北地檢署執行科日前發出通知書,通知雞排妹於1日上午到案執行,而雞排妹1日一早也在律師陪同下,戴著粉色口罩到北檢報到,面對媒體的追問不發一語,一旁的律師則是幫忙回應「不方便受訪」、「涉及隱私無法回應」。回顧這起事件的發生,雞排妹與陳沂過去有恩怨,陳沂於2021年5月時在臉書上公開自己手機的未接來電紀錄,表示自己遭到LINE電話騷擾,覺得很恐怖,並在9日凌晨開直播公開騷擾電話的前4位號碼,而鄭家純不滿自己的電話被公開,直接加入直播開戰,兩人也吵了近2個小時,隨後雞排妹在臉書粉專公開陳沂手機號碼前四位數字,又發文表示「我猜想她現在的氣場,會是這色吧」,並貼出一張咖啡色的色卡,卡片上有六位數的顏色編碼,陳沂也憤而提告。針對此案,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處雞排妹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高等法院二審時,考量到雞排妹擁有數十萬粉絲,是具影響力的網紅,所作所為應審慎斟酌,但卻因陳沂公開她門號,基於報復心理而公開陳沂電話號碼,認定已損害陳沂隱私,改判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至於民事方面,陳沂向雞排妹提告求償100萬元,台北地方法院也今年3月判決雞排妹須賠償陳沂8萬元,案經上訴,目前高等法院審理中。
補教師放課特別授業伸狼爪…摸遍女學生竟辯「緩和氣氛」 賠百萬換緩刑
1名許姓男子曾在台北市中山區某間補習班擔任數學輔導老師,不料他竟利用在教室內單獨為女學生(下稱甲女)進行課後輔導之機會,多次環抱,撫摸、揉捏其腹部、胸部,強制猥褻得逞,一審遭處有期徒刑2年。高等法院審理期間,許男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同意賠償100萬元,二審獲緩刑5年;仍可上訴。判決書指出,許男於民國111年12月間,在臺北市某私立補習班擔任數學科之輔導老師,111年12月10日晚間6時8分起至7時58分間,許男在教室內單獨為甲女進行數學科課後輔導,竟基於強制猥褻之犯意,要求甲女起身至教室前方螢幕解題,並接續20多次站在甲女身體後方,伸出手環抱甲女之腰側。許男不顧甲女多次掙脫、閃躲之反抗舉動,將手上滑並撫摸、揉捏甲女之胸部,待甲女返回座位坐下後,許男復多次蹲在座位旁,將甲女環抱,撫摸、揉捏甲女之腹部、胸部,以此違反甲女意願之方式,對甲女為強制猥褻行為得逞。許男否認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猥褻罪,並辯稱「案發時我沒有想這麼多也沒有注意到,我只是想要讓教室的氣氛快樂、輕鬆,沒有意圖、也沒有想到我的行為會觸碰到甲女胸部,但畫面中看起來似乎是碰到了,我承認有對甲女為猥褻行為,然我沒有對甲女實施強暴、脅迫,也沒有壓制甲女之性自主決定意思,不構成強制猥褻」云云。法官勘驗監視器畫面,發現被告曾要求甲女站至螢幕前解題,並趁機從後方「22次以手環住甲女身體」,原先環抱位置僅在腰側,然逐漸將手滑至腰部以上,甚至穿過甲女之腋下、對應甲女之胸部位置,雙肘更不時前後、上下晃動,亦於甲女坐回座位上時,「多次」蹲在座位旁,以雙手環住甲女,幾乎將甲女環抱在懷中。一審法官認定,甲女「多次」以移動閃躲、彎腰避開、往外移動、撥開、甩動欲掙脫、左手肘向外彎曲、架起、往後掙開、大動作收拾物品、起身等不同動作,嘗試以肢體抗拒被告之猥褻行為,然而,被告非僅無視甲女之抗拒行為,時常於甲女抗拒後仍不放手,更持續、一而再、再而三為猥褻行為,被告前揭所辯,均不足採。台北地院審酌,被告於案發時,係甲女在本案補習班之輔導老師,與甲女存在師生關係,本應善盡教學工作,維護學生權益,卻恣意碰觸甲女之身體,毫不重視人際、師長與學生間應有之身體互動界線,應予嚴重非難,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猥褻罪判處2年徒刑。高院審理期間,許男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同意賠償100萬元,二審獲緩刑5年;仍可上訴。◎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屏東警破「製毒工廠」逮3人! 大學生自首獲「減刑2月」
屏東1名林姓男子2022年7月設立製毒工廠,找來黃姓、朱姓大學生和簡姓男子一同協助製毒,同年12月警方抓獲林男、黃姓和朱姓同夥,法官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判3人3年6月至7年半不等徒刑,經上訴高等法院後,上午宣判林男處有期徒刑7年半,黃姓和朱姓則各處4年2月和3年4月有期徒刑。據了解,林男在屏東市設立製毒工廠,並以住處當鋪和妻子經營的飲料店做掩護,還找來3人協助製作安非他命,其中以黃姓大學生擔任製毒總指揮,3人共同製作並銷售。在同年12月林男和同夥2人遭警方落網,當時黃姓大學生為了逃脫還從3樓跳下,藏匿1個月後最終出面自首投案。法官審酌,此次案件查獲高達3公斤的安非他命,一審時,林男被判處7年6月有期徒刑、黃姓大學生處4年2月和朱姓大學生處3年6月等有期徒徒刑,後續高雄高分院表示,朱姓大學生被查獲時有主動坦承犯行,法官予以減刑,改判3年4月,其餘人的上訴法官則駁回,全案仍可上訴。
台灣醫界心臟內科巨頭陳識中收賄上千萬 高院裁定應執行6年徒刑
前新北聯醫心臟內科主任陳識中,一度被視為醫療界的翹楚,卻因貪污收賄等罪行而蒙上污名,台灣高等法院日前做出裁定,指出陳識中在採購案中收受賄款,已違法不容置疑,並認為其行為嚴重影響國家醫療資源的分配,更涉及國計民生,高院最終裁定應執行陳識中的徒刑為6年。陳識中過去在台北縣立醫院擔任心臟內科主任期間,負責籌措成立心導管中心相關業務,並在採購案中擔任審查招標文件的複審人員,其審查結果直接影響了投標廠商的參與資格,根據調查,陳識中在2009至2010年間,涉嫌在多起採購案中收受賄款。陳識中被控收取多筆賄款,包括「全頁式解析心電圖機採購案」5萬元、「心電圖分析系統採購案」15萬400元、「手提式心臟血管彩色超音波機組採購案」36萬2857元、「心血管照護中心租賃採購案」1155萬4400元,陳識中甚至將其中200萬元賄款匯入當時女友(現在的配偶)的帳戶,企圖掩飾不法所得。一審法院根據《洗錢防制法》和《違背職務收賄罪》,判處陳識中12年徒刑,經過上訴後,二審法院將刑期減至1年至2年6個月不等;最終,最高法院在2012年間確認「高階心臟彩色超音波儀採購案」收賄案的2年徒刑判決,並將其他4案發回高院重新審理。在更一審中,法院考慮到陳識中曾提供全部犯罪所得並自首,以及對調查的合作態度,並且其具有醫學專業知識在公立醫院任職期間所做的貢獻,且至今仍積極參與偏鄉義診,表現出一定程度的悔過和回饋社會的行為;此外,法院也考慮到陳識中的家庭情況,包括父親中風和二哥生病等問題,因此裁定應執行6年徒刑。
院長不適任2/法官、書記官網內互打 許宗力避風頭漁翁得利
正當司法界為士林地方法院法官李昭然墜樓身亡、高等法院陳姓女法官兩度在辦公室昏倒、一度失去心跳等事震驚不已,台中地院法官蕭一弘2024年4月20日深夜在臉書社團「靠北書記官」傳訊,指稱苗栗地院陳姓書記官疑因工作壓力大過勞死,讓司法界憾事再添一樁。不過蕭一弘還附上「書記官最喜歡/最討厭合作的法官」表單開放投票,引起正反兩極不同意見,有法官指出,本案重點應該是司法院如何改善工作環境,現在竟要評比法官仇恨值,似已模糊焦點。有法官在司法院內部網站法官論壇質疑,認為蕭一弘的問卷調查很怪,容易讓人做文章認為書記官過勞死是因為法官太討厭!還有法官表示,法官群體對抗外界汙衊與司法高層壓榨時很遜,但網內互打卻很強,不如票選「最喜歡/最討厭的司法高層作為」,還有法官指出,蕭一弘應該建議法官學院開溝通課程,增加司法人員交流,而不是列出有仇恨值的命題進行民調。也有人感謝她重視書記官的工作環境,但也擔心問卷會加深司法人員的心結台中地院法官蕭一弘在臉書社團調查「書記官最喜歡/最討厭合作的法官」,引發爭議。(圖/翻攝靠北書記官)蕭一弘在社群媒體回應指出:有人說原本要求司法院高層要謝罪負責的行政責任,可以藉由(此事)推給個別法官來開脫。她表示「這點我不清楚,因為我本意就"沒有要誰負起責任"」,也無法預料「是不是因為這樣,助長誰"推卸、轉嫁"了行政責任給誰?」她說非常感謝一點,就是每個人都不同,所以我們可以組成一個多元社會。至於當初為何願意公開自己的全名,她表示要邀請書記官同仁填表單,「我不可能讓大家糊里糊塗填單,我願意對我的調查負責」,她強調她的價值觀很清楚,主管在週末假日下班後,交派工作給部屬就是一件不正確的事情,應該盡量避免,或者快要下班了,卻突然交辦緊急事項,也是很不貼心,但很諷刺的是,因為我這樣的個人行為,導致我配偶在假日接到主管的電話,吃不下午餐。對書記官提出上述民調的台中地院法官蕭一弘,是司法官訓練所38期結業、擁有美國哈佛大學和台中教育大學碩士,專長研究法官工作壓力和滿意度,還出了書。媒體曾報導她在花蓮地院服務期間曾因懷孕小產,2006年底請了5個月假到美國娘家安胎,2007年2月底在美國生產,請假到同年5月。至於她手上的案子,都交由庭長和其他法官代理,蕭一弘擔任檢察官的先生也請假到美國陪產。當時花蓮地院決議讓蕭一弘停分案半個月,她主張一個月,還提出再申訴。司法院長許宗力在法官李昭然墜樓後,前往士林地院慰問。(圖/報系資料照)有司法界人士透露,當時也在花蓮地院服務的法官張嘉芬同樣懷孕了,想在2007年3月6日請假待產前多結一些案子,不眠不休加班,避免增加同事負擔、影響當事人權益,不料已懷孕9個月的張嘉芬,竟在同年3月5日開完庭後,腹痛如絞,送醫急救、不幸胎死腹中,同事都為她感到不忍,張嘉芬是司法官訓練所第37期結業,目前為高等法院法官,她的父親是前高階警官張世平。對此,司法院長許宗力僅對法官之死發表公開信,還要法官多戶外運動,不要整天綁在辦公室,至於書記官疑似過勞死,以及法官蕭一弘對書記官民調等情形則未表示意見,不少法官懷疑他是選擇緘默避風頭,因此都在冷眼旁觀後續發展。
院長不適任1/許宗力心中只有死刑? 憲法法庭編制大、基層苦哈哈
士林地方法院風評能力俱佳的法官李昭然日前墜樓身亡,就在2024年4月19日李昭然頭七當天,又發生高等法院陳姓女法官在辦公室兩度昏倒、一度沒心跳,苗栗還有一位年輕優秀陳姓書記官疑似過勞死,讓社會大眾心中起了大問號:司法究竟怎麼了?眼見司法院長許宗力擔任審判長的憲法法庭,籌備多時的死刑大辯論上場,不少法官指出,許宗力對死刑存廢問題,似乎比基層死活更感興趣,難怪司法界憾事連續不斷。有法官透露,許宗力身為司法院長,本該多替基層爭取人力,心中似乎只有死刑等釋憲案件,一再擴編憲法法庭人力,憲法法庭只有15位大法官,助理竟多達31人,書記官和書記則合計27人(書記官18人、書記9人),另外還有4位研究法官,其中一位李姓研究法官回任法官好幾年不用辦案,讓法界為之側目。至於許宗力7年前上台成立的新聞及法治宣導處,竟安插7個小編專門做司法大內宣!憲法法庭組織龐大,15位大法官竟配置62名研究法官、助理、書記官及書記。(圖/報系資料照)有法官指出,憲法法庭配置的研究法官、助理、書記官及書記共高達62人,都算在司法院的人員編制內,難怪司法院人事處面對基層要求補充人力的呼聲雙手一攤,表示行政院給司法院的人員編制已到上限,沒辦法再找人,原來司法院人事處長協助許宗力,把許多可以辦案的人力,調到憲法法庭和司法院服務,難怪基層補不到人。基層法官、書記官面對如潮水湧進的眾多案件,只能坐困愁城,但憲法法庭和司法院卻擁有相當誇張龐大編制,等於變相掏空基層辦案人力,基層過勞死、加班苦哈哈也就不足為奇。此外,司法院長許宗力和總統蔡英文力推的國民法官制度,當成民進黨的司改政績,耗費了龐大司法資源和人力,司法院原先預估1年國民法官有300件,結果卻大幅縮水,2023年全國各地方法院總收案只有108件,審結件數更是少得可憐、僅16件,可是宣傳預算卻是編好編滿。國民黨立委吳怡玎2023年10月18日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指出,司法院在2021年到2024年分別編列7000萬元、6400萬元、1400萬元、1400萬元,合計高達1億6200萬元。國民法官制度第1年審結16案,司法院編列4年宣傳費高達1.62億元。(圖/報系資料照)國民法官制度花了納稅人1億6200萬元,結果一年只結16件案子,對其他司法預算產生排擠校應。尤有甚者,許宗力似乎忘記他手中擁有的龐大司法資源來自於納稅人血汗錢,相較律師界承辦國民法官案需自理財源和人力,當然無法與司法院抗衡,許宗力卻在2023年9月的律師節慶祝大會上,以輕蔑態度質疑律師界,「辯方在國民法官案件的表現,是一盤散沙」,引起律師界強烈反彈。更諷刺的是,許宗力領導的大法官會議曾在2019年做出釋字785號解釋,要求行政機關重視公務員的健康權,規定在3年內修法,保障公務員輪班和值班權益,不料修法後,不僅當初聲請釋憲的警消人員大喊沒有真正解決問題,連經常工作超時的基層法官也認為修法內容換湯不換藥,怒指「有修法和沒修法一模一樣,真是了不起!」現在士林地院、高等法院、苗栗地院接連出事,大法官會議夸言的健康權,司法院自己都做不到,憑什麼去要求行政機關。
快訊/高院女法官恢復心跳 仍無意識、台大以低溫療法查病因
士林地院法官李昭然7天前墜樓身亡,高等法院2024年4月19日又傳出法官昏倒!高院民庭陳姓女法官19日下午5時在辦公室突然暈倒,一旁同事連忙叫救護車,由於陳姓女法官一度無生命跡象,警消到場急救約20至30分鐘,施以CPR及電擊後,已恢復心跳,緊急送往台大醫院,目前仍在急救中,她的心跳已經回復,但仍未醒過來,醫護人員晚間8點進行低溫療法並找病因,稍後可能送進心臟加護病房。48歲的陳姓女法官是臺大法律學系畢業,司法官訓練所第40期結業,專長民事、勞動事件,歷任士林、桃園、高雄等地方法院法官,辦案相當認真。高院法官們得知她昏倒後都十分擔心,希望她能趕快恢復意識、好起來。據了解,陳姓女法官19日下午到同事辦公室,與同庭的陪席法官討論案子,突然暈眩、身體不適,一旁陪席法官馬上撥打119,後來陳姓女法官慢慢甦醒過來,不料5分鐘後又失去意識、突然倒下,因為聲音很大、伴隨一旁女法官尖叫,附近辦公室的法官們紛紛走出來探視,這次她變得非常嚴重,沒有脈搏,同事都十分著急,還好警消急救人員迅速趕到,當場急救並施以CPR及電擊,約20、30分鐘後,陳姓女法官恢復心跳,現場法官同事們才稍微放心。據指出,陳姓女法官第一次昏倒後,曾慢慢甦醒過來,同事問她怎麼了,她表示最近感冒、身體不太舒服。不料5分鐘後又突然昏厥倒下,甚至一度沒有心跳,急救後恢復心跳。法官同事們對陳姓女法官雖身體不適,仍堅持上班,非常難過。有法官透露,這是高院民庭法官的常態,因為民事案件實在太多,晚上加班是常態,許多法官連假日也到法院辦公室趕工,希望盡速清理積案,不要讓當事人等太久。
快訊/高院民庭陳姓女法官昏到 緊急送醫暫無生命跡象
士林地院7天前才傳出法官李昭然墜樓身亡,高等法院2024年4月19日下午又傳出法官昏倒!高院民庭陳姓女法官下午5時在辦公時突然暈倒,一旁同事發現後緊急送往台大醫院,由於陳姓女法官無生命跡象,高院法官們得知後都十分擔心。所幸,經過台大醫院搶救後,現已恢復心跳。據了解,陳姓女法官年約48歲,是民庭法官,辦公時突然暈倒,無生命跡象,同事發現後緊急送往台大醫院,當時無生命跡象,法官們都在集氣,希望她能度過生命難關。至於詳細事故原因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
快訊/又有法官過勞?高等法院女法官辦公突昏厥 無生命跡象急送醫
又有法官過勞?台灣高等法院19日下午5時許傳出一名年約48歲的女法官於辦公時突然暈倒,無生命跡象,被一旁同事發現後緊急送往台大醫院治療。至於詳細事故原因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
崇越老董接經長黑歷史遭掀 財報3度列暫收款為營收專家直呼扯
520新內閣經濟部長將由現任崇越集團董事長郭智輝出線,由於郭曾犯《證券交易法》遭判1年10月徒刑,緩刑5年且需支付公庫新台幣600萬元,因而遭外界質疑適任性。本刊調查,郭智輝主導的崇越公司,曾與新加坡企業議定六吋晶圓製造技術整廠輸出計畫,細節合約拆分為「廠務」、「設備」及「製程」三項,合約金額折合新台幣超過15億元。然而,彼時崇越公司為分散履約風險,僅就廠務、設備合約與對方簽約,製程合約部分則另由子公司 BEST 出面與對方簽約,且為美化業績,編制不實財報,將新加坡客戶委託購買晶圓設備的暫付款,在財報中認列為公司營收,遭認定與股價上漲具因果關係,郭智輝因而於2014年遭臺灣高等法院依《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的申報及公告不實罪,處有期徒刑1年10月,緩刑5年,需繳庫600萬元。緩刑期已於2019年屆滿。對此,會計師向CTWANT表示,一般不肖公司經營者確實會以暫付款或預付款方式任意挪用資金,讓虛假交易創造營收,虛增應收帳款,以維持財報好看數字。會計師攤開判決書直言,以此案來說,明顯違反《財務會計準則》第三二號「收入認列」公報規定,事實上在崇越公司尚未履約前,無論是接受訂單還沒出貨,還是就是已出貨沒驗收,該暫付款都不能在損益表內列為「銷貨收入」,頂多僅能在資產負債表上認列「預收款」。此案還三次直接「烏龍踅桌」,直接依訂單日期認列為各期的銷貨收入,對上市櫃公司來說「非常誇張」。對此,崇越集團16日晚間則解釋,此案2007年發現財報數字有出入時,該公司已主動於後重編2006年1至3季財報,崇越科技也因秉持上市公司負責態度主動更正,故高院從輕發落,判予負責人郭智輝緩刑。至於郭智輝接任經濟部部長一事,崇越強調,依據《公務員服務法》第28條規定,並無不得擔任情事。
台版柬埔寨案二審宣判 首批16名被告最重判26年
台版柬埔寨案涉及求職詐騙凌虐,造成3人死亡、61人遭囚禁凌虐,高等法院2024年4月12日先對張家豪、鄭文誠等16人判決,合議庭維持一審刑度,分別判刑1年2月到 26年不等徒刑,還可上訴。主嫌傅榆藺、陳樺韋高院尚未審結,近期宣判,一審對傅、陳2人判無期徒刑。2022年9月,傅女等詐團成員,為了收取人頭帳戶,誘騙被害人應徵後,沒收證件、存摺及手機,先後將61名被害人,分別囚 禁在淡水、桃園兩據點約3、4坪大的房間,當作「豬仔」養。每人被以手銬、腳鐐銬住,1天僅吃1餐,眾人只能坐著睡覺,內心承受極大恐懼,辦案檢警破獲後見狀,驚嘆「以為來到落後國家」。其中不幸死亡的3人,38歲黃男被關11日,竟被丟在浴缸內電擊, 被迫從浴室通風窗戶跳下死亡;第2名死亡的45歲黃婦,因被拘禁32 日,大小便失禁,持續吐血,最終休克死亡;第3位林男患有慢性病 ,腿部傷勢惡化發出異味,大喊「我快受不了」,3小時內被餵食3顆 FM2,導致心肌梗塞死亡。台版柬埔寨案一審由士林地院審理,審判長為行政庭長蔡守訓、陪席法官陳銘壎、受命法官李昭然。李昭然在二審宣判前傳出墜樓身亡,司法界聞訊咸感哀悼。
台版柬埔寨案二審今宣判 一審受命法官竟墜樓亡
「台版柬埔寨」今天(2024年4月12日)高等法院宣判,不料一審承審本案的士林地院受命法官李昭然竟於今天凌晨墜樓身亡,墜樓地點就在士林地院法官宿舍,引起法界震撼。台版柬埔寨案涉及求職詐騙,有3人遭凌虐慘死,61人遭拘禁,不法所得高達3.93億多元,士林地院依私刑拘禁致死等罪,重判核心要角、綽號「大姊」的傅榆藺、「茶董」陳樺韋各無期徒刑,另有27名共犯被判刑。台版柬埔寨案適用《國民法官法》,由審判長蔡守訓、法官陳銘壎、受命法官李昭然組成合議庭審理。杜承哲則以案情繁雜為由,聲請不行國民參與審判獲准。士林地院院長彭幸鳴及相關人員獲悉後,隨即於凌晨前往三總陪伴李法官家屬處理相關事宜。士院同仁聞訊至為震驚哀痛。該院即刻啟動心理支持措施,安撫同仁悲傷與不捨的心情,並密切與家屬保持聯絡,以提供後續之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