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喪屍煙彈上頭還敢開車! 花蓮男撞橋烏龜翻慘遭收押
記者:莊于萱 | 2026-06-03 13:02
毒駕男連撞燈桿橋墩翻車遭羈押。(圖/翻攝畫面)
花蓮縣日前發生一起驚險又離譜的毒駕事故,1名年約40歲的黃姓男子,在連續兩天施用俗稱「喪屍煙彈」的依托咪酯及甲基安非他命後,竟不顧自身與其他用路人安全,於深夜駕車外出。沒想到行駛途中因毒品藥效發作,先是擦撞路旁號誌燈桿,接著車輛失控猛撞橋墩,整輛車當場翻覆四輪朝天,現場一片狼藉,所幸黃男僅受到多處擦挫傷,並無生命危險。
事故發生於6月1日凌晨,黃男駕車沿花蓮縣吉安路二段由南往北行駛,途經七腳川溪附近時,車輛突然偏離車道撞上路旁號誌燈桿。然而撞擊後車輛並未停下,而是持續失控向前衝撞橋墩。由於撞擊力道相當猛烈,導致車頭嚴重毀損、擋風玻璃碎裂,整輛車翻覆在道路中央,場面十分驚悚。
警消獲報後立即趕赴現場,並協助受困車內的黃男脫困送醫。警方在醫院進一步調查時,發現黃男神情恍惚、言行異常,與一般車禍傷患狀況明顯不同,因此懷疑涉及毒駕。經使用毒品唾液快篩檢驗後,結果顯示安非他命及依托咪酯均呈陽性反應,證實黃男在駕車前確有施用毒品情形。
檢警深入追查後發現,黃男於5月30日至31日期間,在住處多次施用依托咪酯及安非他命,直到深夜仍處於藥效影響狀態,卻執意開車上路,最終因意識不清導致事故發生。花蓮地檢署指出,黃男涉嫌違反《刑法》施用毒品致不能安全駕駛罪,且其行為嚴重危害公共安全。考量其漠視社會大眾生命財產安全,並有再次毒駕風險,因此依修正後《刑事訴訟法》規定,向法院聲請預防性羈押,獲法官裁定准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