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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案8年畫下句點 檢察官揭關鍵:不能以政治觀感補足證據缺口
記者:曾稚荃 | 2026-07-09 11:13
馬英九、蔡正元等5人涉及的三中案於8日落幕。(圖/報系資料照)
前總統馬英九、前國民黨立委蔡正元等5人涉及賤賣中視、中影、中廣(俗稱三中案),纏訟8年終於在8日落幕,最高法院認為無直接證據證明馬英九等人有非常規交易、特別背信等罪行,並判決馬英九等人無罪確定,全案唯一被定罪的蔡正元則依違反《商業會計法》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高檢署主任檢察官陳宏達表示,三中案攸關黨政軍退出媒體政策與政治責任,檢察官不能以政治觀感補足證據缺口,因此在偵查上非常困難。
三中案起因為《廣電法》要求黨政軍在2005年12月26日前退出媒體經營,馬英九於同年上任國民黨主席後,為處理黨產爭議及國民黨退出媒體經營,要求中投公司出售華夏、中影等股權及舊中央黨部大樓,2006年11月24日,時任民進黨主席游錫堃、立委柯建銘等人開記者會,批評國民黨賤賣三中,質疑脫產有內幕,因此告發馬英九等人涉嫌背信、侵占。
陳宏達指出,三中案的重點在於政治上可受批判的黨產處分不等於犯罪,檢方若要證明賤賣構成證交法非常規交易、特別背信或其他財產犯罪,不能只證明交易過程可疑、價格不合理,還須證明行為人具圖利等主觀犯意及交易條件與損害間具因果關係。
陳宏達強調,無罪不等於三中交易無公共疑義,黨產處分是否合理、符合民主轉型正義,仍可留給政治等領域評價,此案檢察機關可以偵辦,但不適合承擔政治責任,此案也提醒檢察體系不是政治正義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