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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賈永婕挨控車禍肇逃 監視器還原「人在現場」洗冤屈不起訴

藝人賈永婕去年9月間,開車行經大安路某路口差點撞上1名機車騎士,事後被依《肇事逃逸罪》送辦,檢方勘驗監視器後確認她人在現場,還她公道,予以不起訴處分。(圖/翻攝賈永婕IG)

藝人賈永婕去年9月間,開車行經大安路某路口差點撞上1名機車騎士,事後被依《肇事逃逸罪》送辦,檢方勘驗監視器後確認她人在現場,還她公道,予以不起訴處分。(圖/翻攝賈永婕IG)

藝人賈永婕(46歲)去年開車行經台北市大安區,差點與1名機車騎士發生擦撞,當時騎士連人帶車倒地受傷。賈永婕第一時間下車察看,並等候警方到場,事後,她竟被依《肇事逃逸罪》送辦。經檢方勘驗監視器,確認賈永婕人在現場,昨(3)日給予不起訴處分

檢方調查,藝人賈永婕去年9月間,開車經過安和路某路口時,差點撞上1名機車騎士,騎士因緊急煞車,重心不穩,連人帶車慘摔其中騎士在地上滾了一圈,所幸只受到擦傷。賈永婕當時也趕緊停車,並且下車察看,等待員警到場處理。未料,事後卻收到肇逃傳喚通知。

賈永婕到案時強調,車禍發生時她一直都在現場,等到員警結束現場勘驗後才離去,卻莫名其妙接獲通知,被依《肇事逃逸》函送法辦。

經檢方進一步確認監視器畫面,發現賈永婕當時人就在現場,還站在騎士和員警旁邊,而該名騎士也沒有提出任何告訴或求償,因此以罪證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

對此,警方表示,該起車禍發生後,機車騎士對賈永婕提告《肇事逃逸》,警方因此受理報案,一切依照程序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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