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區塊
政治
焦點

蘇貞昌以五月天《頑固》共勉 通過首部太空法最重罰1000萬

蘇揆引五月天MV談太空發展法(圖/蘇揆臉書截圖)

蘇揆引五月天MV談太空發展法(圖/蘇揆臉書截圖)

行政院會上午通過台灣首部「太空發展法」草案。蘇揆在行政院會還以樂團五月天的《頑固》MV與閣員共勉。依據草案內容,發射太空載具採登錄、許可制,未經許可最重可處1000萬以下罰金。

「太空發展法」草案共計6章,22條條文,定明科技部為主管機關,另為順利推動太空發展相關事項,定明將以專責法人協助辦理相關業務。

蘇揆在院會裁示說,2019年他上任院長後所批的第一份公文,就是「第三期國家太空計畫」。而太空產業也是蔡總統宣示的「六大核心戰略產業」之一,蔡總統17日主持國安早餐會特別關心,近年來政府投入太空領域發展,不僅已有自製衛星、探空火箭之能力,民間也有數家商業太空公司成立,國內已逐漸形成初步的衛星產業鏈。

蘇揆並提及,2021年新春的第一個院會,就提出台灣第一部規範太空活動、促進太空產業發展的專法,就是要宣示我國與國際接軌、積極邁入太空發展新紀元的企圖心。如果有看過五月天《頑固》那部MV,它在告訴大家,不論生活如何艱苦,都不要放棄夢想,「不要忘記,活在內心深處,那個頑固的自己」。

蘇揆也說,除了之前所核定的250億元國家太空計畫,用來扶植衛星產業、培養太空科技人才,今天通過的這個「太空發展法」,也明訂得以專責法人來推動太空發展業務。

依「太空發展法」草案,發射太空載具採許可制,未依法許可,可處100萬以上1000萬以下「罰金」;另外,利用太空載具所獲取的地球、太空及天體資訊,未提供政府或授權他人使用,可處50萬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發射太空載具未辦理登錄者,可處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