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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留學、教授全是假 父母控不肖兒10年詐千萬判10月

桃園1名郭姓男子以學業成就向父母詐財千萬元遭法院判刑10月,全案還可上訴。(圖/報系資料照)

桃園1名郭姓男子以學業成就向父母詐財千萬元遭法院判刑10月,全案還可上訴。(圖/報系資料照)

望子成龍是父母天性,但桃園有1名35歲的郭姓男子卻在10多年前以考上台大電機碩士、博士,還留學攻讀建築設計博士學位,回台後擔任台大副教授等理由獲得父母歡心;父母控訴不肖兒藉此獲得他們提供生活費、學費高達上千萬,但竟然全是騙局,法院最後認定郭男犯詐欺取財、偽造文書罪,判處10月徒刑,可上訴。

檢察官起訴時指出,郭男2004年時原本就讀某私立大學,2007年起向父母謊稱受到老師肯定,獲得非常高的研究分數,可直接跳級至台大電機碩士班,甚至能成為最年輕的博士班學生,之後要赴加拿大攻讀室內設計與建築博士學位,還向父母謊稱返台後成為台大副教授、中研院研究員等,詐騙時間長達10多年。

郭男10多年來向父母騙取生活費、學費、研究費等等,據郭男父母指控金額高達1千多萬,直到2017年郭男要求外婆將房產過戶給他,父母才開始起疑心,致電詢問台大之後才發現學歷、資歷全是假的,氣得提告詐欺、偽造文書等罪;郭男在法院上坦承曾用假學生證騙父母,但否認以此詐取百萬元以上的學費、生活費。

郭男在法庭上表示,會向父母拿錢,是因為他從小替家裡的宮廟主持辦事,但費用全被母親拿走,只是想拿走應得金額。法院根據匯款紀錄,認定郭男2007年起佯稱念台大電機碩士、赴美攻讀,向父母詐得16萬5千元,並曾以500元購買偽造台大碩士學生證,依詐欺取財罪、偽造文書罪,合併判處10月徒刑,得易科罰金;但父母稱詐取900萬部分,因為父母雙方說詞不一,且缺乏證據,判郭男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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