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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館1天2度遛鳥 噁男嚇壞苦讀正妹

台北市1名男子去年到圖書館東湖分館,1天之內公然遛鳥2次,法官依《  公然猥褻罪》判他拘役30日。(圖/翻攝Pixabay)

台北市1名男子去年到圖書館東湖分館,1天之內公然遛鳥2次,法官依《 公然猥褻罪》判他拘役30日。(圖/翻攝Pixabay)

去年4月間,1名郭姓男子(42歲)在台北市立圖書館東湖分館,1天內公然遛鳥2次,嚇壞正在唸書的2名女子後即迅速逃跑。經圖書館管理員報警後,警方找到郭男將他送辦。法院依《公然猥褻罪》,判處他拘役30日。

判決書指出,郭男去年4月28日上午10時許走進圖書館,接著到3樓閱覽區後,他竟突然拉下褲子拉鍊,裸露生殖器。當時1名正在唸書的正妹抬眼見到後嚇壞,趕緊通報圖書館管理員,而郭男則趁隙離去。

豈料,當天下午2時許,郭男又再度回到圖書館,逗留近半小時後,又故技重施公然遛鳥,1名女子看見後,跑到服務台通報管理員,這時郭男又迅速逃跑,不過他在慌張中,遺落下1頂灰色帽子。

事後,圖書管理員報警,警方循線找到郭男,他到案後坦承不諱。法官依監視器畫面,及2名女子證詞,認為郭男離開圖書館又再度返回犯案,犯意各別並分論併罰;依2次《公然猥褻罪》合併判拘役30天,可易科罰金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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