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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教名師劉毅指示女助理偽造文書 遭判刑5個月可緩刑

補教名師劉毅被告偽造私文書成立,台北地院判他有期徒刑5月,可緩刑2年。(圖/翻攝劉毅臉書)

補教名師劉毅被告偽造私文書成立,台北地院判他有期徒刑5月,可緩刑2年。(圖/翻攝劉毅臉書)

補教名師劉毅遭已開除的特別助理李姓女子提告指控,指劉毅下令紀姓女助理偽造李女簽名申請變更補習班設立人,案經台北地院審理今天宣判,法官依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判劉毅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可緩刑2年,需向公庫捐款10萬元,而紀姓女助理則無罪。

根據檢方調查,劉毅於2010年10月10日聘僱李女擔任特別助理,並要李女負責管理「劉毅英文」旗下的學信、學善、學勤、學智4間補習班,李女同時擔任其中3間補習班的設立人及共同設立人。

但劉毅於2018年3月將李女開除,而李女則於4月時委請律師通知劉毅需給付資遣費,並通知劉毅不能再用她的名義擔任補習班設立人,因此劉毅指示紀姓女助理辦理變更。

但李女卻發現,劉毅在未經她的同意及授權下,竟自行製作申請書,還指示紀女偽刻李女的印章用印及簽名,向台北市教育局申請變更補習班設立人及共同設立人,因此檢方依法將劉毅與紀女兩人起訴。

台北地院今天正式宣判,判劉毅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15萬,緩刑2年,但需向公庫捐款10萬元,紀姓女助理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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