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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小時性侵13歲少女6次 惡狼先鞭刑24下再關押28年

新加坡一名少女在2017年於公園散步時,遭到一名男子性侵。(示意圖/pixabay)

新加坡一名少女在2017年於公園散步時,遭到一名男子性侵。(示意圖/pixabay)

新加坡一名39歲男子,於2017年10月24日涉嫌對一名13歲少女性侵,該名男子不顧少女的抵抗,短短2小時內性侵少女6次。而目前這名男子遭到新加坡法院判處24下鞭刑,有期徒刑28年。

根據《海峽時報》報導指出,現年39歲的新加坡男子阿里夫(Muhammad Alif AB Rahim),被指控在2017年10月24日晚間在新加坡東海岸的公園內,對一名13歲的未成年少女性侵,在短短的2小時內,阿里夫就對少女性侵6次,其中包含了2次肛交與1次口交。

而根據檢方調查,被害少女是當時阿里夫交往對象的女兒朋友,2人曾見過面,但並不熟識。在事發當日,少女在公園散步時遇到阿里夫,兩人閒聊時,阿里夫就對少女伸出狼爪,少女雖然大聲呼救,但阿里夫則強灌少女手邊的伏特加、毆打少女,再加上當時地處偏僻,少女的呼救聲並沒有呼喚到旁人,阿里夫就這樣性侵得逞。

後來阿里夫離開後,少女爬到附近的廁所找人幫忙,就連少女的朋友抵達現場時,少女幾乎無法走路。而消息曝光後,阿里夫先是威脅播害少女家人,同時也否認自己性侵少女,甚至一度辯稱自己並非是被公園監視器拍到的人。在法庭上甚至不斷抗辯,遭到法院法官痛批。

最後阿里夫選擇認罪,新加坡法院也判處阿里夫必須要接受24下鞭刑,之後還要服刑2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