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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網友交往1個月就上床 父親暴打女兒一頓被判刑30天

蔡姓男子怒打女兒,被基隆地方法院判處拘役30天。(圖/報系資料照)

蔡姓男子怒打女兒,被基隆地方法院判處拘役30天。(圖/報系資料照)

一名蔡姓男子去年在跟女兒聊天時,發現女兒與男網友交往竟不滿1個月就發生性行為,女兒甚至表示要跟對方結婚,蔡男瞬間爆怒,徒手毆打女兒,造成女兒全身多處挫傷,事後女兒向警方提告家暴,基隆地方法院認為,認為蔡男已觸犯家暴傷害罪,判拘役30天,可易科罰金3萬元。

去年3月18號晚上,蔡男與女兒在家中閒聊,討論到交友問題時,女兒脫口而出在網路上認識1名男網友,兩人交往不到1個月就已發生性關係,並揚言將與對方結婚,蔡男認為太草率無法認同,兩人大吵下,一時氣憤失手毆打女兒,造成女兒前額挫擦傷、左肩挫瘀傷、前胸挫傷等多處傷勢,女兒提告後,蔡男被依家暴傷害罪起訴。

法院審理時,蔡男坦承犯行,但表示是因愛女心切才犯下大錯,他覺得網路交友不能沉迷,且女兒與男網友認識時間太短,真要結婚他不反對,但希望女兒考慮清楚,法官認為蔡男不用理性方式與女兒溝通,而想用暴力解決問題,且事後未跟女兒達成和解,但考量他犯後態度、蔡女受傷程度,判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3萬,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