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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鄰居唱歌太吵抓狂!男竟拿刀狂追砍 刀刃噴飛剩刀柄還繼續砍

嘉義地檢署今30日依殺人未遂罪嫌起訴砍殺鄰居的鄭姓男子。(圖/呂妍庭攝)

嘉義地檢署今30日依殺人未遂罪嫌起訴砍殺鄰居的鄭姓男子。(圖/呂妍庭攝)

嘉義縣鄭姓男子因不滿江姓鄰居唱歌太吵,與對方理論發生爭執後,竟持草刀揮砍江男,見對方逃跑還一路追殺,砍到刀刃噴飛還持續以刀柄攻擊對方,直到見鄰居受傷才驚覺闖禍,主動報警自首,今30日被嘉義地檢署依殺人未遂罪嫌起訴。

起訴書指出,57歲鄭姓男子和被害人同住在太保市新埤里,兩人是鄰居,今年1月19日下午,鄭男聽到江放音樂,且唱歌太大聲心生不滿,兩人爭吵後,鄭男氣不過,竟持放在家門口的草刀往江男手臂揮去,被害人害怕逃離,鄭還一路追砍至一處三合院廣場前,且江男不慎跌倒,鄭嫌仍持續揮砍。

起訴書說,鄭嫌砍殺過程中,草刀一度掉到地上,刀刃因此噴飛,但他撿起後仍持續以刀柄攻擊,造成被害人頭、臂、肌腱等多處挫傷、撕裂傷,過了5分鐘鄭嫌自覺闖禍,打電話報警,同時請家人叫救護車,並在員警到場時直接自首坦承砍人。

事後鄭嫌聲稱,自己沒有殺人犯意,實在是對方唱歌很大聲,加上兩人起衝突,受不了才追砍對方。檢察官認為,鄭男持刀砍人有可能致人於死,且砍殺部位包括致命的頭部,加上被害人逃跑後他還一路追砍,難辭殺人未遂罪責,雖自首適用減刑規定,但殺人未遂犯意應堪認定,依法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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