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騷
」 性騷擾 性騷 性侵 教師 強制猥褻
特權爭議延燒!徐佳青6年半僑委會生涯喊卡 卓榮泰點頭准辭
僑委會委員長徐佳青近期接連捲入公務資源使用爭議,今(7)日上午突然宣布請辭,並自請接受行政及司法調查。行政院稍後證實,相關情形目前仍由外交部查證,不過為尊重徐佳青維護個人清譽的意願,行政院長卓榮泰已勉予准辭。徐佳青從副委員長一路坐上委員長大位,近年卻也數度站上政治風暴第一線。她進入僑委會後長期負責海外僑務工作,2023年1月接掌僑委會,隔年賴清德政府上任後續獲留任;只是委員長椅子坐得越久,爭議也一樁接一樁找上門。先是僑委會駐外人員性騷案遭質疑「吃案」,被害人申訴後甚至遭記兩大過,監察院調查後認定僑委會處理確有違失並提出糾正;後來又因兒子登上東沙島踩到利益迴避紅線,近期丈夫、兒子更接連捲入外館公務車、隨行出訪等公務資源使用疑雲。爭議延燒之際,徐佳青今日表示,近日屢遭造謠扭曲,即使持續釐清事實、提供資料,仍等不到理性論政的空間,因此決定自請相關行政及司法調查,並將全力配合。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隨後表示,對於外界所指稱的相關情形,外交部目前仍在查證中,但為尊重徐佳青維護清譽的個人意願,卓榮泰已勉予准辭。
獨/為女病患聽診被控襲胸 男醫師衰捲性騷案4度4關
台北市一名男醫師去某診所代班,為感冒女病患看診時,使用聽診器輪流聽左胸、右胸,沒拿聽診器的中指、無名指、小指碰到女病患共5秒鐘,2個月後,女病患去警局告性騷擾,士林地檢署不起訴,她提出申訴但接連遭台北市政府、衛生福利部認定性騷擾不成立,再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告,法官看監視器發現女病患講話不老實,男醫師碰到她胸部並非「指腹」而是「指背」,而且在診療過程中,女病患並無任何異常反應,都配合看診,因此仍判她敗訴,從檢察官、法官、行政機關共4度打臉。本案發生在台北榮總附近的診所,陳姓醫師2025年3月22日早上代班看診,有一名女病患反映咳嗽、喉嚨不舒服,當時診間只有他們兩人,陳醫師將聽診器放在女病患右上胸2秒,再放左上胸3秒,隨後聽背部右上方3秒及背部左上方1秒,聽這四個部位時,都有請女病患吸氣和吐氣;聽診結束後,陳醫師拿壓舌板和手電筒查看女病患喉嚨,將診斷結果打電腦並解釋病情,最後在女病患咽喉噴藥,診療過程大約4分半完成。女病患一出診間,就找護理師進來,向陳醫師表達剛剛聽診時「手放到胸部上」讓她不舒服,之前的醫生不會這樣,還說「雖然自己老了但仍是女生」,陳醫師解釋他需要聽肺部症狀,護理師也幫忙安撫女病患。陳醫師原本以為講清楚就沒事了,但女病患5月21日又感冒就醫時,得知陳醫師還會來代班,自認在「步行1分鐘的生活範圍內隨時可能碰到曾經性騷擾」她的男子,讓她焦慮、失眠,因此在隔天上警局報案。從士檢偵查到台北市性騷擾防治委員會、衛福部審查,都認定陳醫師聽診時有碰到女病患胸部,但不構成性騷擾,女病患仍不服,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撤銷原處分、訴願決定以及北市府應處分性騷擾成立。北高行勘驗監視畫面,陳醫師以右手拇指、食指夾著聽診器,中指、無名指、小指的指背碰觸女病患右上胸與左上胸,但時間極其短暫,也沒有撫摸或亂動的行為,依據社會大眾的常識,這不叫性騷擾,北市府處分無誤。女病患堅稱陳醫師以「指腹」碰觸她胸部,診間監視影片是偽造的,跟地檢署看到的畫面不同,還要求北高行傳喚檢察官、診所其他醫師作證,法官認為沒有必要,也不採納女病患的主張。
陽明交大教授傳權勢性騷!網上瘋傳「他40歲、我19歲」 校方回應了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近日傳出性平事件,有網友控訴,醫學系黃姓教師涉與女學生「發生權勢不對等關係」,更有多位鄉民為保護受害者,紛紛發文表示「他40歲,我19歲,I am Jane Doe from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對此,陽明交大回應,該教師去年才到職,目前已暫停該名教師的職務,並進行校安通報。美國常春藤名校康乃爾大學(Cornell University)日前爆發校園性侵案,1名曾就讀該校的女學生指控,在2024年曾遭兄弟會7名男性成員下藥、集體性侵。事件曝光後,許多網友在社群平台上以「I am Jane Doe」(為保護當事人隱私的匿名代稱)發文,保護受害者個資。而在Threads上,有多名台灣網友以「I'm also Jane Doe from NYCU, Taiwan」撰文,指陽明交大醫學系黃姓教師涉及性平事件,並寫下「他40歲,我19歲」,受害者疑似不只1人。(圖/翻攝自Threads)貼文曝光後,陽明交大官方帳號在底下留言,「大家好,學校已有留意到,也謝謝標註我們的人,程序上已進行校安通報,後續將依相關規定處理,謝謝大家的關心。」(圖/翻攝自Threads)陽明交大後續也說明,該名教師去年才到職,醫學系與性平會2日才得知相關消息,已進行校安通報,並暫停當事教師職務,後續將持續調查。
英文家教涉不當觸摸2姊妹!3罪判刑10月、部分犯行無罪
屏東1名英文家教老師A男被控在授課期間,對2名未成年姊妹伸手觸摸胸部,案件經法院審理後認定,其中年紀較大的姊姊因未滿14歲,遭A男不當碰觸的行為已構成強制猥褻;妹妹則有2次遭到不當肢體接觸,法院認定屬於性騷擾。法院依強制猥褻等罪共3罪判處A男有期徒刑10個月,其中得易科罰金部分,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另有部分遭檢方指控的猥褻行為因罪證不足判決無罪,全案仍可上訴。判決書指出,A男經營英文家教班,同時擔任這對姊妹的英文老師,分別自民國112年、113年起,每周單獨為2人授課。法院認定,A男明知2名少女均未成年,卻在授課過程中做出逾越正常師生關係的肢體接觸。其中,年紀較大的甲女案發時未滿14歲。判決指出,A男在113年6月某次上課期間,對甲女做出不當肢體接觸,甲女事後向母親透露遭遇。法院認為,A男的行為已妨害甲女對自身身體及性自主的決定權,符合對未滿14歲女子強制猥褻罪的構成要件,因此判定有罪。至於妹妹乙女,法院則認定A男曾有2次不當肢體接觸。乙女事後向同學透露自己遭老師不當觸摸,在同學建議她告訴家長後,才進一步向母親說明情況。法院審理後認為,這2次行為均屬突然且短暫的觸摸,現有證據無法證明A男在遭到乙女反抗後,仍持續以力量壓制或施力,因此尚未達到強制猥褻的程度,最終改認定2次行為均屬性騷擾。法院在量刑時指出,A男明知2名少女年紀尚幼,性自主意識及身心發展仍未成熟,卻仍為滿足個人性慾,分別對甲女為強制猥褻行為、對乙女為性騷擾行為,侵害2名少女的身體自主及性自主權。此外,A男犯後並未與2名少女達成和解,也沒有對受害人所受損害進行彌補。不過,法院同時考量A男過去沒有犯罪前科等情狀,分別量處刑責。其中,2項性騷擾罪部分得易科罰金,法院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0個月,並以1000元折算1日易科罰金。另一方面,檢方另指控A男曾多次伸手觸摸甲女,但法院認為,相關犯行除了甲女本人的指述外,缺乏其他足以補強的證據,在罪證不足的情況下,無法排除合理懷疑,因此就部分猥褻行為判決A男無罪。全案仍可依法提起上訴。◎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性平調查惹議2/性平調查變「全校找狼師」? 律師、全教總齊喊不妥
台中市北區賴厝國小針對C姓男師展開的性平案調查,引發爭議。對此,律師鄭懿瀛指出,本案程序合法,但調查過程相當弔詭,尤其是發問卷的作法,十分可議。他強調,性平調查沒有司法偵查的嚴謹,但其後果卻可以斷送一個教師的職業生涯,處理過程不得不謹慎;「全教總」則指出,這個制度立意良好,就怕權力者濫用。為C師抱不平的學生,憑記憶拼湊出「釣魚問卷」的內容。(圖/讀者提供)曾擔任逢甲大學性平委員的律師鄭懿瀛指出,「性平教育平等法」規定,當校園內爭議的性平案件發生時,校方必須立刻組成調查小組,是否適用該法?必須在一定時日內完成調查;從本案資料來看,台中市賴厝國小的處理,在形式上是合法的,問題是過程相當弔詭。鄭懿瀛強調,性平案調查過程,必須約談行為人、被害人與證人,而且不得重複,甚至性平委員討論案情、約談,都得是「閉門會議」,且所有委員與當事人必須簽下保密條款,防止該案調查到最後,發現行為人無辜,卻清白受損。而該校卻用「釣魚式問卷」,而且指涉對象呼之欲出,這個作法非常爭議。鄭懿瀛解釋,性平案的調查是何等重要、慎秘之事,怎麼能用公開問卷?依照規定,調查期間,行為人、被害人的人別資料,都必須嚴密保護的。他反問:「如果問卷內容與本案沒有因果關係,恐指涉無辜的行為人,引發外界胡亂猜疑,這對行為人(老師)或被害人(學生)都是嚴重的傷害。反之,若問卷內容與案情有關,結果涉及行為人,可做為證據,發問卷豈不是洩秘,搞得大家都知道校內有性平案,然後誰誰誰騷擾學生?誰誰誰被騷擾等傳言滿天非,對於當事人更是二次傷害。」律師鄭懿瀛指出,本案程序沒有違法,但釣魚問卷相當爭議,有洩密之嫌。(圖/鄭懿瀛提供)鄭懿瀛強調,性平調查員沒有司法調查權,無法監聽、搜索,只能約談,調查過程一定沒有司法或刑事調查的嚴謹,可是,其結果最嚴重會斷送一個老師的職業生涯,不得不謹慎啊!事實上,過去校園性騷事件頻傳,但因為「師師相護」,弱勢的學生得不到保護,鄭懿瀛舉例,台中某國小松姓棒球教練猥褻小球員上百次,可見「性別教育平等法」對揪出狼師是有一定的功能,就怕操作不當,成為校長剷除異己的工具。事實上,針對此性平案,校內不少老師傳出「陰謀論」,認為這是校長趙祝凌在報復C師;原來,在校長與該校另一位陳姓老師的官司中,C出庭供出對校長不利的證詞。該事件起因於去年校長被認為「減課表」黑箱作業,與陳姓老師發生肢體衝突,混亂中,陳師搶到一張減課表,他攥著文件,右手高舉,而校長抓住陳右手,另一隻手勾住陳師;目擊者:「校長突然癱倒在地,然後使出『奪命剪刀腳』夾住陳老師大腿,制止他離開會場」。此案校長被依傷害、強制罪起訴,陳師傷害罪不起訴。針對校園性平制度,「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副理事長何耿旭則表示,不少老師因性平案件被整得相當悽慘,但他仍肯定性平制度存在的必要,畢竟,誰也無法杜絕狼師隱藏在校園騷擾學生的可能,因此,發現有問題的狼師,必須依法通報、展開調查,絕不能包庇那些傷害弱勢學生的教職員。不過,整個制度操作起來,校長權力過大,「猶如撿到槍」可以整肅異己,這個立意良好的制度,恐被權力者濫用,因為在制度上,個別教師與可決定調查員人選、掌握家長會與行政體系的校長,兩者之間權力不對等,換句話說,若校方不謹慎運作性平會,恐怕會造成更多校園紛爭。校方對本案尚無回應。
黃子佼履行180小時義務勞務、3場法治教育!緩刑條件均完成
藝人黃子佼因網路購買、收藏兒少性影像及個人資料檔案,經法院判決有罪確定並獲宣告緩刑,目前已進入緩刑執行階段。台北地檢署依照法院所訂的緩刑條件,自8月起安排黃子佼密集前往新店戒治所執行義務勞務,主要負責環境清潔工作,截至9月已完成180小時的義務勞務。此外,黃子佼也在7、8、9月分別接受1場法治教育,共完成法院要求的3場課程。黃子佼這起案件源自2023年間遭爆料涉嫌以演藝圈專業人士身分,藉故接近並騷擾未成年少女。檢警最初調查相關性騷擾指控時,認為相關罪嫌不足,未料進一步追查後,卻意外發現黃子佼早在2013年2月12日便註冊加入知名偷拍論壇「創意私房」,並自2017年8月8日起在論壇儲值、購買性影像。檢方調查發現,黃子佼購買的影像涉及未成年人,其中年紀最小的被害人僅10歲。相關影像數量龐大,黃子佼將下載的檔案儲存在容量達4TB的硬碟內,案件因此從原先的性騷擾指控,進一步擴大成為涉及兒少性影像及個人資料的刑事案件。案件一審時,黃子佼否認犯案,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依相關罪責判處有期徒刑8月。黃子佼不服判決提出上訴,到了二審則改變態度認罪,並與37名被害人達成和解、完成賠償。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後,改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6月,不過考量相關情節及黃子佼後續認罪、與被害人和解並完成賠償等因素,宣告緩刑4年。高院判決同時要求黃子佼在4年緩刑期間接受保護管束,並須完成180小時義務勞務,以及接受3場法治教育課程。台北地檢署則在7月通知黃子佼報到,隨後依照法院確定判決所列的緩刑條件進行執行。從8月開始,黃子佼被安排密集前往新店戒治所執行義務勞務,依每日安排工作6小時或8小時,主要負責環境打掃及清潔工作,至9月已完成法院要求的180小時義務勞務。法治教育部分,他則在7月、8月及9月各接受1場課程,至此已完成法院所要求的3場法治教育。隨著義務勞務與法治教育均已完成,黃子佼目前進入緩刑期間的保護管束階段。未來4年內,他仍須依觀護人的指示不定期報到,說明日常生活及相關近況,並接受觀護人監督。如果在緩刑期間未再觸法並遭判刑,依目前判決所定的緩刑條件,原本判處的1年6月徒刑即不須實際執行,黃子佼也就無須入監服刑。
屏東父多次性騷、性侵女兒還喊「我在做夢」 母卻護航:喝酒才這樣、沒直接證據
屏東一名少女,多次遭父親性騷、性侵,過程中她抗拒並問道「你在幹嘛」,父親卻回「我在做夢」,事後她向母親求救,對方只回覆「有喝酒才會這樣」,還要求她不要亂說話。直到少女向學校老師求助,主管機關介入後緊急安置,母親還在會面時持續怪罪女兒,因此法院最終裁定延長安置3個月。判決書顯示,113年(2024年)10月間,父親曾觸碰女兒私密部位10多分鐘,期間女兒試圖掙扎並質問「你在幹嘛」,父親卻稱「我在做夢」並性侵得逞,過程約1小時左右,期間還用手摀住女兒嘴巴不讓其出聲,事後更警告女兒不能將此事跟別人說。少女被欺負後,立即向母親求救,沒想到母親卻回應「有喝酒才會這樣」,還說會去罵父親以後不可以這樣,並交代女兒對外不可以亂說話。到了114(2025年)8月間,父親騎車載女兒到某處涼亭時,不但伸手撫摸女兒胸部、私處,更以手指性侵得逞,過程中女兒有反抗,父親沒有理會。同年10月,少女從安親班返家途中,收到父親傳來的色情影片網址,到家後女兒發現父親看她的眼神怪怪的,趕緊告訴母親,對方卻說「這次沒有直接的證據,等到下次有再發生或有證據再處理」。等到隔天,少女便鼓起勇氣向學校老師求助。主管機關盤點相關親屬及照顧資源,認為目前沒有其他有能力且有保護功能的親屬可以協助,為維護兒童最佳利益及人身安全,當晚就緊急安置少女,後經法院准予繼續安置。安置期間,社工持續提供心理諮商、司法陪伴和相關輔導資源,也安排少女參加成長團體及暑期活動,但少女與母親會面期間,母親多次責怪女兒「亂說話」,試圖影響女兒,導致少女身心狀況不穩定,更有自傷行為,經評估後暫停雙方會面,後續視情況協調安排。主管機關認為,少女現階段仍須接受穩定就醫治療及心理諮商,加上沒有其他親屬資源可供替代照顧,雖母親不同意延長安置,惟經專業社工評估,少女目前仍不宜返家。法院最終裁定延長安置少女3個月,至於相關刑事責任,仍待司法釐清。《CTWANT》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女大生藥局打工遭下藥引關注 104:慎防5職場風險、4步驟自保
近日藥局負責人涉嫌在女大生工讀期間於飲品中下藥,引發社會對學生打工安全的關注。104人力銀行法務經理楊宗展提醒,學生與年輕求職者進入職場時,除了薪資、工時與工作內容,也須將工作環境、人身安全與申訴管道納入評估,尤其單獨值班、深夜打烊、工作場所較為封閉等情境,須加倍提高警覺。對學生與社會新鮮人而言,打工除了累積工作經驗,也是接觸職場的第一步,但由於社會經驗與職場歷練相對有限,面對主管、雇主或資深同事時,有時較難判斷哪些行為已超出合理的工作互動,可能因擔心影響排班、時薪或續聘,而選擇忍耐。楊宗展提醒,打工過程中若出現以下5種風險情況,都須提高警覺:一、言語越界:頻繁評論外貌、身材,或以性暗示、性別歧視內容開玩笑。二、不當肢體接觸:以工作指導為由,出現不必要的靠近或碰觸。三、權力施壓:利用主管或雇主身分,要求私下約會、聚餐,或以排班、薪資、續聘等作為交換。四、通訊越界:透過LINE、社群或其他通訊軟體傳送令人不適的訊息、圖片或影片。五、人身安全風險:要求員工在缺乏必要安全措施的環境中獨處。楊宗展指出,除了性騷擾之外,若工作環境涉及單獨值班、深夜下班、偏僻場所或缺乏監視設備等情境,也可能增加人身安全風險。因此,求職者在應徵前除了看薪資與工作內容,也可以進一步了解工作地點、值班方式、是否需要單獨工作,以及遇到問題時可以向誰求助。楊宗展建議,學生與求職者可以從以下5個面向,快速檢視工作環境是否存在潛在風險:一、人:留意雇主、主管與同事的互動方式,若對方經常出現令人不舒服的言語或行為,應提高警覺。二、事:了解工作內容是否需要頻繁與特定對象單獨接觸,提前確認安全措施。三、時:若需要清晨、深夜或非一般時段工作,事先確認下班交通與返家方式。四、地:了解工作場所是否偏僻、封閉,是否有監視設備及其他安全措施。五、物:工作場所出現令人感到不適或不安全的物品、影像或訊息,例如不明藥物、不雅圖片等。楊宗展提醒,若在工作過程中感受到不舒服或不安全,也不要因為「只是打工」就忽略自己的感受。若在職場遭遇疑似性騷擾,第一時間應以自身安全為優先,不必因為對方是主管、雇主或資深同事,就認為「忍一下就好」。可依序採取以下4種自保行動:一、相信感覺:只要感到不舒服,就不需要懷疑自己的判斷,應立即提高警覺。二、記錄遭遇:盡快將事發時間、地點、經過詳細記下,避免遺忘細節。三、蒐證證據:保留對話紀錄、簡訊、監視器畫面等相關證據。四、提出申訴:勇敢向雇主或主管機關申訴,尋求協助與後續處理。
指侵女員工、櫃台內襲胸摸臀 淡水噁藥師狂伸鹹豬手受害者增至7人
新北市淡水區50歲陳姓藥師,近日在工讀生水瓶內摻入FM2管制藥品,現已遭羈押禁見,而檢警擴大調查,發現先後共有7女受其性侵性騷,他曾趁獨處時指侵女員工,還會在狹小櫃台內刻意貼近女員工,並藉機摸胸襲臀,目前有4人提出告訴,相關案情仍須釐清。陳男8月底趁讀大學的女工讀生不注意,在其水壺投入俗稱「FM2」的苯二氮平類(BZD)藥物,女學生飲用後藥效發作、頭暈不適,陳男還多次詢問是否要送被害人回家,而女學生返回宿舍後昏睡,告知朋友此事後驚覺有異,在家人的陪伴下報警,並在水瓶內驗出藥物反應,陳男則遭檢警逮捕,現已被羈押禁見。陳男惡劣行徑不僅於此,有被害人在網路上控訴,稱她曾在陳男的藥局打工,陳會趁她在倉庫整理貨品時從後方熊抱,還會在櫃台時襲臀,被害人不堪其擾,還找來朋友陪她上班,警方因而擴大追查,根據藥局員工通訊錄致電詢問,發現先後共有7人受害。有被害人指控,陳男今年中旬趁店內無人時,強迫被害人脫衣服,並要求發生性行為,被害人表達不願,但因孤立無援,在擔心自身安危下不敢強烈反抗,最終讓陳男指侵得逞。其他員工則指控,陳男會在櫃台內藉機接近,並摸臀摟腰甚至襲胸,員工起初以為只是不小心接觸,直到陳男得寸進尺、動作頻頻,她這才意識到自己被吃豆腐。據了解,先後有7人遭陳男伸出鹹豬手,並已有4人提出告訴,其餘3人則仍不確定是否提告,由於本案受害者眾,警方也呼籲女員工若覺不適,還請鼓起勇氣提告,警方必定積極受理。
淡水藥師工讀生水瓶內下藥遭收押 民眾憂「處方籤卡住」衛生局曝解方
新北市淡水區50歲陳姓藥師在工讀生水瓶中下藥,檢警又查出他涉性侵1名前女員工、性騷3名前女員工,現已遭羈押禁見,不少民眾擔心慢性病處方籤留在該藥局,無法取回恐導致延誤用藥,新北市衛生局則回應,有處方箋保存於該藥局無法取回者,可回原就診醫療院所重新開立處方箋,避免中斷用藥。陳男8月底趁讀大學的女工讀生不注意,在其水壺投入俗稱「FM2」的苯二氮平類(BZD)藥物,女學生飲用後藥效發作、頭暈不適,陳男還多次詢問是否要送被害人回家,而女學生返回宿舍後昏睡,告知朋友此事後驚覺有異,在家人的陪伴下報警,並在水瓶內驗出藥物反應。而檢警持續追查,發現陳男還涉性侵、性騷女員工,目前共有5人受害,陳男則被士林地檢署羈押禁見,全案依法送辦。當地民眾則憂心忡忡,擔心自家長輩慢性藥處方籤在該藥局拿藥,陳男遭羈押害家屬不知如何領藥,只能先自費購買單顆藥物,害怕恐延誤用藥,新北市衛生局表示,為使用藥不間斷,民眾如有處方箋保存於該藥局無法取回者,可回原就診之醫療院所重新開立處方箋。新北市議員鄭宇恩則表示,已要求衛生局儘速完成專案稽查,全面核對藥物來源、處方、庫存及流向,並釐清是否還有藥品短少或異常用藥,且在風險排除前,停止涉案人接觸、調劑及管理藥品;若藥局無其他合格藥師可以安全接手,應依法命其停業。鄭宇恩要求勞工局也應主動進行勞動檢查,聯繫及保護現任、離職員工,調查是否還有其他職場不法侵害,避免被害人遭受報復或二度傷害。鄭宇恩表示,她已聯絡衛生局協助,目前衛生局初步會請公會協助嘗試取回該藥局內的慢性處方簽,如果比較急,則需要先回到原醫院重開處方簽。
徐乃麟節目中「要看籃籃的胸貼」挨轟性騷 本人怒回:胡說八道
長壽綜藝節目《天才衝衝衝》近日分享節目精華片段,其中一段遊戲以「籃籃的胸貼」作為題目,主持人徐乃麟為了確認答案,一度伸手拉住籃籃的手臂,並表示「去後面,我看一下」,相關畫面曝光後引發大批網友批評,質疑玩笑尺度不妥,甚至出現涉嫌性騷擾的指控。對此,徐乃麟也親自作出回應,否認外界說法。《天才衝衝衝》由徐乃麟、曾國城、張文綺、徐凱希、籃籃及巫苡萱共同主持,爭議畫面出現在節目招牌單元「大約在動記」。遊戲過程要求來賓透過肢體動作呈現題目的形狀,徐乃麟當時念出題目「籃籃的胸貼」,讓現場氣氛一度顯得尷尬。面對題目,籃籃隨即以「胸貼每天款式不同」回應,不過節目仍繼續追問,希望她給出當天配戴款式的答案。徐乃麟隨後伸手拉住籃籃手臂,並脫口說出「去後面,我看一下」,同場來賓林莎見狀隨即上前阻擋化解。相關片段被剪輯成精華影片並上傳網路後,引來不少網友留言批評。有人認為籃籃當時已經試圖替題目打圓場,節目仍繼續追問並不恰當;也有人針對徐乃麟拉住籃籃手臂、表示要到後台查看的舉動提出質疑,認為相關玩笑尺度已經踩線,甚至有人以性騷擾形容這段互動。面對網路上的批評及性騷擾指控,徐乃麟受訪時強烈否認,他強調,相關互動只是節目的綜藝效果。徐乃麟表示:「胡說八道,這是節目用了20年的哏,我們常開這種玩笑,我這輩子沒有開過黃腔,這不是我的特色。」對於遭到網友炎上,他則回應:「他們(網友)活的好好就好」。事件另一名當事人籃籃則在4日晚間透過經紀公司時代創藝作出回應,表示:「謝謝大家關心,公司已承諾以後會審慎把關節目內容,希望還是能夠繼續帶給大家歡樂!」
女團成員1/A'N'D韓忠羽淡出台灣螢光幕 悄悄轉戰大陸短劇拍逾30部
從女團A'N'D出道、轉戰戲劇圈的韓忠羽,3年前曾勇敢站出來揭發許傑輝性騷經歷。淡出台灣螢光幕後,她把演藝事業轉往大陸發展,沒想到如今已悄悄闖進近年超夯的短劇市場,累積作品竟已超過30部,從千金小姐、學生一路演到精神疾病患者,戲路相當百變。韓忠羽2014年以主唱身分在A'N'D出道,除了團體活動,也陸續接演戲劇作品。2018年隊友Sunnee轉往大陸發展,加上隊長宇宙合約到期後未再續約,團體成員各自尋找發展方向,韓忠羽也逐漸把重心轉向戲劇,台灣觀眾鮮少再於螢光幕前看到她的身影。近期推出首部古裝短劇,韓忠羽曬出古裝扮相照,引發關注。(圖/翻攝自韓忠羽IG)直到日前她在社群網站曬出一系列古裝美照,意外讓外界發現,她早已在大陸短劇圈默默耕耘。她透露自己目前已經拍了30多部短劇,近期更推出首部古裝作品《假鳳入局掌六宮》,一次挑戰一人分飾兩角,她也難掩興奮喊話「希望大家多支持」,還笑稱「被自己古裝造型美鼠」,展現對這次新嘗試的期待。其中她也分享有一次為了角色化身「胖子」,光是特效裝就花了5個小時。由於矽膠假皮必須和真實肌膚緊密貼合,過程中幾乎不能補眠或休息,拍攝時更得頂著大熱天穿上肌肉衣,對演員體力是一大考驗。不過比起抱怨辛苦,韓忠羽反而直呼:「但我覺得這個體驗超酷的。」A'N'D於2014年出道,5年後成員各自發展,也在不同領域闖出自己的路。(圖/翻攝自艾莉兒IG)其實韓忠羽耕耘戲劇圈多年,2023年6月,她曾公開具名指控藝人許傑輝,表示2016年拍攝網路劇《終極三國2017》期間,許傑輝以戲劇指導老師身分,在表演課後將幾名女演員叫進會議室,並要求她們不要將當天發生的事情告訴公司及經紀人。韓忠羽當時指稱,許傑輝曾要求女演員「咬他的下嘴唇」,甚至要她們「想像被人x的表情,演給他看」,還有觸摸女演員臀部等行為,讓她直呼「真的太噁心了」。而許傑輝在多名演藝圈人士接連出面指控的風波下,也宣布正式退出演藝圈。在短劇角色多元的韓忠羽,曾為了飾演胖子吃足苦頭。(圖/翻攝自韓忠羽IG)
北捷驚傳小學生強抱女乘客還跟蹤 律師:恐涉性騷擾犯罪
台北捷運日前發生一名女乘客遭小學男童強行搭肩擁抱、強索座位並一路跟蹤的狀況,所幸靠著警方與熱心民眾協助下脫困,事後受害女子自身遭遇分享到社群,引發網友熱烈討論。對此,律師王至德發文分析相關法律責任,強調性騷擾屬犯罪行為,若無法即時導正偏差觀念,恐將演變成嚴重社會問題。王至德律師昨(28)日在臉書粉絲專頁「法老王-王至德律師」發文表示,他在社群平台看到有關小學生疑似涉嫌跟蹤、性騷擾成年女性的事件。從受害女子自述得知,事發經過是她搭乘台北捷運,在車廂內遭一名穿著小學制服的男童貼近肩膀並伸手環抱,她嚇到直接換車廂,沒想到男童仍緊跟不捨,不僅扯衣抓手,更向周遭乘客要求讓座以持續靠近。即便女子奔跑試圖擺脫,男童仍一路尾隨至她遇到警察,甚至向警方佯稱問路並企圖再次拉扯衣服;最後在警察介入詢問並協助帶回處理,加上旁人阻擋保護下,該名女子才得以平安離開現場。相關貼文底下引發熱議,許多網友表示極度震驚,更意外接連釣出多名曾遭中小學生性騷擾的受害女性;部分受害者透露,過去曾於擔任家教或搭乘公車時遭小學生襲胸、肢體碰觸或言語騷擾,甚至有人提及多年前發生的小學生猥褻殺害女教師案件,顯示未成年人的性犯罪與騷擾行為並非個案。針對此狀況,王律師從法律層面解析,指出男童單次跟蹤與拉扯的行為,受限於現行法條規範之「反覆或持續」要件,未必能順利認定構成《跟蹤騷擾防制法》;然而,其未經同意直接手繞背擁抱的行為,實質上已涉嫌觸犯《性騷擾防治法》的刑事犯罪責任,並非單純繳納行政罰鍰即可了事。在後續法律與輔導程序方面,王律師說明,若涉案男童年滿12歲,依法將進入少年事件處理法的保護程序;若未滿12歲,則會轉由教育與社政主管機關接手,回歸校園輔導體系進行深度個案輔導。而王律師也提到,由於現行教育已將性教育向下扎根,小學高年級學生已具備一定程度的性認知與行為意識,對於自身非分舉止並非全然不知。最後,王律師提醒與呼籲,小學生對性產生好奇屬生理發展過程的正常現象,但若缺乏自我控制力且出現逾矩侵害他人權益的行為,即屬於高度危險的偏差表現,強調「如果在這個階段沒有好好導正的話,以後可能就會多一個社會問題」。◎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趁溫泉蒸氣室煙霧瀰漫!男客「2度抓男子生殖器」辯稱被燙到甩手 下場出爐
台北市北投區老字號「皇池溫泉會館」,傳出一名徐姓男客趁著蒸氣室煙霧瀰漫時,兩度伸手抓握陌生男子A男生殖器,A男當場喝斥並報警,而徐男矢口否認犯行,辯稱只是被蒸氣燙到,右手甩動時不慎碰到對方,不過士林地院認為其說詞與現場狀況不符,依強制猥褻罪判他有期徒刑1年。判決書顯示,事情發生在2024年11月22日下午,徐男趁著A男仰臥蒸氣室內石板上休息,現場煙霧瀰漫之際,趁機抓握對方生殖器數秒,A男嚇得大聲喝斥「你在幹什麼!」大約20秒過後,徐男不顧A男明確表示拒絕,再次抓握其生殖器數秒,A男氣得當場抓住徐男掛在脖子上的毛巾,將他帶去找櫃檯工作人員,並請工作人員報警。徐男在檢警偵訊時,僅承認有在皇池溫泉消費,否認有何強制猥褻犯行,並強調他不認識A男,當時他在大眾男湯內,A男坐在裡面靠牆石板上,他站在A男左前方、背對A男,後來蒸氣從石板下方跑出來,他因此被燙到,右手才會甩了一下,不慎揮到A男,他並不清楚碰到對方哪裡,結果A男就抓住他的毛巾,指稱他摸了對方的生殖器。徐男的辯護律師也主張,當時蒸氣室內約有10人,如果徐男犯案,不可能沒有人注意到,加上檢察官未傳喚蒸氣房其他人,現場也沒有監視器或直接證據證明,請法官諭知無罪判決。案經士林地院審理,皇池溫泉副理出庭時證稱,當時A男與徐男在櫃檯旁對質時,A男質問「你為什麼摸我?」徐男全程低頭、感覺心虛地回應「我摸一下而已啦」。法官比對現場蒸氣室內平面圖,發現A男所躺的位置,並無設置蒸氣孔,因此不採信徐男說詞。法官審酌,徐男與A男素不相識,卻為逞一己私慾猥褻A男,造成A男身心受創,所為實有不該,且徐男犯後矢口否認犯行,犯後態度不佳,加上徐男於強制猥褻犯行係因性騷擾之犯意「層升」所致,再考量徐男未與A男調解、和解或實際賠償其損害,綜合徐男自述之家庭狀況、經濟狀況等一切情狀,依照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全案可上訴。《CTWANT》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獨/公務Skype自拍照手勢有性暗示 女員工拒換還告主管性騷擾
新北市一名公司主管看到負責國貿業務的女部屬在通訊軟體的自拍照不妥,甚至有性暗示的意思,為避免外國客戶誤會,傳送一段Youtube影片給女部屬解釋跨文化地雷,卻被提告性騷擾並求償30萬元,不過法院認為這是合理的管理行為,與性騷擾無關,判決女部屬敗訴。案發公司華峰國際科技是記憶體和電腦零組件供應商,去年3月鍾姓主管對女員工(下稱A女)說,她Skype工作帳號個人頭像的手勢不專業,可能有強烈性暗示,並當場傳送名為「出國哪些手勢別亂比(不然尷尬到死)」的YT影片給A女,當天就連公司老闆都寫信要求A女更換頭像。到底什麼手勢如此不雅?YT影片第10秒到第12秒的外籍女子有示範,她在下巴比YA搭配張嘴舔舌,並對此解釋「你去俄羅斯的時候千萬不要做這個,這表示男生跟女生想....」,影片另於英文字幕補充,這個手勢和表情有「性致勃勃」的意思。A女收到影片5個月後寄信給公司,申訴鍾姓主管對她說Skype頭像彷彿「舔下體」,已造成她身心傷害,希望公司懲處。當時A女已遭到資遣。公司調查認定性騷擾不成立,卻因為沒關懷A女、沒立即採取補救措施等多項瑕疵而違反性平法,遭到新北市政府裁罰,A女便以此為由提告,主張鍾姓主管說她的手勢像舔下體,還當場舔舌頭給她看,害她身心受創,想到就無比噁心,並對鍾姓主管和公司連帶求償30萬元。華峰公司對此有不少苦水,很多台灣常見的自拍手勢其實會嚴重冒犯外國人,A女公務Skype頭像是公司面對國際客戶的第一線門面,她的手勢可能具有強烈性暗示涵義,會損害公司專業形象;鍾姓主管奉老闆指令,向A女解釋這個跨文化地雷並要求換照片,她拒絕配合還說這樣就「毫無個性」,反問主管要怎麼證明她手勢不妥?鍾姓主管為了協助A女瞭解,當場播放「出國哪些手勢別亂比」的影片,只是單純解說,沒有性騷擾的意圖也沒對A女舔舌頭。台北地院比對A女申訴信與民事起訴狀,對於性騷擾的描述出現落差。申訴在先、提告在後,如果鍾姓主管真在A女面前舔舌頭,怎沒在申訴信中提到,而是後續告公司的時候才加碼這段情節?由此可知,鍾姓主管辯解他沒舔舌頭比較可信。法官指出,鍾姓主管告知A女的手勢不專業、像在舔下體,目的是公司形象管理,所以他必須對A女指導與解釋,這是正常舉動,不屬於性要求、不具有性意味、也沒有性別歧視,並未冒犯A女的工作環境或侵犯人格尊嚴,因此求償不合理。A女還為了另一次衝突槓上公司,某天她躺在茶水間的沙發上休息,鍾姓主管撞見提醒不要躺沙發,到了A女提告時,她堅稱主管當時有說「這樣躺著看起來像在旅舍」,這也構成性擾擾,不過同樣事證不足沒得賠。◎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台啤女孩突遭男球迷「摟背摸腰」畫面曝光!本尊還原當下:有試圖手肘頂掉但失敗
中華職棒味全龍隊 16 日於台北大巨蛋對戰樂天桃猿,場邊卻爆出疑似性騷擾事件!一名台啤女性工作人員在與現場球迷合照時,對方疑似在未經同意的情況下違規觸碰其身體。相關畫面隨後在網路上流傳開來,引發大批網友憤怒撻伐,痛批「這樣摸是性騷了吧!!!」該事件也釣出當事人台啤正妹親自還原過程,連中職會長蔡其昌也強勢回應了。台啤女工作人員遭男球迷伸鹹豬手摸腰,畫面全被拍。(圖/翻攝自Threads@t.o.n.y_0606)男球迷強摟腰片曝光 從現場球迷拍攝的影片中可見,當時台啤女工作人員身穿綠白相間的短袖制服與白色運動短褲,正配合一名戴眼鏡的男性球迷合照。然而,該名男球迷卻直接將右手橫跨女方後腰,整隻手臂緊貼並半環抱住其腰部。合照結束後,女工作人員疑似感到不適,下意識伸手抹了一下腰部。律師:恐成立強制觸摸罪影片隨後在網路瘋傳,大批網友炸鍋痛批「女生都懂那個擦一下的自我安慰,唉打個工還要被鹹豬手,世風日下」、「太超過了吧 之後摟完女生還擦腰一定覺得噁心到想吐」、「這樣摸是性騷了吧!!!」、「買啤酒沒有送摟腰好嗎⋯⋯」、「他手卡的位子不只摸到腰,還半環腰、碰到下背部,甚至卡到臀部上方,很噁」、「真的有夠噁一點邊界感都沒有」,還有律師留言表示,「腰部屬於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的『其他身體隱私處』,男生這種行為有可能會成立強制觸摸罪,女生是可以提告捍衛自己權益的。這種噁男太超過!!」。台啤正妹留言還原經過,她表示自己已經用手肘頂掉對方的手,但對方無動於衷。(圖/翻攝自Threads@t.o.n.y_0606)當事正妹還原現場:曾嘗試用手肘頂開隨著事件發酵,當事台啤女工作人員也親自現身留言區還原事發經過。她坦言,當下真的太突然,其實自己曾試圖一直用手肘把對方的手頂掉,但對方完全不為所動。對於網友質疑旁邊男同事未即時制止,她也特別解釋,夥伴是事後聽她抱怨才知道,沒注意到並不怪他。而中職會長蔡其昌也強硬留言表態:「有夠糟糕的行為!我請同仁盡速跟台啤公司聯繫,希望能給予這位工作同仁必要的協助。同時我們會禁止這種行為的人再進場」。《民視新聞網》提醒您: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晨跑遇噁男騷擾 女星錄影反擊爆口角
蔡祥在《寶島西米樂 守護》中,目睹王丁筑飾演的「德惠」遭導演假借排戲名義毛手毛腳,當場霸氣潑咖啡替對方解圍,讓豬哥瞬間「冷靜」下來。蔡祥笑說,角色從小就喜歡替人打抱不平,做事常常不顧後果,但這次不太一樣,她說:「這次真的覺得自己滿帥的!而且演戲很好玩的地方,就是可以演出現實生活中很難發生的事情,英雄救美還潑水,很難得!」蔡祥也透露曾遇過不愉快的性騷擾經驗。她表示之前曾換上新買的運動套裝,帶著愉快的心情出門晨跑,沒想到卻遇到陌生男子對她言語騷擾,蔡祥原本想直接回家,但又不甘心才剛到公園就敗興而歸,因此硬著頭皮繼續跑,沒想到對方竟然停在原地等她,蔡祥便立刻拿出手機錄影自保,此舉反而激怒對方,雙方當場爆發口角。蔡祥坦言,自己其實很震驚:「沒想到在這個年代,竟然還會出現這種充滿男性凝視的噁心言論。」並無奈表示,自此都沒在外面跑步。蔡祥也特別呼籲,性騷擾與性侵害的受害者,絕對不是因為穿著暴露才遭遇不幸:「千萬不要用衣著去檢討被害人。」事後家人和朋友得知消息,提醒她不要隨意和陌生人起衝突,擔心她因此受到傷害。不過個性直率的蔡祥笑說:「我當下其實沒有想太多,而且要打架的話,阿伯看起來應該打不過我。」另外還有暖心粉絲特地送上防狼噴霧和哨子,蔡祥表示:「我現在都隨身帶在身上,粉絲還特別提醒我,防狼噴霧要買防風款的,真的很謝謝大家的關心。」
台大教授性騷擾2女研究生!不服解聘2年爭4年 結局出爐
國立臺灣大學農業經濟學系前教授徐世勳性騷擾2名女研究生,對其中一人傳LINE稱呼「漂亮寶貝」、「My sweet girl」,跟另一人在辦公室討論論文時誇讚她性感、漂亮,還希望兩女在公務考察行程帶泳裝,在下榻的旅館游泳,甚至表示想參觀兩女所住的房間,種種言行導致一名女學生身心崩潰放棄學業、另一名要求更換指導教授,台大獲報決議解聘及2年不得聘任為教師,徐世勳不服,提起訴願和行政訴訟,歷經4年行政救濟的程序,最終結局出爐,最高行政法院於七月底駁回上訴,全案確定。依據台大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報告,徐世勳從2020年5月29日到10月16日期間用EMAIL與LINE傳送70多次訊息給女研究生(下稱甲女),稱呼甲女為漂亮寶貝,行為頻繁而且循序漸進,原本寫「You are so sweet」、「You are so lovely」,後期轉為「My Sweet girl」、「My lovely girl」,還曾寫下這段文字:「你愈來愈美麗大方動人,老師有時會有莫名的衝動要摸摸妳、或抱抱妳,或許可能激發彼此的創意,絕無惡意,希望不會造成妳的困擾,也希望妳不要介意」。另一名遭性騷的女研究生(下稱乙女)則向性平會投訴,徐世勳經常關注她的打扮,指導碩士論文研究時期,請她到辦公室討論論文進展,過程中不斷說她「性感」、「漂亮」,讓她十分尷尬、噁心。乙女表示,徐世勳帶她與學姊甲女去某鄉公所訪問,要求她和學姊帶泳裝到飯店穿,抵達飯店後對學姊說想參觀房間,讓她和學姊都感到極為不妥而婉拒,之後也非常緊張,因此考察全程都跟學姊待在一起不敢分開。台大性平會指出,徐世勳遭停聘後仍未離開系館,兩名女研究生恐懼還會在系上見到徐世勳,只能選擇迴避,甲女情緒崩潰、放棄論文離開學校,乙女提出要求更換指導教授,可見停聘無法達到懲處效果,確實有解聘的必要。徐世勳不滿台大決議解聘、2年不得聘任,訴願被駁回之後,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告主張已與甲女達成協議,甲女撤回民事訴訟及刑事告訴,本件是否仍有解聘的必要有審酌餘地,解聘將使他無法任教、失去公立學校教師請領退休金的權益,相較類似校園性平案已違反比例原則,顯然有情輕法重的疑慮。北高行在2024年9月判決徐世勳敗訴,他提起上訴仍做相同主張,最高行政法院認為上訴無理由,今年7月駁回上訴,台大解聘徐世勳確定、2年內不可聘任為教師。不過徐世勳的杏壇生涯並非完全畫下句點,台大在北高行審理期間曾表示,徐世勳解聘2年屆滿後,因已逾齡不得於公立學校任職,但可以至私校任職,並不像徐世勳聲稱會讓他終身不得聘任。
逃票告性騷2/七堵站值勤被冤搭車騷擾女乘客 台鐵員工現身喊冤
台鐵為遏止逃票問題惡化,規劃砸下10億元比照高鐵、捷運設置自動閘門,逃票實情究竟多猖獗?依據最近公布的三個年度統計,2020年補票張數234萬、金額1億55萬,2021年因疫情,補票張數降為163萬、金額7069萬,到了2025年,補票張數回升至203萬、金額1億1830萬;99.9%的逃票乘客被逮都會補票,不過像台鐵員工黃先生熱心「防逃」遭性騷擾官司反噬者,堪稱全台唯一。台鐵每年乘客因逃票而補票的金額動輒破億元。(圖/示意圖、報系資料照)本刊循線連繫黃先生,他在律師好友陳建佑陪同下現身,對於自己舉報逃票被乘客告跟騷、性騷,他有個獨到的解讀:告妨害名譽還可以接受,告性騷擾就太超過。2022年黃先生考進台鐵,一直在七堵站上班,原先負責場站調車外勤業務,後轉為號誌員兼運轉員,大多跟同事相處,偶爾需要上車時才會跟民眾接觸。黃先生家住三重,號誌員工作需要日夜輪班,白班從上午7點45分起值班12小時,夜班從晚間7點45分通宵到隔天早上,他若輪完日班,剛好可搭7點50分到站的普悠瑪203車次坐往台北車站再回家;下班途中如果見到乘客逃票,他考量這是值勤中人員才能處理的狀況,所以他不攔、不接觸,只向站務員通報。黃先生說他抓過十幾次逃票,單男、移工、情侶,夫妻都有,還遇過先生繼續耍賴,在太太好說歹說之下才配合補票。去年11月、12月間,鐵路警察局通知黃先生做筆錄,他到案後才知道,原來一位從南港進站、拿悠遊卡搭普悠瑪的OL告他6度性騷擾、跟蹤騷擾。女乘客「雙管齊下」,除了告刑事官司,還向台北市政府申訴性騷擾。女乘客申訴,黃先生在2025年5月12日、5月15日、9月9日都有大聲跟站務員說她逃票,使她心生恐懼;2025年5月16日上午搭普悠瑪時,黃先生在第三、第四節車廂連通道一直盯著她看,導致她感到畏懼。女乘客聲稱,2025年9月15日黃先生走向站務員大喊她從南港站上車、她逃票,她當時試圖拿出手機錄影,「被申訴人(黃先生)卻出現異常興奮的反應,像是申訴人(女乘客)終於跟他說話了而感到開心,完全不符合一般人在衝突或被拍攝時的反應」。女乘客還控訴,2025年11月20日黃先生出站滯留並持續盯著她看,想藉此引起注意,使她處於高度緊張和恐懼狀態。北市府在今年5月28日決議,女乘客所稱的6次性騷擾都不成立;台北地檢署則在7月3日以犯罪嫌移不足為由,不起訴黃先生。黃先生表示,被告這半年以來壓力很大,雖然台鐵沒因為乘客提告就懲處,他仍擔心同事的眼光和想法,如今得知不起訴有鬆一口氣的感覺,這是「最乾淨的結果」,他等很久。對於女乘客提告,黃先生不太意外對方採取這種報復方式,但將檢舉逃票連結性騷擾,讓他嚇一跳也很難接受,如果女乘客告他公然揭發逃票是妨害名譽,他反而不那麼耿耿於懷。以去年9月15日的情況為例,黃先生無法理解,他只說「沒關係,我有密錄器,我會交給鐵路警察」這16個字,為何女乘客要說他像是終於講到話所以有異常興奮的反應?他被控去年11月20日留在出站口附近盯著女乘客,實際上女方可能因為逃票心虛,自行去補票窗口付錢時,他在另一邊等同事,兩人根本待在不同方位。2025年5月16日普悠瑪車廂內的「男凝」事件更是超級烏龍,當時黃先生輪值日班,人在七堵站,不可能搭上普悠瑪準備回家,女乘客卻說被黃先生盯著看。陳建佑律師是黃先生好友,他認為本案女乘客涉嫌誣告。(圖/方萬民攝)陳建佑律師認為,女乘客明知黃先生有不在場證明仍控訴騷擾,顯然刻意要讓黃先生受刑事處分,因此不排除蒐證後提出誣告罪告訴。知情人士透露,台鐵桃園到台北段逃票數最多,可說是「大型逃票現場」,相較之下普悠瑪203車次逃票客較少,但因為它從花蓮北上,途經南港後不難找空位,加上只需12分鐘就到台北車站,對於通勤民眾來說,又快又不用人擠人,極具「越級乘車」的誘因,雖然台鐵自認以車站閘門、列車長查驗兩道機制已足以防範逃票,但一切仍看乘客的良心。黃先生告訴記者,其實他抓逃票沒有獎勵,但他身為台鐵的一分子,看不下去乘客貪小便宜。他說被告以來,再也沒在普悠瑪上看到那位女乘客,不過為了避免打照面,現在改坐第8節車廂,方便停靠月台後他可以迅速出站。本刊透過管道詢問提告女子,但截稿前尚無回應。
逃票告性騷1/OL省172元不甘被逮 反控台鐵員工6度騷擾
台北地檢署7月3日偵結不起訴一件跟蹤騷擾法的案件,還給被告苦等206天的清白!一名OL搭台鐵普悠瑪「四度」逃票須補票172元,原應自知理虧,卻反告舉報她的台鐵男員工「六度」性騷、跟騷,其中一次的案發時間,這名男員工甚至在20多公里外的車站值勤,根本不可能在場。鐵路警察局台北分局2025年11月底獲報一名火車女乘客反映遭到性騷擾,時間橫跨半年,第一次是同年(下同)5月12日、第二次5月15日、第三次5月16日、第四次9月9日、第五次9月15日、第六次11月20日,都在早上8點多她抵達台北車站這段通勤時間。台鐵員工黃先生舉報逃票,反遭違規女乘客告性騷擾。(圖/方萬民攝)警方在去年12月9日約談涉案的台鐵員工黃先生,他否認騷擾但記得那名提告的二十多歲女性上班族多次持悠遊卡搭普悠瑪列車,未依規定購買實體車票。黃先生告訴檢警,他從七堵站下班習慣搭普悠瑪回台北,出站前只要看到有乘客掏出悠遊卡而不是普悠瑪車票,他馬上可斷定這是逃票,會請「票口師傅」(即站務員)攔截處理;他原本就常常舉報逃票行為,並非只針對提告女子。對於女乘客提告的前四次騷擾,黃先生已想不起來是否因為他舉發逃票遭報復。女乘客告黃先生第四次騷擾的時間:2025年5月16日上午8點多,黃先生甚至人在七堵站上班,有差勤紀錄可證明。從去年5月12日到9月15日這段時間的監視影像,在女乘客報案時已無存檔,警方也調不到畫面還原過程。但黃先生對於去年9月15日那次印象深刻,當天他又見到那名女乘客搭普悠瑪,提醒站務員「這個女生她有逃票」,不過女乘客那一趟其實有買實體車票,因此抗議,黃先生不想爭執下去,回答:「沒關係,我有密錄器,我會交給鐵路警察」。女乘客控訴的第六次「騷擾」,實則她搭普悠瑪又沒買票,疑似因為見到黃先生而心虛,出站後主動去補票窗口補繳現金,雙方並無互動或交談,監視器還拍下黃先生先出站走前面,女乘客反而走在後面。黃先生調取台鐵資料,發現那名女乘客在2025年5月12日、5月15日、9月9日和11月20日的交易紀錄業務項目都註明「無原票(加收)」,加收區段是南港到台北,交易方式為現金。普悠瑪女乘客告台鐵員工跟騷罪不起訴,實情是她不甘逃票被逮須補票172元。(圖/示意圖、報系資料照)依據台鐵規定,搭乘普悠瑪、太魯閣、3000型自強號的對號車種,禁用悠遊卡、TPASS等電子票證,若補票應加收50%票價;該名女乘客在去年6月23日台鐵漲價前的兩次逃票須各補35元,漲價後兩次逃票須各補51元,四次逃票合計172元。女乘客4度逃票卻反告黃先生涉犯《跟蹤騷擾防制法》第18條第1項:「實行跟蹤騷擾行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以及《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第1項:「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檢察官審視本案事證,女乘客控訴的前五次騷擾都沒有監視畫面;所謂第四次「騷擾」,黃先生有不在場證明,第五次「騷擾」,黃先生的密錄器畫面可證明並未性騷或跟騷,第六次「騷擾」有監視器拍下黃先生未跟蹤女乘客,也沒有任何肢體碰觸。。檢方指出,黃先生碰都沒碰到女乘客,也沒有尾隨或意圖使人恐懼的行為,本案對被告不利的積極證據並不充足,不能只憑告訴人單方面指訴就認定有罪,因此不起訴處分。本刊透過管道想了解逃票女乘客對於提告性騷不起訴有何看法,但截稿前尚無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