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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當「賺錢機器」離家14年 夫判求離婚敗訴!

新北市一名人夫阿義控訴妻子將他當成「賺錢機器」。(圖/pixabay)

新北市一名人夫阿義控訴妻子將他當成「賺錢機器」。(圖/pixabay)

新北市一名人夫阿義(化名)表示,他每個月將5、6萬元的薪水交由妻子保管,自己一天卻只有200元生活費,且妻子只要見他回家,就是不斷在要錢,讓他覺自己好像被當成「賺錢機器」,因此離家10多年。日前他向法院訴請離婚,但法官認為夫妻應共同解決家中經濟問題,而非一走了之、毫不過問,因此判阿義敗訴。

根據判決書指出,阿義和妻子在1995年結婚,婚後育有一女。阿義認為與妻子相識不久就結婚,2人感情基礎薄弱,加上生活習慣及個性上的差異,夫妻經常發生爭執,漸行漸遠。阿義婚後每個月都將5、6萬的薪水交給妻子,但妻子都只給他每天200元的生活費。

但因為大環境不佳,阿義的收入驟減,家中經濟開始出現困難,他只能開始四處借錢,但妻子不但沒有體諒他的辛勞,每當阿義一回到家就跟他討錢,毫無夫妻相互扶持的情分,身心俱疲的阿義覺得自己只被當成「賺錢的機器」,選擇在2005年離家至今。

阿義的妻子則表示,丈夫時常因工作不在家,家裡的大小事都是她一肩扛起,平時家庭開銷光房租就要2萬元,且是阿義自己提議一天200元的生活費,因為阿義工作的地方有包午、晚餐,平時花不到甚麼錢,扣除各項家庭開銷,家用所剩不多。阿義妻子也提到自從阿義離家後,對家庭不聞不問,10多年來全靠她在賺錢養家和照顧孩子,若要說婚姻難以維持,也該由丈夫負責。

經過審理,法官認為2人婚姻問題出於阿義的不告而別,家中若缺錢,本就該由夫妻共同商議解決,擅自離家且對家庭不聞不問,不是一個負責的做法,因此判阿義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