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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遭嗆押上山 攤商狂刺仇家3刀殞命判8年

簡姓男子因細故衝突殺害一條人命,不但無法保護同居女友,還要坐牢8年。(圖/示意畫面)

簡姓男子因細故衝突殺害一條人命,不但無法保護同居女友,還要坐牢8年。(圖/示意畫面)

新北市攤商簡姓男子與江姓男子有債務糾紛,女友打電話給他說被江男等人堵到還要被押上山,簡男氣得持刀往江男身上猛刺,身中3刀的江男送醫後不治,最高法院維持高等法院見解,依《傷害致死罪》判處簡男8年徒刑定讞。

判決指出,在新北市菜市場擺攤的簡姓男子與被害人江男多次發生爭執,江男曾放話要對他和林姓同居女友不利,2019年江男和簡男的債主黃姓男子等人到簡男家樓下,堵住林女後,要求林女打電話給簡男,威脅要把他們帶上山,簡男帶著3把刀衝下樓和江男等人談判,一言不和就持刀往江男身上猛刺,江男左手臂被刺兩刀,背部也中一刀,手臂傷口深及肱動脈,大量出血後送醫不治。

檢方認定簡男故意殺人,高院則認為雙方只因細故口角起衝突,簡男沒有殺人意圖,加上江男傷勢在左手臂和背部,並非致命部位,最後因失血過多死亡,顯見簡男沒有要致對方於死地,不過認定一審所判5年10月刑度太輕,改判8年徒刑,上訴後被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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