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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師要求女學生穿短裙 偷拍長達19年辯「我本性不壞」

台北市1名數學補教老師要求女學生上課穿短裙,再以秘錄器偷拍裙下風光時間長達9年,遭起訴後他辯稱本性不壞,希望法官輕判。(圖/翻攝Pixabay)

台北市1名數學補教老師要求女學生上課穿短裙,再以秘錄器偷拍裙下風光時間長達9年,遭起訴後他辯稱本性不壞,希望法官輕判。(圖/翻攝Pixabay)

台北市1名廖姓補習班男老師(53歲),去年間遭指控從2001年起,要求女高中生穿短裙上課,好讓他從桌下偷拍少女的裙底風光,甚至廖男也會尾隨女學生如廁、換衣服時趁隙偷拍。檢警清查後找到7名被害人,台北地院今日依《對未成年妨害秘密》等罪,將廖男合併判刑7個月。

起訴書指出,廖男開設數學補習班,且專收國、高中生,豈料去年間,1名女學生如廁時發現隔間門外出現人影,驚覺老師尾隨偷拍,於是趕緊回家求助父母且報案。

檢警獲報後,隨即前往廖男家中和補習班搜查,查扣隨身碟、電腦等證物,發現自2001年至2020年,19年下來偷拍女學生裙底風光之不雅照,約莫有40個資料夾,數量驚人。警方僅能就上頭的列表註記循線找到7位被害人,其中僅2人提告。

廖男遭起訴後,他坦承犯行、不斷表示後悔,辯稱自己「本性不壞」,與學生互動良好,從不開黃腔,某被害女學生甚至願意繼續補習,因此盼法官輕判,與被害人進行調解。台北地院今日判處廖男2個《對未成年妨害秘密罪》,應執行7月徒刑,可易科罰金21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