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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同佳出獄投案 刑事局稱「待命」但拒透露地點

陳同佳上午在港出獄,後續動向港、台關注。(圖/翻攝自東網)

陳同佳上午在港出獄,後續動向港、台關注。(圖/翻攝自東網)

在台殺女友棄屍遭我方通緝的港籍嫌犯陳同佳,今早9點於香港出獄後,向死者家屬道歉,並重申想來台投案意願。有消息稱,刑事局已派員赴港「待命」好「逮人」或「接人」,但也有消息稱基於司法管轄權,我方並未派員赴港,對此,刑事局低調表示:「確已接獲『待命』指令,但地點不便透露。」

資深幹員分析,陳若真有強烈意願來台投案,目前有2種可能方式:第一,他既已在港獲釋,就已不被港府認定為人犯,完全擁有自由身,港司法單位無權強制處分,但因內政部已指陳可以「透過臨櫃申請」方式來台,陳可以自行買機票登上台灣的國籍航空,我方則派員在機上受理投案,帶回受審。

第二,若不走上述方法,他也可以搭乘其他國家的航空器,買前往第三地機票,透過來台轉機的時機,在我國機場投案。據悉,陳同佳曾以本名購買今早的長榮機票,但最終證實並未登機,後續發展如何,尚待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