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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狠心護理師重摔28天男嬰 詭辯「上班太累」遭收押

台中1名女護理師重摔出生28天男嬰,導致男嬰顱骨骨折,昏迷指數3,護理師辯稱「上班太累」才會情緒失控。(圖/報系資料照)

台中1名女護理師重摔出生28天男嬰,導致男嬰顱骨骨折,昏迷指數3,護理師辯稱「上班太累」才會情緒失控。(圖/報系資料照)

台中市西屯區1名曾姓女護理師(37歲),任職於某婦產科附設產後護理之家,11日竟涉嫌重摔出生僅28天的男嬰,導致男嬰顱骨骨裂、腦內出血,緊急送醫開刀搶救,目前生命跡象穩定。曾女辯稱自己並非施暴,「上班很累,男嬰又不喝奶」,才會一時情緒失控。檢方複訊後,認為其有串供等疑慮,向台中地院聲請羈押獲准。

據了解,11日上午,台中榮民總醫院通報,1名剛出生的男嬰,被診斷出顱骨骨折、蜘蛛膜下腔出血等,且出現癲癇情形,到院時昏迷指數3,醫師發現傷勢可疑,因此向警方通報疑似虐嬰。

檢警調查,受虐男嬰4月14日在西屯某婦產科診所出生後,轉至樓上的護理之家接受照顧,5月11日晚間曾女上大夜班時,竟將男嬰拋摔至高度約50公分的工作檯上,還對男嬰巴頭、戳頭等,直到日班護理人員發現嬰兒有異狀,全案才曝光。

而該名涉嫌虐嬰的曾女,否認涉案,表示「上班很累,男嬰又不喝奶」,才會情緒控管不佳。檢警初步判定,曾女涉嫌違反《兒少權法》第49條,因兒虐程度嚴重,且嬰幼兒在出生1個月內受虐,將加重處罰護理師30萬,曾女目前已被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台中市衛生局認為,該機構應負督導之責,己涉違反《護理人員法》第19條之規定,依同法第33條處6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處1個月以上1年以下之停業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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