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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傳單造謠「新店某人已確診新冠肺炎」 刑事局專案偵辦中

居然有人發傳單散布他人確診趴趴走的假訊息,警方獲報偵辦中。(圖/翻攝畫面)

居然有人發傳單散布他人確診趴趴走的假訊息,警方獲報偵辦中。(圖/翻攝畫面)

警方17日接獲檢舉,居然有民眾散布、轉發不實疫情訊息傳單內容誣指:「新店某人已確診新冠肺炎,惟仍四處移動,傳染他人…」。文中捏造故事、誣指他人確診,還編造對方是重要公務員、執政黨黨員,經層層施壓,讓該個案不需通報衛生單位,而該個案還趴趴走,文末更公布對方個資,引發恐慌。警方指出,經查該傳單所指民眾,並無確診,身體也沒不適,顯然是不實假訊息。

刑事局表示,全案已由會同新北市刑大、新店分局專案偵辦,警方將嚴打疫情假訊息,籲請民眾勿任意杜撰轉傳。

該傳單標題「防疫破口(新店人注意)」,為15日開始在新北市新店區散布,內容為誣指某人隱瞞確診,還煞有其事提到對方身分,指對方是重要公務人員、執政黨黨員,顏色對了,就層層施壓,醫院雖隔離,但不通報衛生單位,事後還趴趴走。

散布者還稱,自己和對方接觸過,所以確診隔離中,文末公布更對方個資與同住家人的資料,引發新店人恐慌。警方接獲舉報後,慎重向被指涉的民眾查證,證實不僅沒確診,身體也沒異狀,該傳單內容顯然是惡意假訊息,所涉等相關罪嫌,警方積極偵辦中。

警方提醒,疫情大爆發之際,民眾對任何疫情訊息應提高警覺,切不可因近期疫情變化,而隨意杜撰或轉傳未經確認訊息,各警察機關將嚴查速辦,依違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4條移送地檢署,最高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300萬元以下罰金。

警方說,接獲來源不明或未經證實疫情資訊時,應先查證內容是否屬實;即使出於善意提醒,也可能涉及散播假訊息行為,千萬要小心謹慎,以免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