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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不容!點名燒死爸媽、割斷小孩頭 蘇貞昌:死刑定讞就該執行

(圖/報系資料照)

(圖/報系資料照)

行政院長蘇貞昌25日在立法院接受施政總質詢,期間被問到對執行死刑的看法;他表示,燒死爸媽、家人的或當著母親面前把小孩頭割斷的均天理難容,「我認為死刑定讞,就該執行。」

民進黨立委陳賴素梅質詢時詢問蘇貞昌對執行死刑的態度,對此蘇貞昌表示,有些罪惡天地不容。他舉例,燒死爸爸、媽媽以及親人等6人,或者當媽媽面前把她的小孩頭顱割斷,還讓它滾到水溝蓋,「我認為死刑定讞,就該執行。」

翁仁賢(左)、王景玉(右)。(圖/報系資料照)
翁仁賢(左)、王景玉(右)。(圖/報系資料照)

不過蘇貞昌也表示,生命是人權之首,就算判決死刑定讞,政府、法務部仍要以嚴謹的態度去面對後續的整個程序,畢竟生命不可回復,過去也曾有判決錯誤的例子。

關於蘇貞昌舉例的2個案子分別是,男子翁仁賢2016年2月7日趁一家16口在吃團圓飯時,潑汽油縱火,燒死6名親屬;男子王景玉2016年3月29日在北市內湖隨機斬首4歲劉姓女童,小燈泡事件。截自目前為止,我國已判決死刑、尚未執行的仍有3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