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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遭洗車噴槍致死改判生父10年 母親淚:沒有悔意

女童噴槍致死案今天二審改判生父10前有期徒刑,母親認為一 點悔意也沒有。(圖/報系資料照)

女童噴槍致死案今天二審改判生父10前有期徒刑,母親認為一 點悔意也沒有。(圖/報系資料照)

高雄鄧姓女童2019年1月,遭到噴槍奪命死亡案,經橋頭地檢署審理,一審依過失致死罪判女童父親1年10月,女童生母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依傷害兒童致死罪改判10年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今天女童母親也出面,痛批父親沒有悔意,只知道為自己辯解。

鄺姓男子是3歲鄧姓女童生父,2019年1月到左營某加油站,並使用空氣噴槍清潔,女兒竟不慎遭到高壓氣體灌入體內死亡。

歷經2年喪女之痛,女童母親難掩悲傷,今天得知二審結果,她說,真的忘不了女兒過世的那一刻,沒有辦法看出她原本輪廓,孩子死得那麼無辜、冤枉跟可憐,身上有那麼多傷痕,是我對女兒的虧欠,真的希望能幫她找回真相。

女童母親痛批生父,一點悔意都沒有,持續的替自己辯解,只希望減刑再減刑。還說,前幾天有去看妹妹,也跟她講媽媽會努力,不到最後一刻真的不會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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