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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套大戰15歲小女友「8個月101次」害懷孕 夭壽男「流產完繼續做」

男子不顧女友還未成年,8個月內無套性行為超過百次,連對方流產完也不放過,遭少女母親提告。(示意圖/于魯光攝影)

男子不顧女友還未成年,8個月內無套性行為超過百次,連對方流產完也不放過,遭少女母親提告。(示意圖/于魯光攝影)

實在太惡劣!基隆一名23歲林姓男子,去年8月與當時年僅15歲的未成年少女交往,8個月內兩人共發生101次性行為,且每次都沒有使用保險套,導致少女懷孕,並在今年2月進行人工引產手術。但這名惡劣男子,不顧少女術後身體虛弱,依舊持續與女方發生性行為。後來被少女母親抓包提告,基隆地院法官依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為性交,計算次數共101罪,各判處2個月有期徒刑,應執行刑期10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書提到,林男是在去年8月間,與少女成為情侶,他明知對方只是個還未滿16歲的高一女學生,竟無法克制自身慾望,頻頻與對方發生性關係,且最誇張的是,從2020年8月至2021年3月,林男與少女共發生101次性行為,每次性行為都沒有使用保險套。

後來少女發現懷孕,並於今年2月間,在母親的陪同下前往診所進行人工引產手術,診所發現少女是未成年要進行流產手術,才馬上通報揭發此事。

基隆地院法官認為,林男在少女流產後仍持續與之進行性行為,漠視對方的身心健全發展,只為滿足私慾,但林男每次進行性行為,都有獲得少女同意,也沒有導致女方心理受到傷害,到案後均坦承犯行,未耗過多司法資源。

不過,林男與少女母親調解成立,卻未依約履行給付,今年8月又因另案遭羈押。法官考量到林男的前科素行,以及所犯各罪之犯罪時間緊密程度,最終依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為性交,共101罪,各判處2個月有期徒刑,應執行刑期10個月,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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