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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副所長與小三出遊吵架 竟使「大外割」將她扳倒

新竹縣警局王姓副所長與小三彭女外出起口角,在中山高湖口休息區涉將女子用柔道摔傷。(圖/翻攝新竹縣警局官網)

新竹縣警局王姓副所長與小三彭女外出起口角,在中山高湖口休息區涉將女子用柔道摔傷。(圖/翻攝新竹縣警局官網)

47歲的新竹縣警局王姓派出所副所長,3月間開車載小三彭女外出,雙方在車上發生口角衝突,車子開到中山高湖口休息區時,彭女下車躲到休息區廁所,王男找到彭女之後發怒,王男竟用警察所學柔道「大外割」,將彭女摔倒在地,造成她右腳韌帶撕裂性骨折、頸部挫傷。新竹地院依傷害罪判王男徒刑5個月,得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3月28日王男開車載著彭姓小三外出,期間兩人發生爭吵,行經中山高湖口休息區停留,當時彭女怕被王男毆打,急著下車躲進休息區廁所,王男一一敲門找到人後,王男竟推她到投籃機旁,並用柔道的「大外割」將她摔倒在地,導致她的右膝後十字韌帶撕裂性骨折、脖子挫傷。

王男向法官否認犯行,聲稱自己不是故意要傷害彭女的,然因彭女指證歷歷,且監視器拍到王男對彭女使出大外割摔她的過程,因此法官認定王男犯行明確,依傷害罪判刑5個月,得易科罰金。

本案判決後,彭女在臉書社團痛罵王男:「警察就會打自己的女人!」還說王男當時下手殘忍,掐她脖子想致她於死、手段兇殘。

據了解,王男先前擔任刑事小隊長時,彭女常到分局找王男,且自稱是王男的女友,某天經營賭場的彭女被查獲後,警界清查其身分時,赫然發現她竟是王男的小三,後來新竹縣警局召開人評會,認為王男涉不當男女交往,記兩小過並改調制服員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