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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譜!消防局辦事員月領7萬「上班追劇」 遭懲處嗆同事「相堵ㄟ丟」

高雄市消防局第三大隊1名吳姓辦事員,遭檢舉月領7萬高薪但上班追劇摸魚,吳男遭懲處後竟嗆同事「相堵ㄟ丟」。(圖/翻攝Google Map)

高雄市消防局第三大隊1名吳姓辦事員,遭檢舉月領7萬高薪但上班追劇摸魚,吳男遭懲處後竟嗆同事「相堵ㄟ丟」。(圖/翻攝Google Map)

高市消防局第三大隊1名月薪7萬的吳姓辦事員(51歲),被人踢爆上班時間摸魚追劇看影片,消防局接到檢舉後,對吳男懲處3支劣蹟,吳男不滿,竟對同事嗆聲「相堵ㄟ丟」,隊部表示,已告誡、約束吳男行為,若屢勸不聽,將會加重懲處或調整職務。

據了解,吳男在縣市合併前在高雄縣擔任警員,後續轉任消防局辦事員後從事內勤工作,負責義消業務、教育訓練等相關工作將近20年,每月薪水加上加班費,約7萬元。

不過, 8月間吳男遭人檢舉上班追劇,附上直擊影片佐證等,質疑月領高薪之公務員竟公然摸魚,消防局進行調查後,對吳男懲處3支劣蹟;事後,吳男不滿被人檢舉遭懲處,回到辦公室後竟對著多名同事嗆聲「相堵ㄟ丟」,更放話「查到誰檢舉,要他好看!」。

消防局表示,第三大隊在8月17日接獲檢舉後立即主動約談吳男,他表示沒追劇只是比較喜歡看美食節目,知道自己行為不當,保證不會再犯;至於吳男對同事嗆聲行為,他聲稱因不滿被同事檢舉,才會一時氣憤說出不好聽的氣話,隊部已告誡、約束吳男的行為,吳男承諾會檢討改進。

消防局強調,已要求各級幹部應加強內部管理,要求同仁上班勤務應落實,不可使用電腦從事非公務之事務,維護辦公紀律,勿因個人言行失檢,而影響機關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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