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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檢假「5+2」 范雲:加重媽媽責任、不見爸爸權利

立委范雲質詢指出,要求雙親都可享有2天加碼產檢假。(圖/記者周志龍攝)

立委范雲質詢指出,要求雙親都可享有2天加碼產檢假。(圖/記者周志龍攝)

立法院今(29)日審查《性別工作平等法》草案,行政院提案將孕婦的產檢假從5天加碼到7天,增加2天的產檢假由政府補助薪資。立委范雲質詢指出,這次加碼增加2天的產檢假,只是再次把「懷孕及生產」的責任加諸於女人,甚至導致職場的懷孕歧視,要求雙親都可享有2天加碼。

范雲表示,行政院忽略目前制度仍缺乏配偶參與育兒的機會,孕產婦有5天產檢假、2個月的產假,但是配偶卻只有5天的陪產假,這次加碼增加2天的產檢假,只是再次把「懷孕及生產」的責任加諸於女人,配偶如果要跟孕婦一起去產檢,仍只能用自己原本的事假或特休。她指出,只有懷孕女性才能請假的制度設計,也容易使雇主偏好僱用男性,甚至導致職場的懷孕歧視。

范雲提出,立院已有多名立委提案要增加陪產檢假,應整合產檢假與陪產檢假,成為不分性別、雙親都可請的「生產準備假」。范雲說,行政院本次加碼2天產檢假,預估一年會增加2.4億的經費,她說,勞動部基於親職權利、職場雇用的性別平等,應該再增加2.4億,雙親都可享有這2天加碼,真正促進育兒友善職場,才能提高國人生育意願。她要求勞動部,如此重要的修法討論,不應避重就輕,要求於2個月內提出對案、送進立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