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區塊
政治
焦點

岳父母遭爆曾在大陸投資!黃國昌怒告《中時》 士林地檢認證不涉誹謗

士林地檢署。(圖/本報資料照)

士林地檢署。(圖/本報資料照)

前立委黃國昌於2015年參選立委期間,因不滿《中國時報》報導其岳父、岳母在大陸「投資」一事,兩度控告中國時報等新聞媒體從業人員,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刑法》加重誹謗等罪。全案經士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黃的岳父母確實曾在山東龍口設立「熙隆」、「恒合」等公司,沒有證據證明有犯罪故意,兩案都處分不起訴,其中一案黃聲請再議但遭駁回,最後不起訴確定。

2015年間黃國昌參選立委,遭媒體爆料他岳父、岳母在大陸山東龍口有「投資」事業,黃國昌曾經舉行記者會,澄清只是「果園」,為中國時報2015年12月27日刊登黃國昌岳父母在大陸投資新聞一事,控告旺旺中時集團及中國時報總編輯、中天新聞總監等5人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意圖使人不當選、《刑法》加重誹謗等罪,士林地檢署偵查終結,認定罪嫌不足,將5人不起訴確定。

黃國昌之後又提出告訴,控告當年負責審核該篇新聞報導及照片的中國時報編輯部人員違反選罷法、刑法加重誹謗等罪嫌。案經士林地檢署偵查後,認為沒有證據證明中時明知內容不實,而故意刊登,涉有妨害黃國昌名譽及違反選罷法犯行,作成不起訴處分。黃國昌不服再向台灣高檢署聲請再議,遭高檢署以再議無理由,依法駁回,全案不起訴確定。

依據這份士林地檢署「105年度選偵字第26號」的不起訴處分書,明確記載告訴人黃國昌的岳父高熙治於民國98年3月18日,在大陸地區山東龍口高新技術產業園區,設立「龍口熙隆汽車配件有限公司」(註冊資本2860萬美元),還有及岳母劉美珠在民國96年3月2日,在山東省龍口市七甲鎮廟曲家村,設立「龍口恒合農業研發有限公司」(註冊資本130萬美元),有大陸地區「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詢結果,堪信為真。這也代表檢察機關公文書「認證」黃國昌岳父、岳母確有在大陸「投資」一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