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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賊闖空門還劫色逼「用嘴連結」 裸睡男以為撞鬼「根本禽獸」

宜蘭一名男子,人在家中睡,竟遭惡狼性侵,起初還以為自己撞鬼。(圖/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宜蘭一名男子,人在家中睡,竟遭惡狼性侵,起初還以為自己撞鬼。(圖/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宜蘭一名在冷凍廠工作的吳姓殺魚工,趁著深夜偷偷侵入民宅,結果竟對裸睡的男屋主劫色,強逼「用嘴巴連結」,最後口交性侵得逞。人在家中睡,確慘遭性侵的男屋主驚嚇萬分,一度還以為是遇到鬼,報警後還在臉書發文,以英文寫下可怕的經歷,提醒附近居民注意。

判決書指出,有竊盜、侵入民宅等前科的吳姓男子,去年6月某天深夜,偷潛入被害男屋主,位於蘇澳的家中。由於當晚這名男屋主有服用安眠藥助眠,因此呈現熟睡狀態,吳男竟把頭埋進棉被中,對男屋主以口交性侵得逞。

後來男屋主睡夢中突然驚醒,當下以為自己撞鬼了,不停掙扎痛毆吳男,吳男掙扎後甩開對方逃出屋外,後來被警方循線逮捕。

受害的男屋主,事後把這段被侵害的過程,以英文在臉書上詳述案發經過,痛罵吳男根本是禽獸。吳男落網後,對犯行坦承不諱;且檢警事後採集被害男屋主的內褲檢體化驗,的確有驗出吳男DNA,認為性侵事證明確。

合議庭認為,吳男於對方熟睡狀態下,侵入其住宅罪,並乘機對男屋主口交性侵得逞,犯《刑法》侵入住宅、乘機性交罪,犯意各別,行為互殊,應分論併罰。而考量吳男曾有多次侵入住宅竊盜前科,屬於累犯;加上合議庭審酌吳男為滿足私慾,對男屋主做出性交行為,事後雙方未達成和解,最後侵入住宅部分判他4個月,可易科罰金;乘機性交部分判3年2個月,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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