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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國中女生穿制服凍未條 富二代公園伸狼爪下場慘

屏東富二代猥褻國中女生,一、二審皆不准緩刑。(圖/報系資料照)

屏東富二代猥褻國中女生,一、二審皆不准緩刑。(圖/報系資料照)

屏東富二代陳姓男子約國中女生小芳(化名)到公園聊天,見她穿著學校運動服,竟凍未條伸出狼爪,撫摸胸部等處近20分鐘,遭移送法辦,雖然陳男坦承犯行,還道歉並和解,但高雄高分院仍依猥褻罪判處4月徒刑,可易科罰金,不准緩刑,還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富二代陳男透過臉書,認識女子小圓(化名),小圓把姪女小芳的帳號提供給陳男,陳男將小芳加為好友後,約她2019年2月21日晚上到屏東市極限公園見面。

當天晚上7點多,小芳穿國中運動制服赴約,陳男竟在公園內滑板場階梯上,上下其手撫摸小芳的胸部、手、臉、肚子等處,時間長達20分鐘。後來學校老師發現小芳不太對勁,報警處理,警方將陳男移送檢方偵辦並起訴。

屏東地院依猥褻罪判處陳男4月徒刑,可易科罰金,陳男認為判太重,提起上訴,陳男抱怨案發時與小芳是男女朋友,因年輕氣盛、一時衝動觸法,但一直坦承犯行、還道歉並和解,希望能宣告緩刑。不過高雄高分院認為不宜緩刑,仍維持一審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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