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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母驟逝3/醫美糾紛案件暴增 資訊不對稱民眾總是輸家

黃慧娟(左1)在醫美診所昏迷後送醫過世,震撼美容業界,再度引起社會對醫美糾紛的重視。(圖/翻攝自body shop 臉書)

黃慧娟(左1)在醫美診所昏迷後送醫過世,震撼美容業界,再度引起社會對醫美糾紛的重視。(圖/翻攝自body shop 臉書)

台灣美體小舖前董事長黃慧娟在醫美診所昏迷,搶救2個月仍宣告不治,接掌美體小舖董座的黃慧娟獨子曾峙屏,怒告醫美診所實際負責人和員工的消息傳出後,再度引發外界對於醫美糾紛的關注。法界研究發現刑事案件數和民事判賠金額都以醫美糾紛居冠,顯示醫美司法案件將會越來越多。

對於醫美糾紛的起因,法界和醫界普遍認為多來自溝通不良,以及病患或家屬對突發事故無法接受的心理。一旦遇到醫療事故,病患和家屬在醫療專業不足、資訊不對稱的情況下,想要釐清責任和原因,就只能透過司法訴訟,請律師、法官和檢察官協助釐清真相,造成醫美糾紛層出不窮的結果。

可是司法訴訟真能解決爭議嗎?曾任地檢署醫療專組檢察官的律師陳宗元指出,近年醫美盛行,醫美糾紛案件愈來愈多,可是根據衛福部統計1987年到2010年間,醫事審議委員會所有的鑑定案件中,認定醫師有疏失的有987件,大約只佔醫療訴訟鑑定案件的8%,如果加上經鑑定可能有疏失的593件,也只佔全部醫療訴訟鑑定案件的13%,特別是鑑定和訴訟過程曠日廢時,不管最後誰輸誰贏,都是一場折磨。

陳宗元認為,病患及家屬在醫美糾紛中居於劣勢,主要因為醫療具有高度專業,病患及家屬在資訊的取得上有落差,而濫訴也是病患及家屬不太容易打贏官司的重要原因之一。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副秘書長黃鈺媖律師指出,美的東西較為主觀,加上大家對於美的看法不一樣,雙方認知產生落差,特別是醫美較為商業化,醫院或診所在說明過程中,會較強調優點,但是對於可能造成的身體傷害,以及手術失敗機率,較會避重就輕,就容易產生糾紛。

黃鈺媖強調,社會上不時傳出沒有醫師資格的美容師或護理師替消費者進行侵入性治療,這是違反醫師法的嚴重行為,衛福部和醫策會曾在2013年聯手推動「美容醫學品質認證」,考核醫美機構的硬體設備、人員資格與醫療品質。民眾可到衛福部或醫策會查詢名單。

黃鈺媖也提醒民眾,目前電視台購物頻道販賣醫美療程的情形相當氾濫,節目中銷售優待券,費用相當低廉,其實都已觸法,衛生機關罰不勝罰、抓不勝抓,消費者購買時千萬要當心。

前台南市醫師公會理事長王正坤醫師對法官們演講醫療糾紛案例時表示,醫師在進行醫美手術前,應與病患作好術前溝通,誠實告知各種醫學美容的「療效」、「副作用」、「可避免的醫療傷害」、「不可避免的醫療傷害」與「醫療的不確定性」,再由患者簽署「知情同意書」,才能減少糾紛。

對此,法漾診所負責人傅先生表示,今年7月23日下午4點左右,Mia(指美體小舖前董事長黃慧娟)到法漾診所和他討論珠寶買賣,雙方聊了大概1個小時,護理師問她說,既然來了,要不要做一下保濕療程?Mia回說好,就去洗手間,後來護理師發現Mia在洗手間待了一段時間,就進去關心一下,沒想到她竟然昏倒在洗手間,護理師連忙對她做CPR(人工呼吸),他則打電話叫救護車,送往台北馬偕急救,不料搶救2個多月仍回天乏術,不知道Mia的昏迷和她前兩個禮拜曾打莫德納疫苗有無關係。

傅先生指出,他是Gay,和Mia認識時間超過10年,或許因為他的性向關係,因此Mia更能相信他,並能安心在診所做美容,Mia就像是他的朋友、姐姐、老師和媽媽。Mia昏迷後,他很難過,沒心情經營診所,就歇業了。傅先生強調,案發當天絕對沒有進行侵入性的醫美治療,現在醫療和科技這麼發達,不管有或沒有,應該都查得出來,當時他和護理師都極力救治Mia並送醫,最後卻被誤會,他和護理師都感到非常委屈,但現在也只能面對。

至於美體小舖董事長曾峙屏方面,截至記者發稿為止,尚未接獲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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