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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貓膩!俏人妻藉口「替友人餵貓」天天外宿 夫查簡訊才知被綠了

高雄1名人妻常以「幫朋友餵貓」當藉口深夜出門,丈夫一查才發現妻子外遇小王,法官判妻子和小王得賠償30萬元。(示意圖/翻攝Pixabay)

高雄1名人妻常以「幫朋友餵貓」當藉口深夜出門,丈夫一查才發現妻子外遇小王,法官判妻子和小王得賠償30萬元。(示意圖/翻攝Pixabay)

高雄1名已婚俏人妻美美(化名)常以「替友人餵貓」為由,每日深夜外出且直到隔日天亮才返家,老公阿龍(化名)懷疑她偷吃,查看其手機簡訊後,發現妻子都和1名男子出門,2人不但一起夜宿旅館及出遊,還甜蜜互喊老公、老婆,阿龍頓時綠光罩頂,怒告妻子及小王。經法官審理後,判美美及小王共同賠償30萬元。

判決書指出,阿龍控訴,美美上班時經常假藉出差工作或員工旅遊,必須外宿,然後由小王接送上下班;甚至離職後,自109年11月間,以「幫忙朋友的貓舍餵養幼貓」為由,每晚深夜11點出門,直到隔天早上才返家。此外,阿龍拿出妻子手機簡訊證稱,美美與小王在LINE對話中,以老公、老婆互稱,曾一起相約至汽車旅館過夜,顯然已有通姦行為,因此求償80萬元。

不過,美美否認偷吃,丈夫指稱她經常在外夜宿均非事實,也沒和小王同宿汽車旅館及外出同遊,且自己確實有去貓舍餵食剛出生之小貓及照料其他貓隻,累了就睡在貓舍;此外,她和小王以老公老婆互稱對方,只是「稱呼友人」的習慣,阿龍無故翻拍她手機對話內容,是要藉此大作文章。小王也喊冤,他說不知道美美上下班與工作狀況,他們以老公老婆互稱,就被阿龍推論2人有發生性關係,根本不足以採信。

但法官查看兩人簡訊對話,發現女方曾在凌晨2時19分許和小王討論「有房嗎?」,還商量是否要「住宿」或是「休息」等語。另外,法官查出小王曾傳訊給人妻說「你是我最愛的人最疼的人,我不讓你受點委屈」等,雖然沒有2人偷情證據,但可認定2人交往已逾越正常男女交往分際,侵害丈夫的配偶權,判兩人應賠償30萬元,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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