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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

尾牙、跨年將至杜絕酒駕 北市明起連10天「全天酒駕大執法」

台北市警察局為避免民眾酒後駕車,決定自12月24日起至明年1月2日止,連續10天執行「取締酒駕駕車大執法」專案。(圖/北市警局交通大隊提供)

台北市警察局為避免民眾酒後駕車,決定自12月24日起至明年1月2日止,連續10天執行「取締酒駕駕車大執法」專案。(圖/北市警局交通大隊提供)

國內新冠疫情趨緩,加上歲末年終、耶誕佳節、元旦跨年及尾牙等活動而至,台北市警察局為避免民眾酒後駕車,決定自12月24日起至明年1月2日止,連續10天執行「取締酒駕駕車大執法」專案,機車最高罰9萬、汽車12萬,同車乘客也最高將罰3000元,拒酒測者則罰18萬。

根據統計,今年1月至11月止,台北市易發生酒後駕車的違規路段中,前10名依序為民權西路、林森北路、長安東路一段、中正路、重慶北路四段、松仁路、萬大路、環河北路三段、新生北路一段、濱江街等;市警局現已針對這些路段規畫勤務,不分時段、全天都會執行。

市警局交通大隊表示,汽機車駕駛者在駕駛時,經測試檢定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機車駕駛人將處1.5萬元以上、9萬元以下,汽車駕駛人處3萬以上、12萬以下,拒絕酒測者罰處18萬罰鍰;駕駛人酒測值若達到每公升0.25毫克以上,同車年滿18歲以上的乘客將處6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

交大表示,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酒後駕車,飲酒後除可搭計程車及大眾交通運輸外,店家也可協助顧客善用「指定駕駛」、「酒後代駕」等服務,切勿輕忽酒駕嚴重性,更勿存僥倖心理。

◎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