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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全教胞弟李全富盜採砂石 最高法院判刑1年8月定讞

台南市議長李全教胞弟李全富盜採砂石,遭判刑1年8月確定。(圖/報系資料照)

台南市議長李全教胞弟李全富盜採砂石,遭判刑1年8月確定。(圖/報系資料照)

台南市議長李全教胞弟李全富與和台南縣前議長吳健保等人盜採曾文溪砂石,不法所得超過2億元,最高法院維持台南高分院更三審見解,將李全富判刑1年8月確定,至於吳健保的罪刑部分,因為他在台南高分院更三審判刑3年後,未提起上訴,已獲判決定讞。

判決指出,水利署第六河川局2004年3月辦理曾文溪北勢洲橋至二溪橋河段疏浚工程,當時任台南縣議員並經營營造公司的李全富認為有利可圖,找議長吳健保等人合作承包工程,吳、李各出資1650萬元承包,以圍標方式由李借牌的富欣企業社得標。

吳健保和李全富利用夜間、假日超挖土石,盜取深層卵礫石及純砂運出販售,並行賄第六河川局官員,不法獲利超過2億多元,工程進行中,遭檢舉盜採砂石販售,嚴重影響河道安全,2004年3月檢調大舉搜索,吳、李等人遭法辦收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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