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捅死人再焚屍…南科情殺案奪命關鍵曝 凶嫌遭羈押禁見

台南南部科學園區迎曦湖旁29日清晨5時許傳出機車火警,警消事後發現一具焦屍趴臥在機車龍頭上,但警方發現死亡的男騎士,腹部竟有刀傷痕跡,懷疑案情不單純。

台南南部科學園區迎曦湖旁29日清晨5時許傳出機車火警,警消事後發現一具焦屍趴臥在機車龍頭上,但警方發現死亡的男騎士,腹部竟有刀傷痕跡,懷疑案情不單純。

台南科學園區29日清晨發生一起情殺案,法官晚間訊問洪嫌,洪嫌坦承持凶刀剌向死者葉男身體正面、背部各1刀,隨後騎被害人機車將其載離案發現場至迎曦湖停車場,再以汽油放火焚燒被害人後逃離現場,但辯稱「拿刀只是要嚇他」,台南地院晚間裁定羈押禁見。

台南地檢署檢察官謝旻霓下午會同法醫相驗,初步相驗結果,死者葉姓男子背部有1處刀傷、身上大面積燒灼傷,確切致命傷須待解剖才能釐清。檢察官訊問後,認洪姓嫌犯涉犯殺人罪嫌重大,有逃亡及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法官晚間訊問,洪嫌坦承因感情糾葛逞凶,但辯稱「拿刀只是要嚇嚇被害人」,認被告涉犯刑法第271條第1項之殺人罪之犯罪嫌疑重大。又被告所犯殺人罪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且有事實及相當理由足認被告有逃亡、勾串、滅證之虞,對社會治安有相當危害,裁定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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