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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男謊報案還嗆警「小心點」 躺路中耍賴阻警車馬上嚐惡果

彭男躺車道阻礙警車去路,遭支援的巡邏車輾傷。(圖/翻攝畫面)

彭男躺車道阻礙警車去路,遭支援的巡邏車輾傷。(圖/翻攝畫面)

新竹縣1名彭姓男子去年3月酒後謊報有鬥毆案件,警員趕來後發現他謊報,彭竟恐嚇警員「只剩下我們2人了,你小心一點」,經警員呼叫支援後,彭男還躺在道路中央阻撓警車駛離;結果支援的警車火速趕來,未注意躺在車道上的彭男,直接將他輾過,受傷的彭男事後向警方提告過失傷害敗訴,遭新竹地院依妨害公務等罪判處應執行拘役120日,可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彭姓男子在去年3月29日要求吳姓男子配合假裝打架鬧事,同日晚間10時41分許,以手機向新埔分局褒忠派出所謊報在新埔鄉北平里附近有鬥毆事件,但當地的里長主動通知現場無鬥毆情事後,彭男又在半小時後再報警說自己被打傷。

警方隨後駕駛巡邏車駛前往查訪,彭男見警車前來,與吳姓男子佯裝推擠及作勢毆打,警員到場見狀上前勸阻,吳男即先行離開。

彭男見現場只剩下他和一個警員,竟瞪視對方還用手指向警員並步步逼近恫稱:「只剩下我們2人了,你小心一點」等語,警員察覺苗頭不對,立即請求派出所支援。

彭男見警員請求支援立即示弱,警員認狀況排除欲駕駛巡邏車駛離現場,未料彭男竟橫趴在車道上,甚至左右移動阻撓警車離去,就在雙方僵持不下時,派出所副所長駕駛巡邏車前來支援,因視線受另輛巡邏車大燈而產生眩光,未及時發現彭男橫躺馬路、佔據一半車道,不慎輾壓其身體。

案經彭男提出過失傷害告訴,警方也依妨害公務等罪嫌將彭男送辦,新竹地院審理後認為,彭男杜撰不實事實,無端導致偵查機關發動無益的調查,虛耗警政及司法資源,因此依誣告、妨害公務、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等罪,判決應執行拘役120日,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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