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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NCC護航鏡電視 民眾黨團:哪些綠營高層向陳耀祥關說?

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今召開記者會,質疑NCC護航、綠營高層操控鏡電視。(圖/蔡壁如辦公室提供)

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今召開記者會,質疑NCC護航、綠營高層操控鏡電視。(圖/蔡壁如辦公室提供)

鏡電視1月19日獲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許可電視台申設,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今(10)日質疑,7名NCC委員中,具有新聞專業的委員全部反對,並特別點出「該頻道之實質控制人隱晦不明,公司治理有潛在風險」,民眾黨質疑,究竟是哪些綠營高層向NCC主委陳耀祥關說?

NCC今年1月19日通過鏡電視新聞台申設案,是近10年首家准設新聞台,預計取得執照後3至6個月開播,自2月9日起已先於網路試播。

民眾黨立院總召邱臣遠指出,「鏡電視」在2019年12月12日向NCC提出「鏡電視新聞台」的經營申請。能夠申請通過,是因為NCC兩大要求,「鏡電視」與「鏡週刊集團」必須各自獨立營運,且裴偉應辭去鏡電視董事長,不得擔任鏡電視有給職務及參與公司營運。

邱臣遠指出,鏡電視是在2021年7月9日表示裴偉已辭職,但據爆料,裴偉是在8月18日才辭職,鏡電視卻在1個月前就說裴偉已經辭去董事長。 而據裴偉本人的聲明,停雲管理顧問公司和鏡電視簽約費用,包含董事長薪資,從2019年8月籌設規劃鏡電視,2020年4月正式成立,一直到2021年5月,鏡電視一共支付給「停雲」1340萬元,且前董事長陳建平上任後,公司「依約」仍然持續支付,裴偉就是媒體報導的「每月持續領150萬顧問費」的那位顧問。

「很明顯這是政治力介入鏡新聞!」民眾黨立委蔡壁如指出,「鏡電視新聞台」申請案,7位NCC委員當中,雖然最後以4比3通過,但其中兩位專業媒體出身的委員,王維菁和林麗雲都提出不同意見書,特別點出「該頻道之實質控制人隱晦不明,公司治理有潛在風險」,她要求NCC必須向國人說明,鏡週刊和鏡電視的關係,究竟是哪些綠營高層向陳耀祥關說?明知是違法,為什麼陳耀祥堅持護航到底?

民眾黨團副總召賴香伶則質疑,為何鏡週刊有高達150名員工掛在鏡電視、領薪水?是否違反當初對NCC的承諾?之後又全數移回,五位董事是否知曉?如此大規模員工集體離職、移動,是為何?有無向勞動局申報?若是沒有申報,則違反勞動局「大量解僱」必須申報之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