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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公園「鐵條插眼」纏訟6年獲賠百萬 盧秀燕:市府撤回上訴

2016年台中少年公園玩耍傷眼案,家屬提出國賠,法官判賠316萬元旦市府提出上訴,市長盧秀燕表示將撤回上訴。(圖/報系資料照)

2016年台中少年公園玩耍傷眼案,家屬提出國賠,法官判賠316萬元旦市府提出上訴,市長盧秀燕表示將撤回上訴。(圖/報系資料照)

台中市1名黃姓少年6年前在西屯區福瑞公園玩耍時遭鐵條傷眼,家長訴請國賠,法院以市府對公園管理有疏失,判賠新台幣316萬多元,台中市政府提出上訴。對此,市長盧秀燕表示,若家屬同意一審法官判決,市府有意願撤回上訴。

回顧案情,2016年間少年到福瑞公園玩耍,未料撞上支撐櫻花樹的鋼筋,眼鏡鏡片破裂插進眼球,當時水晶體流出,視網膜毀損,歷經多次手術,視力還是無法恢復,少年右眼幾近全盲。

少年家長因此訴請國賠,歷經近6年時間,法官以市府對公園管理有疏失判賠316萬多元,但市府以事發地點為草地,不是兒童遊戲區,提出二審上訴。

對此,市長盧秀燕表示,此案是在2016年發生,事情發生後雙方進行協商,但是破裂,2018年開始訴訟,打了很久,打了4、5年,最近判決下來,法院認證台中市有錯,而按照公務機關市府的機制,公務人員要必須上訴2到3審。

台中市長盧秀燕指出,事件雖不是發生她任內,但法官認證,既然市府有錯,她開會探討,雖是個案,但法院認證台中市有錯,且判決金額非常明確,她也得知事件發生後,家長耗盡心力,願意接受法官判決,如果家長願意接受法官判決,台中市政府應該要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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