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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師拍女學生裸照逼叫「爸爸」 藏多部性愛片下場出爐

盧男涉嫌性侵女學生逼拍裸照。(示意圖/翻攝免費圖庫Pexels)

盧男涉嫌性侵女學生逼拍裸照。(示意圖/翻攝免費圖庫Pexels)

2017年6月間台北市某高中盧姓體育老師,要女學生求脫掉上衣、運動內衣,拍攝5張裸照,更把女學生帶到辦公室內聲稱要進行精油按摩,接著撫摸觸碰女學生胸部、下體、臀部、大腿等處,還要求女學生親他臉頰叫他「爸爸」。直到1名女學生接受心理輔導時,全案才曝光,盧男被依強制性交罪起訴,士林地院今(24)日宣判,依妨害性自主判處2年、緩刑5年。

判決指出,盧男2017年6   月4日指導一名女學生田徑時,先是假藉「製作訓練記錄」名義,要求女學生脫上衣,僅穿著運動內衣拍照,接著又進一步要求她把運動內衣拖去,拍攝背部全裸照。

誇張的是盧男一時性慾高漲,還將女學生誘導到辦公室,以按摩達到運動放鬆為由,摸女學生胸部、臀部及下體處,接著又得寸進尺要求女學生幫他按摩,但遭拒後,還強迫對方親他臉頰叫「爸爸」。

檢警還查出他電腦裡,有不少女學生的猥褻照、性愛影片,還將片名取為「盡心的服侍」、「XX溢流的感覺」等行徑脫序離譜,被依強制性交、《兒少法》等罪起訴。

盧男遭起訴後,在法院審理時只對2017年拍女學生裸照的犯行道歉,並賠償女學生達成和解,但否認2014年誘姦另名女學生。

法官審酌後認定盧男2017年猥褻女學生逼拍裸照,考量他已被學校解僱,目前從事貨運公司計時工作,月薪2萬元,現已離婚仍須扶養2個小孩,依拍攝少女猥褻影像罪判刑10月、強制猥褻少女部分判刑1年,合併應行刑2年,予緩刑5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應提供120小時義務勞務,並禁止聯繫接觸受害女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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