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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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商場廁所產子」後離去!男嬰遭棄置喪命 16歲少女被逮
日本長野縣一名16歲高中女學生,涉嫌在購物商場廁所內產下嬰兒,並將孩子棄之不顧後離去,造成嬰兒不幸喪命。警方獲報後,已在17日晚間依謀殺未遂罪嫌將她逮捕。根據日媒《TBS NEWS DIG》報導,警方表示,這名16歲少女涉嫌於11日在長野縣一家購物商場的女廁內誕下男嬰,並試圖當場將其殺害,事後少女因身體不適,在家人陪同下到醫院看診,醫師發現少女體徵有明顯生產過的跡象,身邊卻沒有帶著嬰兒,於是立即報警處理。家屬詢問少女過後,前往少女曾去過的每個地方,最後在購物商場的女廁內找到已經死亡的男嬰。警方接獲通報後展開調查,最終在17日晚間9時許將少女逮捕。少女於偵訊時,矢口否認謀殺未遂等相關指控。目前警方將持續調查有關男嬰死亡的經過及原因。
慶應女學霸人設崩壞!打工拿「萬能鑰匙」開置物櫃 偷客信用卡買化妝品
日本東京都1名慶應義塾大學22歲女學生涉嫌在打工的運動設施內,利用萬能鑰匙打開顧客更衣室置物櫃,竊取信用卡後購買化妝品,遭警方以竊盜及詐欺罪逮捕。警方進一步調查發現,嫌疑人疑似還涉及其他案件,涉案金額可能約達100萬日圓(約新台幣20萬元)。日本TBS電視台報導,遭逮捕的是慶應義塾大學4年級學生新澤香蓮(22歲)。警方查出,她今年4月在東京澀谷區1間運動設施打工期間,涉嫌竊取1名50多歲女性顧客的信用卡,之後在新宿區持卡購買2件化妝品。警視廳調查指出,新澤當時擔任櫃檯人員,警方懷疑她利用工作時可以取得的「萬能鑰匙」,打開更衣室置物櫃並取走信用卡。據了解,萬能鑰匙平時存放於櫃檯,員工均可使用,警方正調查她是否利用職務便利犯案。面對警方訊問,新澤部分否認犯行,聲稱「是在更衣室撿到信用卡」,但同時坦承曾使用該卡購買化妝品,「因為想要化妝品,所以一時衝動就用了這張卡。」警方認為,新澤可能不只涉及這起案件,目前正在追查其他疑似犯罪行為,初步估計相關涉案金額約100萬日圓。警方也將進一步釐清她取得信用卡的經過,以及是否還有其他受害者。案件目前仍在調查中,警方將依調查結果追究相關刑責。
《熔爐》性侵畫面「抓到你囉」竟成促銷哏!業者遭轟急致歉:嚴重失誤
知名乳清品牌米鴻生醫近日爆出廣告素材爭議,業者在宣傳商品時,使用韓國電影《熔爐》涉及性侵與虐待情節的劇照,還在圖片搭配「抓到你囉」、「錢包發抖中」等促銷文字。相關內容曝光後引發網友批評,質疑業者將沉重的真實案件娛樂化,可能對受害者造成二度傷害。米鴻生醫事後緊急撤下素材,創辦人「米總」也公開致歉。《熔爐》改編自真實事件,故事描述聾啞學校內發生的性侵與虐待案件,其中校長「爬廁探看」女學生的情節,因涉及受害學生遭遇,成為片中備受討論的畫面之一。米鴻生醫用《熔爐》劇照宣傳產品,遭到批評。(圖/翻攝米鴻生醫IG)不料,米鴻生醫近日的商品宣傳素材卻使用這段電影畫面,並將其製作成促銷圖片,搭配「抓到你囉」及「錢包發抖中」等文字。相關廣告在社群曝光後迅速引起網友討論,「好扯的品牌災難」、「我不相信出圖之後沒有人審過……不論是廣告公司還是品牌方都太荒唐」、「噁心當有趣又缺乏版權意識」、「怎麼會用這個噁心的畫面當宣傳,好不舒服」。面對外界批評,米鴻生醫創辦人「米總」隨後透過社群發文道歉,證實公司確實在廣告素材中使用《熔爐》畫面,並搭配促銷文字。他表示,一部講述真實且沉重虐童案件的電影,被當成網路搞笑梗圖用於促銷,「完全踩到了道德底線」。米總表示,在收到粉絲反映後,公司第一時間要求負責的廣告公司全面下架並刪除相關素材。他也提到,公司約9成員工為女性,自己也有女兒,看到該張圖片後同樣認為相關內容「不可原諒」。對於爭議廣告能夠通過內部流程並對外曝光,米總坦言,此事反映公司在行銷流程管理及廣告素材把關方面「徹底失職」,並向所有因為這張圖片感到不適的民眾鄭重致歉。米鴻生醫11日也發布正式聲明,強調《熔爐》所揭露的是一起真實且沉重的社會悲劇,把如此嚴肅的議題製成網路梗圖並用於商業促銷,不僅缺乏對受害者及事件的基本尊重,也已跨越社會倫理與道德底線,形容這次事件是「不可原諒的嚴重失誤」。針對後續處理,業者表示,目前已全面撤除相關圖片及廣告素材,同時立即啟動更嚴格的廣告素材複審機制,希望透過強化內部審核,避免類似情況再次發生。除了撤除廣告及改善審核流程,米鴻生醫也宣布將以公司名義主動聯繫兒童福利相關非營利組織,尋求建立長期公益合作機制。業者表示,自即日起至未來一年,將無償提供健康營養補給品,持續支援受虐兒童保護機構以及有需要的弱勢家庭,希望透過實際行動彌補此次廣告素材所造成的爭議。米鴻生醫發聲明致歉。(圖/翻攝米鴻生醫IG)◎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師嗆校事會議1/零成本投訴、恐龍家長一告再告 老師只求不出錯
2019年,教育部修《教師法》,增加了經由「校事會議」停聘、解聘、不續聘不適任教師的管道,沒想到這套辦法竟成了「恐龍家長」的天堂,任何人可以匿名,且無止盡糾纏、投訴老師,無須付出代價,逼得校園裡產生「寒蟬效應」,教師不得不採取「防衛性教學」。「全教產」幹部邱凱裕怒斥「校事會議」讓恐龍家長零成本、無節制投訴老師。(攝影/林慶祥)「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簡稱全教產)申訴組主任邱凱裕舉他自己被校事會議「凌遲」的經驗為例,其班上某家長,無法接受孩子不夠優秀,質疑為何他的孩子不是模範生,接著向校方、教育局投訴邱師,理由是「聽說」邱老師上課罵三字經,打小孩。校方啟動「校事會議」機制,調查員把全班孩子一一找來「隔離偵訊」,非得問出何老師上課有哪裡不妥,但此舉引起其他家長反彈,多數家長聯名支持邱,甚至到教育局陳情,要求不要刁難邱老師,可是校事會議已經啟動,他在四個月的調查期內受盡精神上的煎熬;最後,某位校長退休的調查員說:「雖然你沒有任何違規,但被投訴就表示你有問題,要好好檢討」。邱凱裕還算是幸運的,新竹市一名男老師,請全班喝飲料,獨獨漏掉一位女學生,竟被家長投訴「霸凌」,家長主張「老師私下交代同學排擠女兒,不要讓女兒知道老師請飲料,還在同學面前說女兒會亂告、會亂講飲料害她發胖又長不高,足以營造敵意及不友善的學習環境」。當然,調查後,證實這些指控都不是事實,但一連串「校事會議」的調查,也讓這名男老師身心俱疲,但恐龍家長在校方確認「霸凌不成立」,又告到教育局,然後申復、申訴、再申訴,最後打行政訴訟,日前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家長敗訴。最離譜的是台南某國中一位謝姓老師,只因為在學生的聯絡簿寫下「數學是不是練習較少?」竟然被C姓家長糾纏兩年,飽受「校事會議」調查,疲於奔命為自己舉證、澄清。聯絡簿這句話,讓C家長認為「老師一句話在摧毀孩子的生命」,聯合某上一屆的學生家長,兩人對謝師瘋狂投訴40多項,甚至連C姓女學生不小心踩到某男學童的腳,對方一氣之下踩回去,C認為女兒受到「性騷擾」而謝師沒有處理,有重大違失。因為怎麼寫,這個恐龍爸爸都會有意見,因此謝師私下與學生說:「妳如果有什麼問題,可以私下來找老師,老師會直接跟妳對話,可能就不會在聯絡簿上面做回應」沒想到又被投訴「不作為」。如此離譜的投訴,當然霸凌、歧視等指控不會成立,但家長誓不罷休,不屈不撓告到底,於是學校就屈服了!第二次調查報告,改認定其中四項事由成立「教學輔導行為失當」;謝師質問委員,為何兩次調查結果不同?委員說:「妳被投訴那麼多項,如果連一項都沒成立,家長會覺得我們站在老師這邊。」邱凱裕無奈的說,「校事會議」制度最大的問題,就是恐龍家長可以匿名(去年才修改)投訴,而且投訴零成本!但老師面臨校事會議,根本無法知道投訴內容,只有被叫去問,才知道一麟半爪,完整的指控細節,必須等結案之後才能看到報告;這種「被動接招」,不知箭從何處射來的陰影,真的很折磨人!「校事會議」帶來最糟糕的影響,就是老師開始採取「防衛性教學」,邱凱裕說,近來老師要做任何事、說任何話,都得想想,會不會被投訴?如此一來,教學熱情大降,凡事只求不出錯,符合規定就好。他舉自己的例子,邱師班上某家長因孩子參加比賽得獎,請全班吃蛋糕,另一家長因醫師交代他的孩子不可以吃甜食,因此請老師注意,到了下次又有家長請吃甜點,邱師沒給這名女生,結果被投訴,理由是「她不可以吃,但你不能不發,得讓她帶回家,免得孩子覺得被歧視」,第三次,邱師發蛋糕給女孩,交代她要帶回家,但學生偷吃,結果害老師又被投訴,氣得邱凱裕嚴禁家長請客。此外,邱凱裕的某同事,因為自掏腰包印練習題卷,被某家長投訴「給孩子壓力太大」,校方差點啟動校事會議,幸好該師趕緊拜託家長高抬貴手,才沒有成案,從此他不再「雞婆」,也不在意學生學習好壞。邱凱裕說,當教師採取「防衛性教學」,對於有錢補習的孩子沒差,吃虧的,還是弱勢家庭的學生。
泰國校園槍擊案已9死!學生躲教室堵門 母傳訊她急回「別打電話怕鈴響」
泰國暖武里府7日發生校園槍擊事件,一名14歲男學生,持槍在校園內持槍連開數十槍,造成至少9人喪命、23人受傷,而槍手隨後也舉槍自戕。而事發當時躲在教室內的14歲女學生Khim就回憶,母親傳訊提醒她校園出現槍手,她便立即回覆媽媽「別打電話,鈴聲可能會響」。根據《路透社》報導,這起事件發生在7日上午10時左右,地點在暖武里府(Nonthaburi)挽奎區(Bang Kruai)的德布西林暖武里學校(Debsirin Nonthaburi School)。14歲女學生Khim表示,當時她在5號大樓教室內,與其他同學一起搬桌椅堵住門,並將電燈關閉,躲在教室的窗戶附近,而在槍手犯案的40分鐘期間,她聽見好幾聲槍聲,「感覺我們活不下去了。」Khim提到,她以平板查看訊息時,發現姊姊私訊告訴她,自己就在隔壁4號大樓的某間教室哩,而母親也傳訊提醒她校園裡出現槍手。Khim立即回應母親「我知道」,並知會對方「別打電話給我了,因為鈴聲可能會響」。Khim說,槍聲非常大,感覺像是就在她耳邊一樣,當時教室裡瀰漫著恐懼,大家意識到槍手就在走廊盡頭幾扇門之外,「我不知道槍手是否有選擇性地開槍,也不知道他是不是想掃射整間學校。」Khim的母親、52歲女護理師Kwan,當天上午於公立醫院值班時,接到大女兒,也就是Khim的姊姊來電,告訴她校園發生槍擊事件,而她要求大女兒保持通話,並讓對方數槍聲,由於手槍彈匣容量最多約在15到20發,可以判斷槍手是否將子彈打光。不過,警方後來透露,槍手至少開了26槍,身上還搜出另外34發子彈。數小時後危機解除,一家人終於在家裡團聚,Khim忍不住直言「平常我們(她與姊姊)見面總是吵架,但這次見到姐姐,發現自己從沒有這麼愛過她。」《CTWANT》關心您: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台大教授性騷擾2女研究生!不服解聘2年爭4年 結局出爐
國立臺灣大學農業經濟學系前教授徐世勳性騷擾2名女研究生,對其中一人傳LINE稱呼「漂亮寶貝」、「My sweet girl」,跟另一人在辦公室討論論文時誇讚她性感、漂亮,還希望兩女在公務考察行程帶泳裝,在下榻的旅館游泳,甚至表示想參觀兩女所住的房間,種種言行導致一名女學生身心崩潰放棄學業、另一名要求更換指導教授,台大獲報決議解聘及2年不得聘任為教師,徐世勳不服,提起訴願和行政訴訟,歷經4年行政救濟的程序,最終結局出爐,最高行政法院於七月底駁回上訴,全案確定。依據台大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報告,徐世勳從2020年5月29日到10月16日期間用EMAIL與LINE傳送70多次訊息給女研究生(下稱甲女),稱呼甲女為漂亮寶貝,行為頻繁而且循序漸進,原本寫「You are so sweet」、「You are so lovely」,後期轉為「My Sweet girl」、「My lovely girl」,還曾寫下這段文字:「你愈來愈美麗大方動人,老師有時會有莫名的衝動要摸摸妳、或抱抱妳,或許可能激發彼此的創意,絕無惡意,希望不會造成妳的困擾,也希望妳不要介意」。另一名遭性騷的女研究生(下稱乙女)則向性平會投訴,徐世勳經常關注她的打扮,指導碩士論文研究時期,請她到辦公室討論論文進展,過程中不斷說她「性感」、「漂亮」,讓她十分尷尬、噁心。乙女表示,徐世勳帶她與學姊甲女去某鄉公所訪問,要求她和學姊帶泳裝到飯店穿,抵達飯店後對學姊說想參觀房間,讓她和學姊都感到極為不妥而婉拒,之後也非常緊張,因此考察全程都跟學姊待在一起不敢分開。台大性平會指出,徐世勳遭停聘後仍未離開系館,兩名女研究生恐懼還會在系上見到徐世勳,只能選擇迴避,甲女情緒崩潰、放棄論文離開學校,乙女提出要求更換指導教授,可見停聘無法達到懲處效果,確實有解聘的必要。徐世勳不滿台大決議解聘、2年不得聘任,訴願被駁回之後,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告主張已與甲女達成協議,甲女撤回民事訴訟及刑事告訴,本件是否仍有解聘的必要有審酌餘地,解聘將使他無法任教、失去公立學校教師請領退休金的權益,相較類似校園性平案已違反比例原則,顯然有情輕法重的疑慮。北高行在2024年9月判決徐世勳敗訴,他提起上訴仍做相同主張,最高行政法院認為上訴無理由,今年7月駁回上訴,台大解聘徐世勳確定、2年內不可聘任為教師。不過徐世勳的杏壇生涯並非完全畫下句點,台大在北高行審理期間曾表示,徐世勳解聘2年屆滿後,因已逾齡不得於公立學校任職,但可以至私校任職,並不像徐世勳聲稱會讓他終身不得聘任。
熊本地震災情雪上加霜!竟有竊賊趁火打劫 災民被迫輪流顧家「身心俱疲」
日本熊本發生規模7.1強震後,災區目前仍在酷暑中持續進行復原工作,此時卻傳出有人「趁火打劫」,竊賊鎖定受災戶行竊。熊本縣八代市一戶全毀住宅,不僅國中女學生在屋倒後驚險獲救,事後竟發現放在屋內的足球社團背包遭人偷走,家屬為防止再次失竊,只能輪流留守倒塌住家「顧家」,身心壓力沉重。38歲男子井手彩斗3日接受日媒訪問表示,地震發生時哥哥一家及母親都在八代市的住家內,當時就讀國中二年級的姪女正在一樓房間睡覺,房屋突然倒塌,二樓整層坍落,一樓遭壓毀,情況十分危急。所幸附近兩名居民第一時間趕到現場,花費約20分鐘,從瓦礫縫隙中將姪女救出。井手表示,若非屋內剛好留有空隙,後果恐怕不堪設想,幸運的是姪女送醫後僅受輕微擦傷。雖然一家人逃過一劫,但房屋已被判定全毀,兄嫂倆只能暫時睡在車上避難,姪女也被安排到其他安全地點居住。然而,就在家屬忙於安置及善後時,受災住家竟遭「趁火打劫」。井手指出,姪女所屬足球社團使用的背包原本放在家中固定位置,全家人都確認過,但事後卻離奇消失,推測遭人趁亂偷走。他表示,背包裡大多只是球衣及換洗衣物,但嫌犯可能誤以為裡面放有現金或其他值錢物品,因此將背包帶走。所幸其他貴重物品及現金並未失竊。為避免再次遭竊,家屬除了請災害志工協助清點、搬運殘留物品外,井手也在哥哥忙著辦理臨時住所及災害證明等行政手續時,留守倒塌現場充當「看守者」,防止有人再度闖入。井手痛批:「對那些從倒塌房屋裡非法偷走東西的人,我只希望他們遭到天譴。受災民眾已因地震身心俱疲,希望不要再繼續傷害他們。」這起事件也反映出,災民不僅要面對家園毀損與災後重建,還得提防竊賊行竊的「趁火打劫」行為,額外承受精神與體力上的負擔。
預謀性侵!台南惡狼「場勘11次」意圖強擄女高中生遭制止 一審結果出爐
台南市永康區4月間發生隨機性侵未遂案,43歲蔡姓男子預謀侵犯女高中生,不僅事先前往現場「場勘」高達 11 次,還在草叢鋪設木板以便通行,甚至挑選附近無人空屋鋪設浴巾作為預謀犯案場所,更尾隨被害人,持酒精口罩摀嘴試圖強擄,所幸路過民眾見義勇出手相助,台南地方法院31日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盜未遂罪》,判處蔡男6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4月22日下午5時許,被害人放學後獨步行經永康區忠孝路,蔡男則在後方偉歲,他見四周無人,突上前勒住女學生脖子,並拿事先噴有酒精的口罩強行摀住對方口鼻,試圖將其拖往旁邊草叢與空屋,所幸當時路過的陳姓民眾目擊異狀,當機立斷從路旁撿起木條揮打制止,蔡男見事敗露隨即變裝逃離現場。由於案發地點正好在進行道路修繕工程、監視器尚未裝回,永康警分局接獲報案後立即成立專案小組,擴大調閱周邊上百支民宅監視器與巡邏車行車記錄器,鎖定蔡男騎乘機車前往停放後徒步尋找目標的行蹤。警方掌握關鍵線索後「以車追人」,於23日傍晚將蔡男逮捕到案,並當場查扣犯案用浴巾、毛巾、防曬面罩、袖套及變裝衣物等證物。檢方調查,蔡男為滿足一己私慾,事前多次前往現場精密勘查,預謀將隨機擄獲的女高中生拖入空屋性侵後變裝逃逸,日前將他起訴,台南地院法官審酌,蔡男無視他人身體自主權,在光天化日下對少年隨機施暴,造成被害人身心嚴重受創並引發社會大眾恐慌,危害社會治安甚鉅;考量其坦承犯行且屬未遂依法減刑,但鑑於未取得被害人原諒且無法達成調解,判處有期徒刑6年,全案仍可上訴。
獨/老師請全班喝飲料被控獨漏她 女學生家長告霸凌!法官狠電
國小老師捲入霸凌案,竟是因為學生控訴老師請全班喝飲料卻獨漏她,家長為此請求調查霸凌、申復、申訴、再申訴、訴願都認定霸凌不成立,繼續打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的法官開庭時,甚至對女學生家長「鐵拳教育」,質疑這件案子就算撤銷原處分發回事發國小調查,女兒已從小四唸到上國一了,到底能爭取到什麼?最終以其他師生的訪談紀錄認定並無霸凌之事,判家長敗訴。本案發生在新竹市某國小,遭投訴的男老師帶三年級,在學生升四年級後卸任班導,他不忘維繫師生感情,2023年6月29日請原本三年級的學生喝飲料,本案女學生沒喝到,對於男老師請客名單是否刻意排除她出現爭議。請飲料事件隔天,女學生父母向校方申請調查校園霸凌事件,主張男老師私下交代同學排擠女兒,不要讓女兒知道老師請飲料,還在同學面前說女兒會亂告、會亂講飲料害她發胖又長不高,足以營造敵意及不友善的學習環境。但依據四年級導師的說法,當時負責登記飲料名單的學生在教室裡拿出一張白紙,公開說「要喝飲料趕快來登記」,開放所有同學自行填上姓名,另有一名老師和一名學生也說,遭申訴的男老師並未針對該名女學生刻意不請飲料或要求同學不跟她玩。只有一名學生的訪談內容較為特殊,提到男老師請飲料之前有說「不是特別想要請」該名女學生,其實想請她喝但怕她會亂講「這種飲料會害她發胖、長不高、有的沒的之類」因為很怕那位女學生的家長「又告」。男老師告訴校方調查小組,他印象中男學生都要喝飲料、女學生有幾個不喝,他想到可能有學生沒登記名單之後還是想喝,所以多買一點。男老師強調,從沒說過不想請那位女學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依據調查小組的報告,認定男老師並未私下指定誰不能被請客,他調查學生喝飲料意願時,不只沒限制登記對象反而多買,以免有學生沒登記又臨時想喝,這跟刻意排除特定學生的行為顯不相符。合議庭指出,即使飲料意願調查單已經找不到或者沒列為調查證據,仍可藉由多位證人一致陳述,還原當時公開調查的情形;女學生家長控訴男老師要求同學排擠她、刻意不請她喝飲料,並無其他客觀證據足以證明。法官查出,案發當天總共4名學生沒喝到飲料,可證明男老師並非獨漏該名女學生,也沒針對她差別待遇,所以無法認定有故意孤立、羞辱或侵害的動機。女學生的家長為何執著申訴霸凌?為何有一名同學對調查小組說男老師很怕家長又告?本刊深入追查,這對師生在「飲料事件」之前早已結怨,疫情期間學校採取遠距教學,男老師曾在群組宣布補課消息,但女學生家長堅稱沒收到通知,加上男老師補課時確實犯錯,應該上體適能卻沒出現在鏡頭前,讓全班自習,剛好被女學生家長逮到小辮子告狀,後續發生「飲料事件」,女學生家長當成老師再度獨漏女兒,因此又槓上。北高行判決女學生家長敗訴,不過男老師已經因為「體適能缺課」案遭懲處,轉到其他學校任職。
獨/東吳男教授被瘋狂迷戀 女學生寄信「分屍吃掉」30次騷擾!認罪免關
東吳大學一名女學生癡戀男教授,在8個月內30次寄信給教授、助教與輔導老師,信件內容並非單純告白,彷彿恐怖片劇情,提到她渴望教授身體、想征服教授,還想割教授的臉、想殺掉教授甚至分屍吃掉,她甚至跑到教授研究室門口倒可樂,種種行徑使男教授困擾不已並報警處理,台北地檢署以恐嚇危害安全、跟蹤騷擾等罪嫌起訴,台北地院審酌女學生雖無法賠償教授開出的金額,但願意認罪,因此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18萬元。檢方調查,女學生2023年8月進入東吳大學就讀,選修本案男教授的課程並得知教授的電子信箱,入學3個月她就開始寫信騷擾,從2023年11月到2024年7月總共寄出30封EMAIL,部分內容近似告白信,例如她自稱「又瘋狂又犯賤才愛上你」,但寫越多越顯露佔有慾,像是「你在可愛的臉蛋之外,更吸引人的是機伶風趣的內在,讓我認為他們沒品味而不懂欣賞你,只有我有資格喜歡和擁有你。你是我的疆土,我不許別人碰。」男教授的寵物是貓,女學生為此寫下她羨慕那隻貓「可以咬你、被你撫摸、在你的床上,或是坐在你的大腿上」、「我沒放棄畢業前可以像貓一樣坐在你大腿上的渴望」。女學生還寄英文信給教授:「I get please from subjugating tall and large-sized guys like you.(我喜歡征服像你這樣高大的人)」、「You will be conquered and be my trophy someday. I long for having you.(總有一天你會被我征服,成為我的戰利品。我渴望擁有你)」。男教授無意師生戀,女學生負面情緒漸趨高漲,信中出現暴力語言,她曾多次有帶刀子到校隨機砍人的念頭,因為她想把對於教授的不滿遷怒陌生人,還埋怨教授不願回應她的需求卻關照別人,讓她很挫折。女學生不只寄信給男教授,也寄給教授的助教,信件尺度更加18禁,像是:「畢業前一定女上男下X爆他,實同文字的X你老師」、「我很喜歡他,所以更是渴望聽見他痛苦的哀嚎與刺激的X叫聲」、「我在心中拿刀子割他的臉,劃到無法辨識他是誰,劃完再X他,這個幻想無法停止。」女學生甚至告知助教「想殺掉你和老師,然後吃掉你們的身體」。東吳大學輔導老師也收過恐嚇信,女學生提及一直想把男教授分屍,「想到他那麼高還會怕我就異常興奮」、「不知道怎樣他才會乖乖讓我X,把他變屍體太可惜。我就愛看喜歡的人痛苦」。女學生曾寫信提到,想潑咖啡到教授的西裝上、想在課堂上對教授噴辣椒水,不過實際付諸行動既非咖啡也不是辣椒水,2024年4月29日上午9點多,女學生前往教授研究室,在門口把瓶裝可樂倒出來以宣洩怒氣。受害男教授感到極度困擾恐懼,向中正二分局報案,檢警以妨害自由、違反《跟蹤騷擾防制法》偵辦起訴。女學生認罪認得很乾脆,在北院開準備庭時坦承犯行,法官改以簡式審判程序進行,考量女學生情緒控管不佳又無法理性思考、尊重男教授的意願,以違反對方意願的方式接近、騷擾,造成教授心生畏懼、日常生活及社會活動遭受影響,雖有意願調解,不過雙方對賠償金額沒達成共識,女學生沒得到男教授的原諒,因此量處有期徒刑6月,並諭知易科罰金以1千元折算1日。本件有罪判決尚未確定,可上訴至高等法院。
醫護衝學校急救!驚見「焦炭少女」嚇壞:以為接到鬼 驚悚畫面瘋傳
泰國一名16歲女學生日前因腹痛緊急送醫,沒想到她當時仍頂著鬼怪妝容,讓前來救援的救護人員及醫院醫護人員全都嚇了一跳。相關照片曝光後迅速在網路瘋傳,引發大批網友熱議,直呼「又好笑又心疼」;還有人笑稱「幸好是白天,不然大家可能都跑光了。」綜合泰媒報導,事件發生於7月24日,隸屬泰國Hook 31 Kudchum救援隊的一名救護車駕駛,在社群平台分享當天執勤照片,並幽默寫下「第一次遇到連救護人員都嚇到的病患,還以為自己是去接鬼到醫院。」貼文一出立刻吸引大量網友關注。據了解,救援隊當天前往泰國益梭通府古春縣一所學校,接送一名因腹痛需要就醫的16歲女學生。雖然她意識清楚,但救護人員仍立即進行初步檢查與處置,隨後將其送往醫院接受進一步治療。泰國一名16歲女學生日前因腹痛緊急送醫,沒想到她當時仍頂著鬼怪妝容,讓前來救援的救護人員及醫院醫護人員全都嚇了一跳。(圖/翻攝自臉書,泰國清邁象 Chiang Mai Elephant)然而,真正引發話題的並非病情,而是女學生當時的造型。原來她正在參加學校舉辦的「泰語日」活動,並於戲劇表演中飾演泰國民間傳說中的女鬼「Phi Ka」,臉上畫著逼真的恐怖妝容。由於腹痛來得突然,她根本來不及卸妝,就直接搭上救護車前往醫院。當女孩抵達急診時,特殊裝扮瞬間吸引眾人目光,甚至讓不少人誤以為真的撞見「女鬼」,醫院內一度掀起騷動。事後,這名女學生也親自在貼文留言,自嘲表示「沒想到自己會在這個時候肚子痛,更沒想到是在這種情況下被送醫。」消息曝光後,許多網友紛紛留言「看到真的會嚇一跳」、「救護人員辛苦了」、「幸好是白天,要是晚上真的會以為鬧鬼」。隨後,救援隊再度更新影片,只見女學生已完成治療,手提藥袋、面帶笑容準備返家,並寫下「她平安了,領完藥回家囉」。
學生妹認識牙醫3天閃婚 10天後鬧翻「說好月給30萬生活費」遭打臉
桃園1名女學生透過交友軟體結識牙醫師,2人認識僅3天便火速登記結婚,不料婚後不到10天就鬧翻。女方指控丈夫婚前承諾每月提供30萬元生活費,卻未依約給付,因此向法院聲請要求支付婚後4個月共120萬元扶養費。桃園地院審理後認定,雙方所謂的生活費承諾附帶工作條件,且女方名下有多筆財產,並不符合「不能維持生活」的法律要件,最終裁定駁回聲請。判決指出,2人於民國114年8月透過交友軟體認識,短短3天後便完成結婚登記。女方主張,丈夫婚前曾答應每月給付30萬元扶養費,婚後卻僅支付20萬元,之後拒絕繼續給付。她表示,自己目前沒有固定收入,加上父親過世、母親需要照顧,生活陷入困難,因此要求男方補足婚後4個月的扶養費,共計120萬元。對此,牙醫師提出反駁,表示2人婚後實際共同生活時間不到10天,便因個性及相處問題爆發激烈爭執,目前也已進入離婚程序。他指出,女方所稱的「每月30萬元生活費」並非無條件提供,而是建立在妻子需至其牙醫診所工作的前提下,雙方並未達成單純提供固定生活費的協議。法院調閱雙方LINE對話及錄音資料,發現女方曾就房屋、聘金100萬元以及每月30萬元生活費等事項提出疑問;男方則回應,「你知道那些條件都建立在要到我診所工作,對不對?」並表示相關安排並非單純金錢給付。桃園地院認為,從雙方對話內容可判斷,牙醫確曾提及提供金錢支持,但前提是女方需至診所提供勞務。由於女方未履行相關條件,因此不能認定雙方存在「無條件每月給付30萬元」的約定。此外,法院調查發現,女學生名下共有11筆財產,總額約72萬4275元,尚不足以認定其已達無法維持基本生活的程度。綜合考量後,法院認定女方請求120萬元扶養費缺乏依據,裁定駁回聲請。全案仍可依法提出抗告。
葉丙成發文「關懷」台大性騷案挨告 因女學生1年前已自行爆料不起訴
國立台灣大學一名女學生2022年搬進研究生宿舍後,疑似遭女舍監騷擾3個月,到了2025年4月,時任教育部次長葉丙成在臉書發文談論這件性平事件,卻未適當遮隱相關對話截圖中女學生的姓名,導致女學生二度傷害並於去年7月提告洩密及違反個資法。全案歷經台北地檢署偵辦一年左右,今日偵結不起訴葉丙成,因為女學生曾在2023年6月的校務會議上自爆舍監性騷,當時就被新聞報導出來已非秘密,而葉丙成向女學生的論文指導教授聯絡動機是關懷她的安全,並非為了損害女學生利益。葉丙成向北檢提出自己跟楊姓教授(女學生博士論文指導教授)、台大學務長朱士維的對話內容,獲得檢察官採信,葉丙成擔心女學生的人身安全才和這兩人聯絡;朱士維也出庭作證,葉丙成的確有詢問台大關懷與照顧學生的程序,他回答葉丙成,如果有學生意圖傷害自己,校方會立即啟動關心輔導程序。檢方追查,葉丙成聽到朱士維的答覆,就不再找台大其他單位進行學生自傷的校安通報,他的舉動還算合理。關於女學生上網發文要求葉丙成回應,葉丙成也用網路回文,內容是否觸犯個資法?承辦檢察官審視文章脈絡,葉丙成沒表達不滿女學生、也無意跟女學生對立,葉丙成文章主旨是澄清為何聯絡女學生的指導教授,也表示關心年輕生命的立場,很難說葉丙成是基於他個人利益或損害女學生利益而回文,因此並未觸犯個資法。至於葉丙成被控洩密,檢方依據最高法院兩份判決意旨,指出已洩漏的秘密不是秘密,女學生曾以學生代表身分出席2023年6月3日的台大校務會議,這是一場上百人參加的公開場合,她在簽到表上簽名,並當眾陳述自身遭遇並控訴學校處置不當,隨即遭媒體報導性平事件,因此檢察官認定此事已經不是秘密,再衡量女學生也公開使用Threads帳號發文談論,即使葉丙成不小心外洩女學生姓名和社群帳號,也不構成洩密罪。女學生對女舍監提告部分,台北地院今年3月以跟蹤騷擾罪判刑7月,女舍監不服一審判決已提起上訴,由高等法院審理中。
大阪貝塚市國中驚傳不明物質噴灑事件!造成23人受傷
日本大阪府貝塚市1所市立國中於17日上午發生不明物質噴灑事件,造成23人受傷,其中大部分是學生。警方在事發後於校外扣留1名該校2年級男學生,該名學生已承認噴灑不明物質,警方將以傷害罪嫌展開調查。據《日本時報》報導,貝塚市教育委員會表示,事發後共有15名學生以及8名包含教師在內的學校工作人員表示,出現喉嚨疼痛、皮膚刺激等症狀。不過,目前沒有任何人受到嚴重傷害。警方則稱,當天上午約10時40分接獲緊急報案,通報內容指出校內有人噴灑不明物質,並已有多人受傷。大阪府警察抵達現場後,在校舍外發現並扣留1名該校2年級男學生。消息人士透露,該名男學生已向警方承認自己曾噴灑某種物質,警方將進一步調查事件經過,並以傷害罪嫌偵辦。根據相關人士透露,事件發生當天正值學校舉行學期結束典禮,男學生與1名女學生在典禮結束後發生爭執,之後便發生此次噴灑不明物質的事件。事發學校位於住宅區內,距離水間鐵道水間觀音口站東北方約500公尺。1名當時正在校舍2樓教室內打掃的2年級男學生回憶稱,事發當下曾有1名教師突然衝進教室,詢問是否有人感覺喉嚨疼痛。而他也補充,自己「為那些受傷的人感到難過。」
新竹豪雨奪命!21歲女大生騎車露營遇急流「頭卡護欄亡」 嘉義大學:深感悲痛
新竹縣五峰鄉13日下午受豪雨影響,山區溪水暴漲,4名女大學生騎機車前往露營途中決定折返,卻在返程遭湍急水流沖倒,其中一名21歲鄭姓女學生頭部不幸卡在機車與護欄中間喪命,送醫搶救後仍宣告不治。對此,嘉義大學14日表示,已啟動校安通報與協助機制,並由相關單位及師長陪伴家屬處理後續事宜。據了解,新竹縣五峰鄉13日下午降下豪雨,4名女大學生分別騎2輛機車,原本準備前往山區露營,但途中因雨勢過大決定折返,未料行經竹122線時,路面遭大量泥水沖刷,導致機車失去平衡倒地。其中,21歲鄭姓女學生連人帶車遭急流沖走,頭部卡在機車與護欄之間,路人發現後立即上前救援,並將機車橫放試圖阻擋水流,但鄭女被救起時已失去生命跡象,送醫搶救後,因腦部重創,家屬最終決定放棄急救,於當天下午宣告不治。一名參與救援的民眾事後在網路發文表示,當時看見機車壓著2個人,且遭護欄下方的水流吸住,「當下我真的很絕望,因為我知道一直灌水,如果不趕快,他一定會離開,我有大叫有招手,可是水真的很急沒人有辦法過來,自己也快站不住一隻手一直都是抓著護欄」,直到其他熱心民眾加入協助,但因為女大學生傷勢過重,已當場失去生命跡象,無法挽回憾事。對此,嘉義大學14日表示,針對學生在校外山區發生溺水意外深感悲痛與不捨,校方接獲通報後,已立即啟動校安通報及協助機制,由相關單位及師長陪同家屬,提供必要協助。嘉義大學也強調,後續事故原因仍由警消及相關單位調查釐清中,校方將全力配合後續調查與相關程序,並尊重家屬隱私,對於未經證實的資訊不予評論。
陳佩琪再批司法程序 質疑柯文哲案未獲公平對待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妻子陳佩琪今(11)日在臉書再度發文,質疑司法審理程序,表示過去多分享醫療相關議題,如今滿腦子只想著丈夫的案件何時才能獲得平反。陳佩琪表示,至今仍記得審判長曾提到「台灣司法很脆弱」,但她實際感受到的卻是「你講你的,我判我的」,認為辯方提出的訴求未獲採納,對司法審理方式表達不滿。她指出,若司法理念真是如此,應該直接說明,不必讓檢辯雙方持續進行攻防,並再次呼籲讓柯文哲等人停止羈押。她也提及柯文哲過去曾因腎結石、心律不整等健康問題接受治療,並提到同案被告沈慶京的健康狀況,認為相關人員承受身心壓力。陳佩琪也提到2025年蔡姓女學生遭吊車輾斃事件,質疑台北地方法院曾就該案發布新聞稿說明,反觀柯文哲案卻僅針對冷錢包及存摺數量等事項發布聲明,認為兩案處理方式有所不同,因此提出質疑。
女學生遭吊車輾斃「已領強制險700萬」? 家屬律師再轟判決重大違誤
台北地院審理2025年北市大安區吊車輾斃女學生命案傳出爭議,除了死者家人控訴承審法官態度不佳,一審判決更出現「強制險羅生門」,判決書記載「兩造均不爭執原告已領強制險700萬元」,應得賠償金扣除700萬之後並無餘額,因此駁回家屬所有請求,但強制險理賠最高200萬(7月1日起已提高為350萬),何來700萬之數?北院7日傍晚回應,本案既已上訴,應由上級審法院審酌判斷;被害者母親透過委任律師聲明,開庭筆錄並無「不爭執已領強制險700萬」的文字,原告也從未說過,因此判決內容不符事實、有重大違誤。對於網路文章以一審判決為本,指稱法官已表示5月1日之後提資料不會採納,但原告和被告都拖延訴訟,因此有太晚提出證據的問題,死者家屬的律師特地澄清絕無此事,原告在4月17日之前已提出事證,毫無延遲訴訟的意圖。黃中麟律師及呂朝章律師聲明函全文如下:為受當事人(以下稱原告)委任,就近期網路平台及媒體討論關於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5年度北簡字第518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為免外界遭片面或不實資訊誤導,特代當事人澄清發表聲明如下:一、原判決認定原告「不爭執已領取強制險新臺幣700萬元」乙節,顯屬重大違誤,更與事實完全不符:1.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北簡易庭於民國115年3月31日及115年5月12日進行之兩次言詞辯論期日,其筆錄內容均無「兩造均不爭執原告已領強制險700萬元」之記載,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亦從未於任何庭期自認或不爭執領取強制險700萬元款項,純屬原審判決錯誤記載。2.按民事訴訟法第219條規定:「關於言詞辯論所定程式之遵守,專以筆錄證之」。最高法院85年度台抗字第158號裁定意旨亦明文肯認,言詞辯論期日當事人之主張與陳述,皆屬專以筆錄證之之範疇。3.網路部分言論據此錯誤判決所為之傳播,顯有錯誤。前述開庭過程均有錄音光碟及法庭筆錄可資為憑,原告亦已依法提起上訴,用以糾正原審裁判之實質錯誤認定。二、原告於訴訟過程中均完全恪遵提出證據,絕無任何拖延訴訟之情事:1.依首次言詞辯論筆錄所載,法院命兩造應於民國115年4月30日前提出證據及證據方法;經查,原告與訴訟代理人早於同年4月17日即已遵期遞狀提出相關事證並聲請調查證據,此有書狀郵件送達之雙掛號回執在卷可稽。2.原告既已提早於法院指定之期日前完成證據之提報,顯見原告已充分踐行促進訴訟之義務,絕無任何意圖延滯訴訟或因重大過失而逾期之情事。3.部分言論傳聞原告逾期提出或刻意延宕訴訟云云,顯與客觀存在之卷證不符,特此澄清。三、綜上所陳,原審判決在事實認定與程序指揮上皆存在難以補正之瑕疵,不僅侵害原告之訴訟基本權,更導致外界對原告產生不當之誤解與攻訐。特此代當事人澄清如上,以正視聽,並維當事人合法權益。北市吊車命案被害者家屬委任律師發聲明,批評判決記載「已領強制險700萬」顯屬重大違誤。(圖/律師提供)
法官審車禍求償案回家屬「白死」挨轟 北院表遺憾:應以同理心溝通
2025年6月台北市發生吊車撞死女學生車禍,死者母親近日控訴民事求償案的法官開庭時聽到她問「女兒白死了嗎?」竟回她「對啊」,並在判決中提及「已領取700萬強制險」大於索賠金額,因此駁回請求,但實際上強制險僅200萬元,哪來700萬?委任律師更質疑判決書寫錯,台北地院回應,對於承審法官表達方式使被害人家屬感到二度傷害,深表遺憾,將提醒法官以同理心溝通,至於強制險金額爭議,北院表示這牽涉卷證資料的取捨,既然全案已上訴,因此由二審法院來判斷。北院7日傍晚聲明,針對近日媒體報導本院臺北簡易庭115年度北簡字第518號交通事故損害賠償事件,引發社會各界關注,本院說明如下:一、本院對被害人不幸身亡及家屬承受傷痛,深表遺憾與不捨本件交通事故造成年輕生命逝去,家屬長期承受難以平復之悲痛,本院深表遺憾與不捨。有關媒體報導指出庭訊過程中法官用語使家屬感受遭二度傷害一節,本院已調閱相關資料瞭解。審判中公開心證、勸諭和解或維持法庭秩序,均應兼顧當事人處境與情緒;承審法官於公開心證及與原告對話時,若干語句的表達,使正處於喪女悲痛的原告感受不被理解,甚至產生羞辱或二度傷害之感,本院對此深感遺憾。本院將以本件為鑑,提醒法官應以審慎、溫和、清楚且具同理心的方式進行法庭溝通,使司法程序不僅依法進行,也能讓人民感受到被尊重。二、本件判決係依法審查損害賠償要件,並非否定被害人生命價值本件肇事駕駛於起訴前死亡,原告係對吊車公司及其法定代理人請求損害賠償。承審法官審理後,認定被告公司仍應負僱用人責任。至於各項賠償金額,判決係就喪葬費、扶養費、機車損害及精神慰撫金等項目,依卷內證據及相關法律要件分別判斷。其中,扶養費部分,民法規定須審酌扶養權利人是否不能維持生活等法定要件。判決未准許扶養費請求,係因認定相關要件的證明不足,並非以金額評價被害人生命,更非否定家屬喪女之痛。對於外界因「扶養費未准許」而產生「人命不被重視」之疑慮,本院理解社會感受,也將持續要求同仁以更清楚、平實的方式說明法律要件。三、關於領取保險金額認定的疑義,將由審級救濟程序依法審酌媒體報導指出,家屬實際領取的保險金額與判決書記載的「700萬元」有所落差。此項疑義涉及卷證資料之取捨、兩造於原審程序中是否爭執及損害額扣除的計算。原告對判決已依法提起上訴,基於審判獨立,相關事實認定及法律適用,應由上級審法院依審判程序審酌判斷,本院尊重審級救濟及上級審判斷。
母問「女兒白死了嗎」法官冷回被肉搜 律師逆風發文:生氣前先把事情確認清楚
台北市去年(2025年)6月一名護校18歲蔡姓女學生騎車停等紅燈時,遭到後方77歲賴姓男司機駕駛的吊車衝撞輾斃,由於事發後賴男便因病去世,蔡女家屬向駕駛所屬公司提起民事訴訟,蔡母控訴,自己在庭上質問「女兒白死了嗎?」竟遭法官冷回「對啊」,還將請求的扶養費全數駁回,讓她相當崩潰,相關事件在社群網路引發熱議,對此,律師林智群則「逆風」分享自己看法。林智群在臉書發文提到,看到Threads上充滿「吊車輾斃18歲護專女生、趙子榮法官」的文章,被害人家屬出面控訴、網友罵成一片,讓他好奇忍不住查了判決,並發現有好幾個重點,首先這起案件因為是交通事故,所以是簡易程序,原則上只開一次辯論庭,開庭之前,法院要求補的資料都要送進法院,不然法院「可以不審酌」。林智群表示,這個判決花了很多篇幅講「程序處分權」、「責問權」、「延滯訴訟」、「促進訴訟義務」,並表示「原告」「被告」雙方都有拖延訴訟、太晚提證據資料的問題,造成法院在115/5/1以後針對雙方提出的資料都不採納。「這種情況真的比較少見,應該是法官一直催促要資料,要了很多次,雙方還不給,才會讓法官寫這麼一大篇洗臉。」他認為雙方明明都有請律師,卻還被法官特別這樣寫,相當奇怪。再者,由於賴姓司機在起訴前已去世,所以家屬只能告吊車公司,公司主張吊車是司機自己買,加上司機只是靠行不是他們員工,所以跟公司沒關係,但法官審理後認為公司還是雇主要負賠償責任,家屬接著請求1200萬元,其中包含喪葬費89萬、機車損失8萬、慰撫金493萬,以及扶養費607萬。請求的費用中前兩項法官全准,第三項原告看起來沒提出什麼證據,法官還是依照其說法判了200萬,最後一項法官認為扶養費請求要符合民法第1117條規定,原告(家屬)沒提出相關證據,所以沒辦法判;最後,也是被害人家屬質疑的一點,就是強制險明明只拿得到200萬,法院怎麼會說家屬拿了700萬元?這個判決是寫「雙方不爭執原告已經領到強制險700萬元」,關鍵字是在「雙方不爭執」。林智群解釋:「因為雙方不爭執已經領了700萬元(?),所以你原告請求獲准的297萬元(喪葬費89萬元+機車費8萬元+慰撫金200萬元),已經獲得足夠賠償了,所以我法院也不能再判給你了。」至於到底是原告律師也不爭執領了700萬元?還是法院寫錯?這就要等二審判決。林智群提到該法官自己也遇過幾次,「他之前在刑庭,那個時候很兇猛,後來到民庭之後,就比較和顏悅色了,不過還是講話很直接,對律師而言,講話很直接的法官其實很不錯,因為他會把他的想法跟心證直接跟你說清楚。」林智群舉例如「你不給我這個那個證據我就會判你輸,那我們就會趕快去準備相關的證據,這樣也減少了溝通上的成本」,不過講話直接有個壞處,就是當事人聽起來會覺得很刺耳,那也是法官要去承受的。最後林智群提醒有時候自己看到報導,都會去查判決,確認一下,「生氣之前,先把事情確認清楚,很重要。」
18歲愛女遭吊車輾斃!母求償遭駁回嘆「白死了嗎」 法官竟冷回「對啊」
去年(2025年)6月21日,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和新生南路口發生一起死亡車禍,一名就讀護校的18歲蔡姓女學生騎車停等紅燈時,遭後方77歲賴姓男司機駕駛吊車衝撞輾斃,由於賴男事發4個月即因病去世,蔡女家屬只能向駕駛所屬公司提起民事訴訟,怎料日前一審判決出爐,要求的扶養金竟被全數駁回,蔡女母親在庭上質問「女兒白死了嗎?」法官卻冷回「對啊」,讓蔡女母親相當崩潰。回顧此案,2025年6月21日下午2時左右,蔡女在新生南路與忠孝東路交叉口停等紅燈,77歲的賴阿明駕駛大型拖吊車時疑似闖紅燈且未及時煞車,衝撞前方3台機車,導致蔡女連人帶車遭輾過,另有2人受傷,而賴阿明一度想倒車離開,遭熱心路人攔下阻止。事發過後4個月,賴阿明就因病離世,因此刑事部分偵結不起訴,蔡女家屬轉向賴阿明所屬公司提告民事求償。根據判決書內容,法官認定賴阿明應賠償蔡女母親請求的喪葬費89萬1680元、機車損害8萬元、精神慰撫金200萬元,至於請求的扶養費607萬餘元,法官認為蔡女母親沒有提出「未來不能維持生活」,且依其可能取得財產推斷「並非不能維持生活」,加上蔡女母親已領取700萬元強制險,超出求償金額,因此予以駁回。對此,蔡女母親透露,在這1年期間,該公司從未向她們致歉,而她也發現賴阿明的吊車相關文件使用的是自己女兒的駕照,後來她一次次走進法庭,趙姓法官卻在庭上駁回她所提出的撫養金,當她哽咽問法官「我女兒就這樣白白犧牲了嗎?」法官卻回她「對啊」、「妳真的有這麼傷心嗎?」。蔡女母親表示,她實際上只拿到200萬元,根本沒有拿到700萬元,當下她感覺被羞辱,想一頭撞在桌子上,法官也只說「你講你的啊,我判我的啊!你可以把你的訴求講出來,我就是全部封殺」。蔡女母親直言,「真相就只有一個,就是一審法官判錯了,且在法庭上對我造成二次傷害,縱容不法之徒……我們尊重司法制度,相信法院絕大多數法官都是認真仔細辦案,但對這份判決內容及法官開庭態度感到遺憾,已委請律師依法提出上訴,希望司法能還被害家屬一個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