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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提案修正《發展觀光條例》 業者認為:根本國安法

時序將進入夏天,立法院3日三讀《發展觀光條例》修正案,明定旅行業及水域遊憩活動具營利性質者,應投保履約保證保險。(圖/報系資料照片)

時序將進入夏天,立法院3日三讀《發展觀光條例》修正案,明定旅行業及水域遊憩活動具營利性質者,應投保履約保證保險。(圖/報系資料照片)

華航諾富特飯店群聚案,被視為去年本土疫情爆發的導火線,但業者僅被罰15萬元,立委提案修正《發展觀光條例》,將有玷辱國家榮譽、損害國家利益、妨害善良風俗或詐騙旅客行為者處以罰鍰,立法院昨三讀通過。但飯店業者認為,這根本就是《觀光業國安法》,極為不妥,甚至會造成政府與民間觀光業者的對立。

新修正的《發展觀光條例》,觀光旅館業、旅館業、旅行業、觀光遊樂業或民宿經營者等,有玷辱國家榮譽、損害國家利益、妨害善良風俗或詐騙旅客行為者,處3萬至15萬罰鍰,若情節重大者,處15萬元至50萬元罰緩,並定期停止營業或廢止營業執照。

提案的民進黨立委林俊憲認為,諾富特飯店造成本土疫情爆發,對國家利益損害極大,但當時最高罰則僅15萬元,飯店管理出問題,對國家利益損害極大,因此修法提高罰則。

飯店業者認為,若經營上有觸法,已有相關法令可罰,這項條文冠上玷辱國家榮譽或損害國家利益的帽子,如同極權國家對資本主義企業或人民的指責,況且如何定義玷辱國家榮譽或損害國家利益,又由誰定義,恐是大哉問,對低迷的觀光產業,無疑雪上加霜。

對於諾富特事件,有防疫旅館主管說,多數防疫旅館於疫情期間謹守政策方向,盡力配合政府需求,但也請立委體諒防疫旅館經營不易,只因少數個案,就要扣上嚴厲罪名,著實不夠厚道。

此外,去年10月新北市雙溪區發生虎豹潭溺水事故,造成6人罹難;事後發現業者對4名15歲以下學生都沒有死亡給付,更未協助投保旅遊平安險等保險,修正後條文規定,對帶客從事水域遊憩活動具營利性質者,應投保責任保險,責任保險給付項目及最低保險金額,由主管機關於管理辦法中定之。

新法並明定,若因意外事故造成傷害或死亡,不論其有無過失,受害者及親屬得請求保險給付,請求順位依序為父母、子女及配偶、祖父母、孫子女、兄弟姊妺。

對此,全國旅行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蕭博仁表示,旅遊業或旅行社本就有保強制責任險,這次立法主要是針對水域,也就是以前去水域玩若發生事故不理賠,未來要賠,因此金管會要保險中心安排這個項目,對大多數旅遊業者並沒有什麼差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