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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修法推「許可上訴制」 綠委憂剝奪人民上訴權

立委高嘉瑜、蔡易餘、許智傑召開「金字塔改革?最高院躲在象牙塔閉門造車 打造人民訴訟權的靈骨塔」記者會。(圖/張文玠攝)

立委高嘉瑜、蔡易餘、許智傑召開「金字塔改革?最高院躲在象牙塔閉門造車 打造人民訴訟權的靈骨塔」記者會。(圖/張文玠攝)

司法院推動刑事訴訟金字塔上訴草案,立委高嘉瑜、許智傑驗蔡易餘等昨(3)日舉行記者會指出,本次司法院版草案將第三審確立為嚴格法律審的訴訟結構,但容欠缺配套、漏洞百出,等於讓法官可以恣意決定要不要受理民眾的上訴案件,形成「許可上訴制」,曲解司改國是會議成果報告,形同賦予法官「選案權」,恐將可剝奪人民的上訴權。

高嘉瑜表示,據統計,2016年至2020年最高法院刑事上訴案件終結情形,以「駁回上訴」比例最高,約在8成4到8成9之間,換言之,現行規定下已有近90%的案件上訴三審都被駁回;草案設計改採取「許可上訴制」後,未來個案三審救濟將更困難,因上訴要件過於抽象,將完全任由法院單方面認定,一旦通過,最高法院案件量勢必大幅減少,固然減輕了最高法院負擔,然代價卻是人民的上訴權被嚴重限制。

蔡易餘說,草案設計改採取「許可上訴制」後,未來個案三審救濟將更困難,縱有判決「違背法令」之情事,仍須最高法院認為有原則上重要性,才能上訴;若一審被判無罪,二審第一次被判有罪的情形,在「嚴格法律審兼採上訴許可制」的限制下,上訴三審的機率微乎其微,恐使人民喪失至少一次足以「避免錯誤或冤抑」的上訴救濟之機會。

蔡易餘指出,台灣從農業社會到工商業社會,人民對於行使自己訴訟權的觀念已經不一樣,法院案件會越來越多,如何增加法官能量,是否補足人數,工作上避免審判核心之外不必要的行政工作,以減少法官負擔,而非透過許可上訴制,剝奪人民的訴訟權,這樣的改革對人民不公平,希望司法院重新思考方向。

許智傑表示,司法院提出金字塔型訴訟的立意良善,但他擔憂是否會限縮人民的訴訟權利,尤其更應考量現行一、二審是否夠堅實,加上司法院仍無法做出大法庭的統一見解,若無法建立統一司法見解,同時又限縮了人民的上訴權,將導致民眾對司法信任度越來越低。許智傑委員更強調,如果在沒有堅強事實審的前提下,就推出金字塔上訴草案,進而限縮上訴門檻,將有可能製造更多冤錯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