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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身房店長偷吃已婚女教練 妻見超A對話「只想被哥哥頂撞」怒炸提告

北市某健身房店長外遇女同事,2人間的鹹濕對話「只想被哥哥頂撞」被妻子發現,憤而提告求償。(示意圖/翻攝Pixabay)

北市某健身房店長外遇女同事,2人間的鹹濕對話「只想被哥哥頂撞」被妻子發現,憤而提告求償。(示意圖/翻攝Pixabay)

北市某健身房男店長大飛(化名)外遇女教練同事小愛(化名),去年11月間被妻子發現2人鹹濕對話「不敢頂撞哥哥,只想被哥哥頂撞」等語,還互傳暴露照片等,妻子憤而提告求償60萬元。士林地院審酌雙方經濟等因素,判大飛與小愛賠償40萬。

人妻指控,她和擔任健身房店長的老公大飛2018年結婚,自己也在該健身房擔任教練,卻發現2020年5月起至2021年2月,大飛戀上已婚女同事小愛,2人利用健身房教課空檔多次發生性行為,甚至以Google雲端文件方式互傳清涼照以及超A對話「不敢頂撞哥哥,只想被哥哥頂撞」、「別和別人墜入愛河,她們的水都沒我多」、「練了深蹲一輩子,只為了坐到對的人」等語,妻子認為2人已侵害其配偶權,求償60萬。

小愛出庭時辯駁,人妻同意婚外情,且其婚姻生活並未受到她和大飛外遇影響,同時認為請求賠償過高,請求駁回聲請;大飛則未出庭聲明或陳述意見。

法院認定,大飛與小愛多次在車上、旅館等地發生性行為,以及根據大飛對話錄音譯文,證實2人交往9個月,並且在大飛與妻子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儘管大飛與妻子持續有貼文,照片僅能呈現當下即表面的情狀,無法認定夫妻感情未受本事件影響,故不採信小愛說法。

法官審酌,人妻原擔任健身教練,目前留職停薪,小愛則以承接零散健身教練工作,月薪1萬餘元,大飛擔任健身教練等狀況,考量事發時是人妻懷孕及產後期間,判決大飛和小愛應賠償40萬。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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