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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男毆打、性侵少年還拍影片威脅 遭重判12年

吳男藉著被害少年恐懼的心理,約被害少年強制性交並陸續拍攝影片、照片,少年因不堪受辱、深感痛苦,將被害過程向母親告知,全案才因此曝光。嘉義地方法院判處吳男12年有期徒刑。(圖/翻攝網路)

吳男藉著被害少年恐懼的心理,約被害少年強制性交並陸續拍攝影片、照片,少年因不堪受辱、深感痛苦,將被害過程向母親告知,全案才因此曝光。嘉義地方法院判處吳男12年有期徒刑。(圖/翻攝網路)

29歲吳姓男子,曾因涉妨害性自主案件遭判刑11年確定,卻仍不知悔改,經友人介紹認識一名15歲少年,竟在2020年1、2月間,約少年到旅館以毆打等暴力方式,強制猥褻、性侵少年,甚至拍下性交過程照片、影片,威脅少年繼續充當性奴,次數多達10次。嘉義地方法院審結,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一審判處吳男12年有期徒刑,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吳男國中肄業,在工地當板模工,未婚、無子女。透過友人介紹在嘉義市某機車出租行認識被害少年,2人互加網路好友,吳男認為少年未滿18歲涉世未深,將少年約至旅館房間,仗著體型優勢毆打少年,強制性交得逞後還拍下不雅影片威脅。

事後吳男藉著被害少年恐懼的心理,每隔幾天就約他出來強制性交並陸續拍攝影片、照片,少年因不堪受辱、深感痛苦,將被害過程向母親告知,其母憤而到警局報案,全案才因此曝光。嘉義地方法院判處吳男12年有期徒刑。吳男現另案在嘉義監獄執行中。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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