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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名義招攬投資3000萬 「烏來溫泉大亨」被依詐欺罪起訴

台北地檢署。(圖/報系資料照)

台北地檢署。(圖/報系資料照)

被稱為「烏來溫泉大亨」的新北市烏來「巨龍山莊」溫泉會館負責人張銘義,因會館遭颱風重創,急需資金,2020年佯以合夥名義招攬高姓兄弟投資3000萬元,事後高姓兄弟發現錢未用於會館營運,而被張私用,憤而提告,檢方曾二度不起訴,台灣高檢署發回續查,台北地檢署三度偵查後,30日依詐欺等罪起訴張銘義。另曾任烏來觀光發展協會理事長的張妻高淑敏,則獲不起訴處分。

現年70歲的張銘義,一手將烏來溫泉產業炒熱,過去曾經擁有四家溫泉會館,每年顧客人數達30萬人次,被稱為烏來「溫泉大亨」。位於新北市烏來的「巨龍山莊」則是張銘義經營的第一個溫泉據點。

據指出,巨龍山莊於2015年因蘇迪勒颱風侵襲受重創,張銘義急需資金,對外招攬投資,其中張銘義及妻子高淑敏自己投資3000萬元,另陳姓股東是「以債作股」方式,也投資3000萬元。

張銘義因急需資金,2020年與告訴人高姓兄弟簽訂「合夥」合約,與高姓兄弟籌措3000萬元「合夥」投資會館,但事後高姓兄弟發現錢一匯入巨龍山莊帳戶,隨即轉至張銘義個人帳戶,資金被張私用,未作為會館營運用途。

高姓兄弟認為被騙提告,北檢曾兩度不起訴張銘義夫婦,但案經再議,台灣高檢署發回北檢續查,據了解,檢方第三度偵查時,張銘義辯稱,他是將會館「資產」賣給高姓兄弟,因此個人使用資金並無詐欺。

但檢方認為,當年張與高雙方簽訂的合約,內容明定是「合夥」,而非「資產買賣」,且會館土地位於原民保護區,沒有原住民身分不能買賣,認定張施用詐術,不採信張說法,今依法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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