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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特勤夾帶私菸…吳宗憲提告「賠償9797條菸品」 遭駁回確定

時任國安局少校的吳宗憲對財政部關務署提起行政訴訟,賠償他遭扣押的菸品計9797條。(圖/報系資料照)

時任國安局少校的吳宗憲對財政部關務署提起行政訴訟,賠償他遭扣押的菸品計9797條。(圖/報系資料照)

2019年國安局特勤人員利用總統專機出訪的機會夾帶私菸,時任國安局少校的吳宗憲對財政部關務署提起行政訴訟,賠償他遭扣押的菸品計9797條,逾保存期限之損害賠償708萬4000元,最高行政法院維持原審認定,判決駁回他的請求確定。

去年遭台北地方法院依公務車載運漏稅物品罪重判10年4月的吳宗憲提告主張,2020年3月23日請求台北關發還扣案菸品,因案涉菸酒管理法處罰規定,移請桃園市政府財政局核處,該局表示本案尚在司法審理程序,扣案菸品請向地檢署請求得否發還。

之後,吳宗憲又檢具補充理由向台北關聲明異議,請求發還系爭菸品,台北關移由關務署辦理,關務署認為吳的聲明異議無理由,他不服,提起訴願,經決定不受理後提起行政訴訟。

北高行政法院審理後認為,扣押行為違法與否,應於對裁處案件之實體決定聲明不服時一併聲明之,因本件暫時尚未有「對原告之裁處案件實體決定」,原告不得單獨爭執「扣押行為違法」,他的聲明異議無理由,判決駁回,上訴,最高行政法院駁回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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