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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護理師重摔男嬰至重殘還抓2幼童頭互撞 詭辯「工時太長壓力大失控」

台中某產後護理之家曾姓護理師去年5月驚爆虐童,遭判13年徒刑,她不服提出上訴,二審遭到駁回。(圖/報系資料照)

台中某產後護理之家曾姓護理師去年5月驚爆虐童,遭判13年徒刑,她不服提出上訴,二審遭到駁回。(圖/報系資料照)

台中市曾姓女子在某產後護理之家擔任護理師,但她去年5間陸續多對外孩童施暴.包括重摔猛毆28天大的陳姓男嬰至重殘,還讓2名幼童互撞頭部,殘忍行徑齡人髮指,曾女落網時,辯稱自己是因工時過長、經濟壓力大而失控,一審被判13年,曾女提出上訴,遭二審法官痛斥手段殘忍,予以上訴,全案仍可上訴。

據了解,曾女去年5月連續對多位孩童施暴,不僅狠揍孩子頭部,還抓腳懸空提起幼童,更曾讓2孩子頭部互撞,陳姓男嬰遭曾女抓拋重摔至工作檯,其頭部更被猛力毆打,曾女施暴完還裝作若無其事,在紀錄表稱「於喝奶時,發現左右臉頰不對稱,續觀」,隨後返家休息。

當日接班護理師發現陳姓男嬰額頭血腫,立刻將孩子送醫,醫生急救時發現男童傷勢嚴重,頭部有皮下血腫、顱骨骨折和顱內多次出血等重傷害,且出現意識喪失及抽搐、痙攣等癲癇情形,更留下肢體軀幹動作明顯遲緩,右半身肢體障礙,大腦多處腦質軟化、實質流失及空洞化,活動反應及認知能力低下等創傷性腦損傷等後遺症。

曾女落網後坦承犯案,但辯稱自己是因工時太長、家庭經濟壓力等因素才會情緒失控,此說法不被採信,一審法官依重傷害罪及違反《兒少法》加重其刑,判處徒刑13年。

而曾女不服提出上訴,二審法官檢視監視器畫面後,痛批她違背職業倫理,且曾女過去就有對新生兒施暴紀錄,竟以壓力大、情緒控管不佳害無辜男嬰受牽連手段殘忍,因此認為原審量刑無違誤,予以駁回,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