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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毒婦人心!惡母偕同男友狠咬、菸燙施虐 2歲兒慘淪「人肉菸灰缸」

2歲男童吵鬧,母親與男友竟用菸燙、牙咬,雲林地檢署向法院聲押獲准。(圖/中國時報資料照片)

2歲男童吵鬧,母親與男友竟用菸燙、牙咬,雲林地檢署向法院聲押獲准。(圖/中國時報資料照片)

屏東縣26歲柯姓女子帶2歲半男幼兒,到雲林縣麥寮鄉與31歲許姓男子同居,2人因男童吵鬧,竟以香菸燙腿、用牙齒咬臉部、手捏身體,造成男童走路軟腳、反應遲鈍,男童外婆發現有異送醫,雲林地檢署14日拘提2人到案,依違反《兒少法》、《刑法》向法院聲押獲准。

雲林地檢署18日表示,被害男童約2歲半,為被告柯女之子,柯女今年5月至7月10日,將男童帶往雲林縣麥寮鄉與許姓男友同住,2人因男童不斷哭鬧,竟以燃燒的香菸灼觸男童皮膚、以牙齒咬男童臉頰、徒手大力捏掐男童皮肉。

男童因長期受虐,身體出現多處掐痕,大腿、小腿多處燙傷,臉頰有咬痕,額頭、眼睛、手臂等多處瘀傷,眼結膜出血,並造成男童走路時軟腳、無法自行翻身、反應及活動能力下降,反應遲鈍、病懨懨貌等身心發育受妨害情況。

地檢署指出,本月11日柯女返回屏東縣車城鄉住處,男童外婆發現有異,帶往高雄市某醫院治療,醫院隨即通報高雄市政府社會局轉知雲林縣政府社會處,並依程序通報「雲林地區婦幼保護聯繫平台」。

雲林地檢署立即指派檢察官施家榮偵辦,本月14日拘提柯女、許男到案,訊後認為被告2人涉犯《兒少法》、《刑法》之成年人傷害兒童、妨害幼童發育等罪嫌重大,且有串證及反覆實施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被害男童目前交由雲林縣政府社會處緊急治療、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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