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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全球踩4大紅線、16違法事實 遭大陸官方重罰350億

滴滴遭大陸重罰新台幣350億。(示意圖/shutterstock)

滴滴遭大陸重罰新台幣350億。(示意圖/shutterstock)

「網信中國」微信公眾號21日消息,根據網路安全審查結論及發現的問題和線索,大陸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依法對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涉嫌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經查實,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違反大陸《網路安全法》《數據安全法》《個人資訊保護法》的違法違規行為事實清楚、證據確鑿、情節嚴重、性質惡劣。

7月21日,國家互聯網資訊辦公室依據《網路安全法》《數據安全法》《個人資訊保護法》《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對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處人民幣80.26億元(人民幣,下同,約合新台幣349.13億元)罰款,對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兼CEO程維、總裁柳青各處人民幣100萬元罰款。

新浪網報導,大陸官方表示,滴滴出現16項違法事實,包括8大面向,過度違法蒐集用戶相簿截圖訊息、剪貼簿訊息、個人隱私訊息(臉部識別、年齡、職業、親情關係、家公司叫車地址)此外,滴滴也被指控,過度蒐集用戶使用app的精確位置,過度蒐集司機學歷資料、身分證字號等。

不僅如此,滴滴也被認為,在未告知的情形下,分析旅客到目的地的意圖,當旅客使用順風車服務時,索取無關服務內容的電話權限,最後,滴滴也因為無法說明索取旅客訊息的目的而遭到開罰。

滴滴遭到大陸官方重罰,公司也火速回應,誠懇接受懲罰,堅決服從,認真完成整改,真誠感謝主管部門的檢查與指導,感謝社會公眾的批評與監督,將引以為誡,堅持安全與發展並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