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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態惡賊行竊不夠還想上阿嬤 臨陣不舉改逼口交下場曝光

呂男闖空門行竊,卻色心大起性侵78歲阿嬤,依《強制性交罪》、《竊盜罪》合併判刑8年,民事附帶賠償80萬元。(示意圖/Shutterstock提供)

呂男闖空門行竊,卻色心大起性侵78歲阿嬤,依《強制性交罪》、《竊盜罪》合併判刑8年,民事附帶賠償80萬元。(示意圖/Shutterstock提供)

台北35歲呂姓男子去年7月闖入民宅行竊,不料進門看到78歲阿嬤在椅子上睡覺,竟起了非分之想,他按捺不住色心,強押阿嬤到床上試圖性侵,卻勃起不成,改逼阿嬤口交。高院今依《強制性交》、《侵入住宅竊盜》等罪判呂男8年徒刑,民事賠償80萬元。

據了解,呂男因到處欠錢便隨機尋找可行竊的目標,而在去年7月27日早上9點半,發現有間民宅大門未關,便悄悄闖入偷了手機、現金等財物後,竟對在椅子上睡覺的阿嬤起了淫念。

呂男先是伸手摸胸和下體,阿嬤當場驚醒後,就掐著她的脖子,用枕頭摀住口鼻防止反抗,再把她押到床上性侵,卻臨陣不舉,改逼用口交來滿足慾望,直到阿嬤受不了直喊「我的朋友要回來了」,呂男才善罷干休的帶著偷來的財物逃跑。

呂男被捕後盼能減刑,請律師辦護稱有輕度智能不足、情感疾患等精神疾病,但經士林地院調查發現,呂男曾有竊盜、準強盜前科,且2018年間才假釋出獄,2021年又再次犯案,還對高齡婦人以強暴的方式性侵,手法可惡、變態,因而判定呂男在犯案時行為能力皆正常,並無憐憫減刑的必要。

高院今表示,雖呂男坦承犯行,但未和被害人達成和解賠償,原審量刑無誤,駁回呂男上訴,依《強制性交罪》、《竊盜罪》合併判刑8年,民事附帶賠償80萬元。